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下午,新北市一名女子到板橋商圈買衣服,卻違停紅線,看到車子被拖走,急忙衝出來阻擋,不過依照規定,當車子一旦上架,也被吊離原本的位置,駕駛就不能要求警方停止,結果女車主不僅不聽勸,還飆罵不雅字眼,甚至抓傷警察的臉,最後被噴辣椒水逮捕。
車輛違規遭拖吊,不少駕駛人會認為,如果來得及趕在車輛被拖走前到場就能要求員警放車,但為什麼過去還是發生過不少,駕駛肉身阻擋拖吊的行為?原因就在於,要放車還是要有相關規定。
以台北市來說,就是看違規車輛有沒有已經「被移動」,儘管已經上了輔助輪,只要車輛還沒被拖離都來得及救車。
(資料來源:拖吊「放車」關鍵! 未移動前、上輔助輪後仍可救)
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可要睜大眼睛看仔細,因為有可能收到「烏龍罰單」。
高市交大統計,今年1至10月舉發交通違規破151萬件,竟高達1152件烏龍發單,最後遭撤銷,有罰單將「日夜顛倒」錯植時間,也有騎士被開「未繫安全帶」,令人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