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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位陪審員》.摘文三

2020/11/24閱讀時間約 13 分鐘
艾迪,你是否願意擔任紐約史上最大謀殺案的助理律師?
Photo by Aleks Marinkovic on Unsplash
我身後的法院長凳上沒有記者,旁聽席上沒有觀眾,沒有關切的家屬,只有我、我的客戶、檢察官、法官、速記員和書記官。噢,還有一位庭警坐在角落,偷偷摸摸用智慧型手機看洋基隊比賽。
我人在中央街一百號,曼哈頓紐約刑事法院大樓八樓的一間小法庭。
沒有別人來是因為沒有人關心。事實上,檢察官根本不在乎這個案子,而法官也在看完逮捕紀錄後就沒了興趣,上頭寫著「持有毒品及吸毒用具」。諾曼.福克斯檢察官已經擔任這個職務一輩子,而且再六個月他就要退休了,這明眼人都看得出來。他襯衫最上面的釦子沒扣,西裝看起來像雷根總統年代買的,而兩天沒刮的鬍碴則是他全身上下看起來唯一乾淨的東西。
首席法官大人克里夫蘭.帕克斯那張臉則看起來像洩了氣的皮球。他一手撐著頭,靠在法官席上。
「福克斯先生?我們還要等多久?」帕克斯法官問。
諾曼看看手錶,聳聳肩,說:「法官大人,抱歉,他應該馬上就會到了。」
女書記官整理了一下面前的文件。靜默再次入侵法庭。
「請容我聲明一下,福克斯先生,你是經驗老到的檢察官,我猜你應該曉得,天底下讓我覺得最煩的莫過於遲到了。」法官說。
諾曼點頭,再次道歉,帕克斯法官的嘴邊肉開始漲紅時,檢察官則拉了拉襯衫的領口。帕克斯枯坐愈久,臉就愈紅,他就是這麼生動的人。他從來不會提高音量或揮舞控訴的手指,只會坐在位子上生悶氣。他厭惡遲到是遠近馳名的。
我的客戶琴.瑪莉,五十五歲,當過流鶯,她靠過來壓低聲音說:「艾迪,如果那條子不出現會怎麼樣?」
「他會出現的。」我說。
我曉得條子會出現,但我也知道他會遲到。
我已經確保他會遲到。
這種狀況只能在諾曼當檢察官的時候成立。兩天前的五點之前,我提出聲請要撤銷罪名,排期主任卻已經下班回家了。不過,多年的執業經驗讓我曉得他們處理文件、安排聽審的速度有多快。排期人員會設法尋找空閒的法庭,但辦公室裡通常會有成堆的案子,所以我預測今天以前我們排不上聽審。一般來說,聲請審理通常會在下午兩點左右舉行,但檢察官和被告只能在開始前幾個小時得知該去哪間法庭。這不打緊。諾曼早上在傳訊庭有案子,我也是。我會詢問書記官是在哪間法庭審理,書記官會在電腦上查詢並告訴我當天的聲請會地點。得知確切的地點後,任何一個檢察官都會拿起手機打給他們的證人,通知他們該去哪裡。但諾曼可不是這樣,他不帶手機,他不相信手機,覺得手機會帶來有害的無線電波。我早上特別在傳訊庭找到諾曼,告知他下午聽審的地點。如果我沒有通知諾曼,他就得跟他的證人一樣,去白板查看,他也只能希望證人會去查。
白板位在法院大樓的一○○○室,也就是書記官辦公室。辦公室裡除了有好幾排等著繳罰款的隊伍外,還有一面白板,上頭列了當天庭審與聲請聽審的場地。這片白板的存在是為了告訴目擊證人、警察、檢察官、法律系學生、觀光客和律師,法院大樓任何時間地點的庭審動態。在聲請開始前一個小時,我跑去一○○○室,背對書記官,在白板上找到我的聲請場地,擦掉原本的場地編號,亂寫了一個新的上去。只是個小把戲,跟我那十年騙子生涯裡玩的漫長、冒險手法大相逕庭。當上律師以後,我允許自己偶爾使一下昔日的手段。
根據在這裡等電梯需要花費的時間,我猜我的手段足以讓諾曼的證人晚個十分鐘以上。
遲到二十分鐘後,麥克.葛蘭傑警探走入法庭。我聽到身後傳來開門聲的時候,並沒有立刻轉頭。我只聽到葛蘭傑踏在磁磚地板的腳步聲,急如帕克斯法官手指在桌面不耐的敲擊聲。接著,我聽見另一道腳步聲出現,因此轉過頭去看。
在葛蘭傑身後走進法庭的是一名中年男子,身穿昂貴西裝,在後方坐了下來。我立刻認出他,頭髮飄逸、上電視用的一口白牙、成天坐在辦公室的蒼白面容。魯迪.卡普是那種為了案子可以連續好幾個月出現在夜間新聞、法院頻道的律師,他的臉會登上雜誌封面,而他在法庭的技巧也名符其實。貨真價實的訴訟明星。
我沒見過這傢伙,我們在不同的社交圈狩獵。魯迪一年會跟白宮高層晚餐兩次,我跟哈利.福特法官一個月會一起喝一次便宜的蘇格蘭威士忌。曾幾何時,我對酒精屈服,現在不會了,一個月一次,不會喝超過兩杯。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魯迪朝我的方向揮揮手。我回頭,看到法官瞪著葛蘭傑警探。我又轉回去,魯迪再次揮手。我這才發現他是在跟我打招呼。我也揮手,接著轉回身來,想要重新聚精會神。我想不透他為何會出現在我的法庭上。
「警探,歡迎你加入。」帕克斯法官說。
麥克.葛蘭傑是經驗老到的紐約警察。他走路一副跩樣,掏出手槍,吐出口香糖,黏在皮製槍套上,然後把槍留在檢察官桌下。法院不能攜械,執法人員應該把手槍寄放在保全那邊,但法院保全通常會對資深警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過再怎麼資深,也曉得不該帶槍站上證人席。
葛蘭傑想解釋他為什麼會遲到。帕克斯法官搖頭打斷他。免了,直接入席吧。
我聽到琴.瑪莉嘆了口氣。她漂金的頭髮現在已經露出黑色的髮根,她伸手掩嘴,手指都在顫抖。
「別擔心。跟妳說過了,妳不會回監獄的。」我說。
為了出庭,她穿了新的黑色褲裝。看起來很不錯,讓她比較有信心一點。
我嘗試要安慰琴時,諾曼上場,按照腳本傳葛蘭傑上證人席。警探發誓後,諾曼要他簡單描述逮捕琴的過程。
那晚,他經過三十七街和萊辛頓大道,看到琴站在一間按摩店外頭,手裡有個袋子。葛蘭傑曉得她先前有賣淫前科。他下車,接近她,自我介紹且亮出警徽。他說,在那一刻,他看到吸毒用具從琴的牛皮紙袋上方冒出來。
「是什麼吸毒用具?」諾曼問。
「一根吸管。這是癮君子平常用來吸毒的東西。我看得清清楚楚,就從她的袋子上伸出來。」葛蘭傑說。
帕克斯法官一點也不訝異,但還是翻了個白眼。信不信由你,近半年來,紐約市警以持有吸毒用具為名逮捕了五、六個非裔美國年輕人,就因為他們持有汽水吸管,通常吸管還插在汽水杯裡。
「你當時怎麼做?」諾曼說。
「對我來說,看到一個人持有吸毒用具已經構成相當理由,瑪莉小姐有相關前科,所以我搜索她的袋子,在裡頭找到毒品。袋子底下有五小包大麻。所以我逮捕她。」
琴聽起來要去坐牢了,一年內再次犯下與毒品有關的罪,這次可不能再緩刑。她大概會坐上兩到三年的牢。事實上,我清楚她已經因為這次犯法失去自由好一陣子了。她遭到逮捕後,在獄中待了三個禮拜,然後我才有辦法找到保釋擔保人替她出一張保釋保證書。
我先前問過琴遭到逮捕的經過。她老實告訴我,她每次都會告訴我實際的狀況。
葛蘭傑想佔她便宜,在他後座免費爽快一下。琴告訴他,她已經不賣淫了。所以葛蘭傑下了車,搶了她的袋子,看到裡面有大麻,他就起了個主意,要求從今以後要從她的收入裡抽百分之十五,不然就要當場逮捕她。
琴告訴我,她已經要把營收的一成交給十七分局的兩名巡邏員警了,顯然他們也沒做好該做的工作。這些條子認識琴,通常會睜隻眼、閉隻眼。琴雖然有前科,但她很愛國,她的產品是百分之百美國本土種植的大麻,從華盛頓州的有牌農場直送。琴多數的客人都上了年紀,抽大麻是為了改善關節痛或舒緩青光眼症狀。他們都是她的常客,不會惹麻煩。琴要葛蘭傑走開,所以他逮捕她,編了一個故事。
當然,我在法庭上完全沒辦法證實這種事。我連試都懶得試。
諾曼一坐下,我就起身,清嗓並調整領帶。我讓雙腳與肩膀同寬,喝了一口水,然後站穩腳步。我想讓自己看起來自在點,一副準備好要跟葛蘭傑聊上至少兩個小時的模樣。我從我的位子上拿起一頁檔案,向葛蘭傑提出我的第一個問題。
「警探,你在陳述中說被告用右手拿著袋子。我們都曉得這是一個大牛皮紙袋,一手很難拿。我猜她應該是提著紙袋上方的握把,才能拿著袋子?」
葛蘭傑看我的眼神彷彿我在用愚蠢平庸的問題浪費他的時間一樣。他點點頭,歪嘴露出微笑。
「對,她握著袋子的提把。」他說,然後充滿信心地望向檢察官,讓對方知道一切還在他的掌握之中。我看得出來諾曼跟葛蘭傑為了今天花了不少時間討論吸管的合法使用方式。葛蘭傑準備得相當充分,他期待要跟我好好理論吸管議題,無論是不是用來喝汽水諸如此類的。
我沒再問,坐回原位。我的第一個問題也是最後一個問題。
我注意到葛蘭傑用狐疑的眼神看我,彷彿他被扒手偷了東西,卻又無法確定一樣。諾曼確認他不想再次詰問證人,於是葛蘭傑警探離開證人席,而我請諾曼讓我展示三項證物。
「法官大人,本案一號證物是袋子,這個袋子。」我高舉透明密封物證袋,裡頭有一個牛皮紙袋,正面有麥當勞的商標。我彎腰拿起我自己的麥當勞紙袋,高舉兩者比較。
「這兩個袋子尺寸相同,都是五十公分深。這是我早上吃早餐的時候拿的。」我說。
我放下兩個袋子,拿起另一項證物。
「這是被告袋子裡的物品,我客戶遭到逮捕那天所持有的東西。第二項證物。」
在這個密封證物袋裡有五小包大麻。通通倒進吃穀片的碗裡還裝不滿呢。
「三號證物是一般的麥當勞汽水吸管,這根吸管長二十公分。」我一邊說,一邊高舉。「我今天早上拿的吸管跟這根一模一樣。」我拿出我的吸管,然後放在桌上。
我把大麻放進我的麥當勞袋子裡,高舉讓法官看。然後我提著袋子的提把,用另一隻手把吸管直直放進去。
完全看不見吸管。
我把袋子交給法官。他看了看,把吸管拿出來,又放進去。他重複這個動作好幾次,甚至把吸管直直擺在大麻上。我曉得這點,因為我自己也實驗過。
「法官大人,我尊重速記官的內容,但我的筆記寫著,葛蘭傑警官對於吸管的證詞為我看得清清楚楚,就從她的袋子上伸出來。辯方同意,如果袋子是往下摺或向下捲的,吸管的確可能露出來。不過,葛蘭傑警官在證詞中證實,我的客戶提著袋子的提把。法官大人,這麼說來,這就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吸管了註1。」
帕克斯法官舉起一隻手。他已經聽夠我的說詞了。他在座位上轉身,將目光移到諾曼身上。
「福克斯先生,我已經檢查過這個紙袋,吸管跟其他的東西會落在袋子底部。我不滿意葛蘭傑警官表示能夠看到吸管從袋子上方伸出來的說詞。根據這點,他的搜索並不構成正當理由,所有的蒐證都不予採納,包括吸管。最後,對於近來某些執法人員將汽水吸管及其他無害用具歸類成吸毒用具的風潮,我必須表達我的擔憂。言歸於此,你沒有證據支持這項逮捕行為,我在此撤銷所有罪名。福克斯先生,我相信你有很多話想對我說,但沒必要,恐怕你們已經太遲了。」
琴抱著我的脖子,差點把我勒死。我輕拍她的手臂,她放開我。等她收到律師費帳單的時候,大概就不會想抱我了吧。法官與工作人員起身離開法庭。
葛蘭傑衝了出去,一路上還用食指指著我。對我來說沒差,習慣了。
「我要期待你們什麼時候提出上訴嗎?」我問諾曼。
「沒這回事。」他說:「葛蘭傑才不會無端逮捕你客戶這種末端的毒販。這次逮捕背後也許有什麼你我永遠都不會知道的原因。」
諾曼加快腳步,跟著我的客戶離開法庭。現在這裡就剩我跟魯迪.卡普了。他鼓起掌來,臉上掛著看似真誠的笑容。
魯迪起身,說:「恭喜,真是⋯⋯讓人刮目相看。我需要借用你五分鐘的時間。」
「幹嘛?」
「我想知道你是否願意擔任紐約史上最大謀殺案的助理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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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絕頂的律師,以及一名藏在陪審團裡的狡詐連環殺人魔。 他們都僅有一場判決的時間。是逐漸探知真相的艾迪能在最後一刻找出凶手,還是在陪審團中的惡魔能坐收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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