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母殺二子命案,一審判死刑,網路輿論激烈的討論。對於社工背景的人來說,法律不是專業沒辦法判斷是否合理,社工專業領域的比較在意:是不是我們少做了什麼、努力不夠,才讓這兩個孩子無辜死亡?
不同領域都有這種「問題家庭」,但許多更困難、複雜的都沒有以「同歸於盡」的悲劇收場,例如更貧窮、孤立無緣,完全沒有社會網絡支持,還有孩子是重度身心障礙,也或者公部門完全沒有介入的,像很多年邁失智父母或身心障礙的照顧者,不知道有各種長照服務也不對外求助。這位單親母親犯案前並未完全斷絕外界來往,也不是完全沒有社會網絡支持,她至少和前夫有往來,也與哥哥、兄嫂同住,並且曾經工作、也去精神病醫院看診、子女都有上學,政府有發補助金。
案發前三天,甚至有新北市家防中心的社工去訪視,不是完全沒有公部門介入。
那麼,接下來一定有人會問─「如果該給的、該做的都做了,那人是怎麼死的?」
惟一可以拯救這兩個孩子的途徑,只剩安置,用公權力強制手段把小孩帶離。但是,從案發時新北市家防中心的回覆,看不出這兩個小孩有需要被帶走的理由─既沒有身體虐待,生活環境也沒有重大立即危險,全台灣沒有一個社工或公私立機構,會在這種情形下提出安置。
該檢討的是體制或者社會看待這種問題的「心態」─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過度「問題解決」或「任務中心」的服務,窮就給錢、失業就找工作、有心理問題就看精神科,服務偏向「看得到」的問題,憂鬱、失業、經濟困難看得到,但是照顧子女的情緒壓力看不到,因為孩子看起來沒問題,有正常上學,也沒有身心凌虐,就被忽略了。事後諸葛的看,她最需要的是托育或照顧指導、親職教育之類的協助,以改善帶孩子的心理、情緒壓力,給錢、找工作、看精神科都只是治標不治本。
這種拼湊式沒有整合的服務,也不是我現在多深謀遠慮才發現,基層社工和學者專家早就講到不要講了。為了整合服務和資源,政府也提出「社會安全網」,希望避免服務和資源的浪費、重疊、分散、零碎,但是從這類案件仍時有所聞來看,不時仍有安全網「漏接」,整合程度仍有待改善。
即使社政單位有介入,也是最後三天,接著就出事了。許多問題到了社工或體制內服務面前,往往已經非常棘手難以解決,能在問題剛發生時就解決的,其實是身邊的家人,或者其他「重要他人」。也許體制該做的不是直接給她服務,而是去完善她的生活環境,或許最該被支持的其實是家人,讓他們能給予協助,這比拿給單親母親錢更有效。
發生這樣的慘劇,把問題歸咎於某個人,說她冷血、殘忍,是很輕鬆的事。這幾天也看到很多為人父母,表達養育子女的辛苦和煎熬,以前在身心障礙機構曾聽過不少照顧者,想跟家人「同歸於盡」的心路歷程。但其中絕大多數終究沒有痛下殺手,也許他們終究熬過來了,或者得到了家人的支持,更可能世界上會殘忍殺害親人骨肉的終究是極少數,當然,或許就只是「好運」。
雖然網路輿論吵得亂烘烘,但是目前為止,沒看到媒體還哪位網紅大德,又罵社工冷血、社政單位怠惰無能,都訪視了還看不出這位單親媽要殺人。不過,如果社政單位能力有限是某種「社會共識」,可否大家多作一點,多關懷、協助身邊的「照顧者」或「被照顧者」,因為政府能做的真的有限,而問題到體制內往往已不可收拾,而前面說的「好運」─畢竟運氣不會天天都有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