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命釋法:大法官與轉型正義

2021/06/27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這本書在研究社要談轉型正義之前出版,簡直逼人。於是就在M購物網站找到了書,馬上毫不猶豫地買下去,拿到書後瘋狂熬夜看完了前半部,時隔將近一週,才把剩餘不多的評論稿看完。
大法官解釋其實本質上就是政治的,要以數人之共見,推翻、確立民意選出的立法機關訂出來的法令,若不政治,豈有這種少數推翻多數的道理。嘎拉嘎拉就是對這個正是性缺乏認識,才無法作為一個酷酷酷立委。呵呵。
選粹的釋字涵蓋了二個重要的議題,包含人民受軍事審判(68、80、129、272);萬年國會(31、85、117、150、261),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則是在這幾號釋字裡,彷彿惡靈一般,掐住執政法統以及侍從主義的喉嚨,使之發不出應該有的正義之聲。
但這本書並不是站在批判的角度去看待那個時代情境下的大法官們,而是忠實的把已經公布的檔案逐一整理,給當時做決定的大法官,以及審查會上、大法官會議上面所有的討論一個具有脈絡的評價。
然而,殊為可惜的部分是,儘管大部分的檔案已然公布,以作為轉型正義釐清真相以及給予大法官們評價的素材,但仍有諸多不具紀錄的閉門會議,以及尚未公佈的檔案。不願面對的真相,有時殘酷。道貌岸然穿著暗紅色法袍的大法官們,能否在歷史的洪流中站得住腳,以及能否面對重新檢驗他們對於法理原則、侍從主義選擇的後果,都值得所有人一同關心。
在第一個主題中,非軍人不受軍事審判這個法理,在洪仲丘案之後,更為人熟知,但過去在動員戡亂期間,諸多的冤案正是因為曾經在還沒敗逃來臺之前曾經在中國的各地參加過共產黨組織,未經自清、申報而慘遭軍事審判施以重刑。更難理解的是,後續針對少年先鋒隊等等組織的參加紀錄,且不論調查的事實狀況如何,一概以曾為匪徒論罪,就更顯得當時的威權政府目無法紀。
只是,這些案件經過監察院、檢察署含送到司法院,經大法官解釋後,也沒有改變案件被告的慘狀。試想若14歲的年紀曾經膜拜過seafood,多年後被當作邪教成員,又做何感想?何況是得入獄服刑。然而,不重複受軍事審判跟普通法院審判,容或可以理解成免於兩次凌遲之苦,或許這是悲劇中僅有的寬容。
至於萬年國會的問題,另可分為國民大會代表跟立法委員兩種來討論。區別在憲法本文針對任期的規定兩者文字不同,使得國民大會在第二屆選出前續行職務成為可能,而立法院的延任挑戰,則亦是考量諸多政治影響而通過。
法統的建立,在過去威權政府時代,「各省代表」顯得特別重要。然而反攻大陸根本就是荒唐的春秋大夢逐漸檯面化,使得這些過時的、為政治服務的解釋在261號解釋後終結。
到底政治介入得多深,從檔案中不時出現黨的意見、中常會的討論可以見得。而某些大法官的資歷,也似乎經不起檢驗。曾經枉法裁判又期盼能在任職大法官後守護人權,不啻與虎謀皮。而那些基於情勢變更、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執政的事實,卻又為了諸多理由避而不談。大法官是政治,但也有許多大法官意識到,司法終究有其侷限性。毋寧是守護人權與憲法,無從就政治問題由少數人越俎代庖的做出決定。
就著閱讀而言,除了歷史的部分之外,需要有一些入門的法律知識,才能夠理解各個釋憲案的爭點,以及解釋上程序、實體的討論。雖然並不是一本入門級的書,但卻是一本重要的書,作為整理民主化以來,過去曾經發生的法制史、人權史乃至於憲政史。
完整的了解各號釋字的討論過程,有助於了解過去威權統治在司法上的影響。然而,在更多的時候,包含國家考試的獨家見解、用人甄審上的拉幫結派,都使得法律人在很多時候無法單純的守護法理。法律人也是人,但也該在專業上,禁得起時代的檢驗。平凡的邪惡,是不假思索,奉命行事。
推薦給也對臺灣民主化過程有興趣的朋友,這段歷史會讓你更了解大法官,也能幫助你再重新理解近期748號同婚的解釋以及803號原住民狩獵的解釋。一起了解過去,才有機會共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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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幹話是生活必須,除了拇指搭配我就爛微笑之外,還可以從新的角度,看待挫折,以及那些僥倖成功的人嘴裡吐出來的毒雞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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