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電影看似試圖打破框架,實則是陷入更大的框架裡。
但在那之前,可能要先了解「框架」是什麼,還有因何存在。
如果把「框架」定義為「自我價值觀的限制」,它可能來自法律、道德(出於社會結構)、個人思考還有意願。例如我提到的性侵迷思,在過去有一種對被性侵者的質疑是:因為你有高潮,所以這沒有違反你的意願。這當然是錯的,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你被呵癢而笑,不代表你真的開心或喜歡;你被撓鼻子而打噴嚏,不代表你想要在公眾場合失儀,因為那只是身體的自然反應,男性被逼迫打槍然後射精,或女性被愛撫而濕潤後高潮,都只是身體對刺激的回應,甚至是一種自衛本能,不能由此斷定被性侵的人想要甚至有愛。(雖然這是很多A漫A片的定番,但那種作品就是一種自慰,刺激的是單純的性慾和無意識認知下的背德感,不需要什麼脈絡)所以《刻在》的浴室情節,阿漢結束後才會羞愧,進而有Birdy的回吻,來證明他對這份感情的回應。
這是意願的部分,其次還有思考。舉性向為例,現在性向的認知其實不是外在的測驗,而是自我認同。如果有人自我認同是同志,即使他的身體可能對異性可以有感覺,但在慾望、理解與思考的最後他仍自我認同是同志;又例如我是女性主義者,雖然我從小到大的教育都告訴我男尊女卑理所當然所以應該厭女(還包括同性戀應該下地獄),但我會藉由理解去調整我的觀點,去尋求更合理的解釋,這是我想追求性別平等,而要求自己的思考框架。
然後是法律。法律一般被稱為最低限度的道德,但它其實要盡力尋求公平正義(至少台灣現在是這樣),所以每年修法去調整,讓更多人可以得到合理的對待。同婚就是其中一項。
最後是道德。很悲傷的是,這個道德卻是最直接、最容易自我判斷的價值,同時它也含納最多的偏見與歧視,往往倚多為勝。例如至今還有很多的「道德」,是為異性戀陽剛男性服務的,女性被性侵,是女性得到最多的檢討,她必須自證是完美受害人才能得到同情,反之男性加害人則隱而不見;男性受害人則因為「陽剛崇拜」的要求下,必須吞下自己的聲音。
那麼《愛.殺》想打破的是什麼框架呢?很遺憾的就是最游移、偏偏最多數暴力的「道德」,還有最個人、卻事關尊嚴與自我認同的「意願」。
例如最開始的時候,杜小鳳一再逼迫劉以潔面對自己的慾望,而且把他的高潮視作「慾望是真實的,你愛我」,這是他入獄前唯一能抓住的浮木,所以他無暇去理解劉以潔的抗拒不只是家庭教育與宗教信仰,還包括他一旦承認同性慾望的存在與正當性,就必須承認自己是逼死弟弟的幫兇。這份愛撐持他入獄寫信,把自己的情慾投注在劉以潔身上,直到出獄發現劉以潔已經結婚,爛醉到失去意識,然後被披著婚紗的孟燁侵犯。如果分析情節,杜小鳳的高潮,可能來自於酒精的催化,自我禁慾的解放,以及孟燁披著婚紗使他誤認是劉以潔的錯覺──或者都不是,只是他當時身體回應孟燁(女性在排卵期容易性慾高漲),所以就高潮了。而情節又安排孟燁看過杜小鳳的信,知道他逼劉以潔承認的理由,所以用「慾望是唯一的真實,那晚你有高潮」來逼他承認自己感情。
但杜小鳳對此反應如何呢?不幸的是,導演安排自此之後只有劉以潔與孟燁的證言(他們要的真相),杜小鳳唯一可信的證言是:「我自己對準刀刺進心臟。」自承他是自殺。
如果慾望是真實的,他真的對孟燁有感情,劉以潔又回頭願意面對自己的慾望而獻身了,又為什麼要自殺?
因為它會造成一種悖反:如果慾望是真實的,他確實對孟燁有感情,而且跟他第二次做愛的話,他就要擊碎自己是同志的自我認同;如果為非,那麼他從孟燁的性裡內在的負面感受,就是他帶給劉以潔的壓迫,那他就要擊碎自己對愛的認知。
最後則是,這是一場弱弱相殘,劉以潔是檢察官,孟燁是模特兒,雖然男身女心,但內心又不能看見性別(我也不認為心有什麼性別可言),而且他結了婚,結了婚(表面上)的異性戀男性擁有被認證為男性的社會地位(這也是他自承與劉以潔結婚的原因,畢竟誰會知道他們真正關係如何)。只有杜小鳳剛出獄,沒有社會地位,外形是女同志的T,他什麼都沒有。
所以我們可以發現,導演讓角色打破的框架,是意願和道德的,但意願的真相消失(例如杜小鳳沒有證言),也無視道德的框架可能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方式(例如劉以潔不肯承認),卻沒有檢討或安頓被打破之後他們的身心可能造成怎樣的傷害──所以杜小鳳「對準刀刺進心臟」,而劉以潔到杜小鳳重傷之後反覆證言許久,才表示願意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
由此可知,打破框架之後並非就沒有框架,社會上的其他道德(包含裡頭的偏見歧視)和法律,並不會放過他們。孟燁性侵杜小鳳或與劉以潔結婚,無論再怎麼用「男身女心」去偽飾,實際上就是利用他男性的性別(這個社會框架給予他的)優勢,去獲得他想要的東西。
這是電影情節裡意圖「打破框架」呈現出來的結果。最後結局無意安頓,也無意去探索角色自設框架的原因,而只是讓他們惡鬼一樣、反覆的苦苦相逼,逼到有人失去生命才暫時終止。而這樣的故事,放在這個對性別與性向仍帶有偏見的社會框架中,是會打破,還是強化呢?
所以我才說導演沒有真正認識框架何在,結果所有的設定與結果反而全在框架裡。導演打碎的是個人的意願與自我認同,結果卻強化了偏見與歧視。而這部以LGBTQ為題材,吸引的大概也是相關及友善族群,卻讓他們「不舒服」作為「正視慾望(然後無視他人意願與道德去糾纏侵犯?)」、「打破框架」的嘗試──我認為這不能算是成功,甚至可以說是反其道而行。
所以最後我認為,在看這部電影之前,還是好好考慮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