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跟我朋友在討論打扮這件事情,我朋友對打扮的看法,大部分還是圍繞在“打扮是在迎合父權審美這件事情”,並說“只是討好自己”的說法是在自欺欺人。
我對這種說法其實不完全同意,因為我在學生時代一直都是沒有打扮的人,所以我不同意打扮是為了迎合父權這件事情,但是要說“只是討好自己”好像又不是,我也不知道我要怎麼解釋這件事情。
後來有另一個網友說“過於打扮和過於不打扮都很令人注目”,並且說“適當的打扮只是要把自己藏在人群裡而不至於太突兀”,我這時才知道我想表達的是什麼。
我覺得從以前開始一直有個困擾,就是我不管做什麼都很突兀,因為過於突兀,所以經常被一些奇怪的人針對。所以“不想太突兀”一直都是我在外表上想追求的點,而這也是我在幾年前曾經說過“我想成為女生”的原因。但是我這句話卻被頭腦簡單的自由派嘲笑“我是在服膺父權”,並且一邊嘲笑我缺男友,又一面色情化自己,還說“這是在提升女性權利”,以及“自己只是喜歡自己”。
當然可能對男人來說,胖的女人無論怎麼穿都很突兀,所以會希望我們減肥配合社會。然而就實際經驗來談其實也不完全是這樣。
舉個例子來說,瘦的人如果要“藏”進人群裡,通常一個簡單的白T、牛仔褲、以及白色布鞋就足夠讓自己“藏”進人群了;然而胖子正好相反,恰好就是因為胖在社會語境中是其貌不揚,所以反而適當的裝飾才能把自己免強“藏”進人群裡,過度打扮或完全不打扮反而更容易掉入“醜人多作怪”的窠臼,所以我覺得即使是胖子也不應該放棄打扮自己的追求。
但是真要說究竟哪種裝扮比較不挑體型?我覺得文青風格的穿搭是無論胖瘦都可以讓自己“藏”起來的,因為文青風的打扮簡單,而且有一點點層次感,所以真要說哪種風格比較不挑身材?我覺得文青風是一個可以試試看的方向。
另外學院風也是一個可以走的方向,理由跟文青風差不多,也是簡單中帶出層次感,所以就比較不突兀。
但無論今天我們如何談打扮這件事情,我覺得女人之於打扮不應該將它簡單粗暴的歸類在“是不是討好男人”這件事情上,因為打扮這件事情發展到現在其實也是一種社交方式,也就是我們所謂的“第一印象”。如果今天我們沒有將自己融進群體裡,那麼我們可能在人際交往中就有比較不方便的地方,但這個不方便跟是不是討好男人未必有關係,有可能是有些人覺得你很奇怪所以不敢接近你。
雖然說我們的社會審美很難不跟男人脫離關係,但通常能融進人群裡的打扮大概率也不會是男人會喜歡的。所以打扮這件事情雖然在女權語境裡是父權,但是它真的父權嗎?竹節蟲演化成樹枝的外表是錯誤嗎?我覺得未必都是如此。
其實真要說起來,打扮得問題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我們的社會實在是太理所當然的認為“打扮是要服務男性”,所以才會這麼在意打扮是不是服膺父權,但是人是立體的,社會也是立體的,將打扮跟服務男性劃上等號,是不是也等同於自己其實也認同這種價值觀才會這麼覺得打扮是服膺父權?因此我們看事情的時候不應該用這麼粗淺的態度去看待這件事情,畢竟如果有些人不是這個意思,那麼這種說法會不會很傷人呢?我想或許我們應該好好思考,自己的思維邏輯是不是其實也是照著傳統走,所以才會得到錯誤的結論呢?如果其實你也這樣想,那麼這時候談女權難道不是曳著頭髮往上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