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打房第五項:「防杜個人藉由公司規避不動產稅負」。
這項主要是說我國境內營業人買賣不動產是不用課房地合一稅,看看下表:
這並不是說用公司 (法人)買賣房子就不用課稅,而是課徵方法不同:
以公司(法人)買房,不管是第一年賣、第二年賣、第三年賣…,所需負擔的稅賦,以上圖案例約98萬。
但以個人(自然人) 買房,以上圖案例第一年要175萬,第二年剩136萬,第三年剩78萬。
換句話說,二年內買賣以用公司較好,二年以上以自然人較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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