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S(Margin of Safety)應該算是在評估化粧品風險時最常用到的工具了。
而MoS中的「Margin」,就是一個帶著「threshold」概念的字了。所以要採用MoS這個工具來評估風險的前提,便就是要能找到一個具有「threshold」概念的「dose descriptor」,才行得通。但若是遇到了像「基因毒致癌物」這樣未具有明確「threshold」的對象時,似乎就不宜採用MoS來評估風險了。此時就常會用到「1-in-a-million risk」的概念來進行風險評估,若風險真的能低至「百萬分之一」的水準,那麼似乎可以忽略該危害所造成的負面影響。
但這個問題的重點是,這「百萬分之一」的風險真的夠低嗎,而採用這個「數值」是因為在「感覺上」夠低了,還是「事實上」夠低了呢? 身為評估者的你,難道在採用時也不假思索地欣然同意,沒有疑惑嗎?
將危害發生的機率降低「百萬分之一」的概念,並不是這個領域獨有的,而是普遍地出現在需要管理風險的各領域。而這個「百萬分之一」風險的概念,似乎是被「約定俗成」出來的。對上個世代的人來說,或許「一百萬」是個很大的數字(因為當時認為擁有「百萬」就是個「富翁」了啊!),而相對地,「一百萬分之一」就變成是一個「極小」的概念。而這樣的刻板認知,便有可能就是造就「百萬分之一」成為一種風險衡量「標準」的原因之一了。但在科技持續地朝更大(例如:哈伯望遠鏡可觀察觸及的宇宙範圍)與更小(例如:次原子粒子的研究以及奈米科技等)的尺度探索時,人類以「百萬」或「百萬分之一」作為極大或極小概念的刻板認知,便漸漸地被顛覆了。事實上,現在的「百萬」或「百萬分之一」已儼然從一個「數值」演變為「單位」了。所以還覺得「百萬分之一」很小嗎? 從現代人的價值觀以及科學發展面來看,似乎還頗大的呢!!
那這個數字何時才被沿用到「致癌」風險的評估呢? 在眾說紛紜的各式說法中,似乎隱約地指向美國當局在思索該如何監管新化學物質時的最初發想。對於「1-in-a-million risk」概念,吾等可以如此理解:若令一個人終其一身(假設平均壽命為70年)時時刻刻地(1天24小時)暴露在「特定量」的某汙染物下,而會因此罹癌,故若能將此「特定量」予以「百萬分之一」化,則其罹癌風險應該也降至「百萬分之一」。這就是「百萬分之一」化風險的具體概念。
科技與產業的發展常會與監督管理間形成如參與商之關係,彼此在相同議題上的關切角度亦常相左,故鮮有在未經良性拉扯下即順利產生的共識。那麼在新物質之「致癌」風險的監管議題上,監管者應如何「政策正確」地權衡利弊,拿捏分寸,並在能夠給予產業最大的發展空間與彈性下,也能「善盡職守」地保全國民健康呢?
「或許,設定一個通用的「Threshold of Regulation (ToR)」是個不錯的方案,以方便這些新物質能在最短的時間內被「合法」地用在商品上 …」
「可是,究竟要讓這個ToR提供多少保護力呢?」
「或許,若這個ToR能讓新物質的「致癌風險」降低至「百萬分之一」,是個不錯的開始 …」
「嗯 … 看起來不錯,但總要給個合理的說法吧!!」
適逢上個世紀遺傳學正在方興未艾地發展之際,就已有研究指出人類基因的「自發突變率(rate of spontaneous mutation)」約莫在10^-6 ~ 10^-4間。因此,便有人附會地認為將新物質所額外增加的「致癌風險」將低至「百萬分之一」,煞是合理。但時至今日,已有許多相關的獨立研究不約而同地指出人類基因的「自發突變率」似乎更低,大約在10^-9 ~ 10^-8之間。那麼以人類基因的「自發突變率」為由,來將「百萬分之一」之設定予以合理化的說法,似乎就沒那麼充分了。
在美國當局想要以ToR概念來折衷管理新化學物質之前,其實對於會有「致癌」之虞的物質,係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因此,有「致癌」之虞的物質就應該要是「零檢出」。但隨著分析技術的日新月異,分析靈敏度的提昇似乎令當時「零檢出」的要求顯得不切實際,甚至不合情理了。故「零檢出」的態度方才與時俱進地以「essentially zero」或「de minimus」的概念來妥協。也因此催生了以ToR來通盤性地判斷新物質是否「安全」的監管思維。
那麼何謂「essentially zero」或「de minimus」的概念呢? 言下之意便是趨近於零,但還不及於「零檢出」。簡單一點的說法就是:可被「視為零」或 「忽略」的「極微量」。若要再直白一點,那就這樣理解囉:若致癌物那麼「微量」,那就直接忽略它的風險吧!
別忘了,這個問題不單是個科學問題,其實它是個監管議題,要兩肇雙方(業者與國民)都能接受才行 …
此時,陰魂不散的「百萬分之一」又伺機地「橫空出世」了 …
時值US FDA針對1938年「Federal Food, Drug & Cosmetic Act」中關於「food additives」的監管議題提出修正之際。在該案修正過程中,原本於1973年的草案版本內是採用「1/100 million」(即一億分之一)來表達這個「極微量」的概念。但該案在1977年正式公告時,竟不知何故,卻以「百萬分之一」庖代了。
想當然耳,「極微量」概念所採認的數值越低,在檢驗與監管層面上所付出的直接成本、間接成本與社會成本,當然會不成比例地增加。所以在經濟因素與專業判斷相權之下,又由於查無出處與相關會議紀錄,故一般推測這個數字是在諸多考量下從「黑箱」中直接拿出來的一個折衷結果。
爾後,既然執全球監管牛耳的US FDA都如此這般放心地使用,那麼其他國家還有什麼不敢用的理由呢? 自此以後,「百萬分之一」風險的評估觀念便不脛而走,而各國也陸續地在相關法規中將之「扶正」。
以上這就是「百萬分之一」神出世的故事 …,冷知識一則,承蒙各位費心閱讀,希望各位先進們都能歡喜受用,小可這就銘謝五內地下台一鞠躬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