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工作地點

2021/04/04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去年九月和先生登記結婚,到現在也半年了。今年過年後,我搬進夫家。不過我工作地點在隔壁縣市,禮拜日到禮拜四上班,在此租屋上班,禮拜五禮拜六休假才回家。先生的工作則固定休禮拜日,其他則輪休。
一開始對於這樣的安排並沒特別有什麼感覺,也並不影響夫妻感情。但最近幾次,在我們短暫的相聚時間裡,都覺得相聚的時間好少。讓明年也許會搬回雲林工作的計畫更加鮮明,我也老是上人力銀行網站關注工作機會。
嘉義這份工作很適合我,但人生有太多考量,總是要取捨。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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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憂鬱症患者,二十歲左右發病,現在已經過了十多年。有鑑於社會對精神失序者的不了解,我願與你分享生活點滴、所思所想。你將會發現我們並沒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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