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我的語言來得太輕易。的確如此。我是毛頭小子,不知好歹的寫詩,寫不知好歹的詩。有時還會被叫醒,清晨打開電腦霹哩啪拉個沒完,我隨性的語言展現著他們的輕易。
也許我該以別的方式去接近那些發生在我身上我旁邊的故事,可是我不像我愛人的愛人那樣,能夠發顛發狂的挖鑿所有傷口,自己的,他人的,不顧現實的難堪。久而久之,我或許不必要接近,也不必要寫字,就和我來時一樣。
可是,不寫字的話,我不知道以什麼來愛她。
其實從那一刻動念開始我就知道,愛與執著是共生的,對她,對字都是。如何在裡面執著得像個自己,我全然沒個主意,愛人愛到沒個主意,寫字寫到沒個主意,和我一路走來的足跡稍微偏斜,偏斜得我還看不到可能的路徑。
多寫字多建立自覺,可是所有的字都朝向討好她,愈是討好我愈是不被愛。
太陽也曾經來過,他拒絕了我的麥仔茶。麥仔茶曾經妄想奔赴所有可能的喜宴,可是現在只能站得乾癟癟的,停滯在不會旋轉的會議桌上,最後獻給我漂亮而寡言的樓友,她日夜都被迫傾聽我一個人在房間裡對自己的挑釁,反覆爭辯,反覆折斷或癱軟。
瘋子,全世界除了我父母之外,她是唯一知道我的自言自語比任何潮汐漲退都還煩人而且,絕對的把自己刺傷到全然沒有療癒的可能。
有趣的是,我們是沒說過三句話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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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念日子。一手拿著四個十塊錢,一手拿著洗衣精,好似展示著什麼悠閒經過羅密歐的窗前的,那些白雲在水缸裡的日子。
不過其實人家不是羅密歐,大抵像是巷口守衛,在大夥喝酒喝到微醺的時候大肆批評我不打招呼的沒有禮貌,類似這樣的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我們的反派角色其實都可愛得可以,懷著傷痛與愛說一些言不由衷的話,熱愛一些語言和語言堆砌又不小心鏤空而翻倒的遊戲。
我痛恨那樣,而我意外的喜歡觀看可愛的角色們如此往復循環,絲毫不厭的模樣。
他們不在場的時候,我就會無限慾望拋擲自己,無限迷戀逸散兩個字,無限的妄想自己活成一個全然的空白,連走路都像浮在無重力空間。
並且,我脫下佯裝自由的外衣,拚命縮回渴望被愛的自己,其實我們都一樣,依憑著一些片刻的當下,以文字逃離自己,其實都是一樣的,只是我們偏好包裝的過程與結果,我們偏好繞彎與迷失。
如果我們都是一樣的,我卻還在執著於包裝的技巧和經驗。
就像誰說過的:有些人的傷口就是能比你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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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別人的回憶裡生活,並不是我的目的。
愛人的愛人這麼說過。
可是我啊,可是我啊,還是害怕被遺忘。
此時此刻,我被困在出城即有風險的家,每次這樣,都好像快窒息了,太多的可能敞開,可是我一個都不想要。
這樣的我,想要別人記得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