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要以哪個狀態、在哪個環境、遇到哪個人,都已經寫在我們的劇本裡了。
我常會擔心言行被誤解,害怕他人認識的不是最好的自己,而過於急切地表達想法。但很多時候,這些想法有沒有傳達,好像也不重要。
很久以前我也很喜歡某個人,不過對方對我並沒有意思。後來想想,這大概就是在告訴我,我們的劇本裡寫著不合適。親近的朋友逐漸遠離,或是喜歡的對象不喜歡自己,逐漸了解了這些都是很自然的事。
世界上如果沒有相互吸引,大概就很難產生故事吧。
只要無關血緣,我都相信在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地方,就會遇到對的人。以前對待朋友、對象,我也有過很多不平衡的心態和幼稚的行為,很多人事物如果現在才遇到,應該有機會更成熟地應對的。
我也放棄特意為某個人事物而改變自己的特質了。
喜歡的人身上也有我不喜歡的特質,可能喜歡的特質有51% ,不喜歡的特質佔了49%,反正沒遇過哪個人擁有100%我喜歡的特質。萬一非自願地改變、模仿其他人的特質,結果喜歡的人對我的新特質51%都是厭惡,這cp值也太低了吧。
喜歡你的人,不管怎樣都會喜歡你的。如果對方不喜歡你,就只是不合適,所以自己慢慢進步、慢慢成長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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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著有點自我的原則,衍生了這個心態:喜歡,就去做吧。
不去做就永遠不知道合不合適,與其後悔沒有把握機會,還不如爽快地衝,大不了還能安慰自己至少有勇氣嘛。講的誇張一點,萬一明天就離開這世界,沒做點大事也太虧了吧。(要是明天末日我現在就飛韓國爆吃一頓然後硬闖我愛豆家)
最近都以「明天如果世界末日,我不做這件事會後悔嗎?」作為判斷標準,如果會可惜沒吃到某個想吃的食物,那就吃;如果會後悔沒嘗試某個想做的事,那就做;如果會遺憾沒見到某個想見的人,那就見。
沒什麼顧慮地去見喜歡的人、做喜歡的事、吃喜歡的食物、買喜歡的東西,真的會快樂很多。
這篇真的是名副其實的碎碎念,可能哪天覺得太矯情就刪掉了,不過如果有人產生了各種想法也可以跟我分享,我其實很喜歡接收不同觀點和資訊。
然後我現在好想吃芋頭薯片,所以我要去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