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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本精彩的書,精彩地粉飾與成功獲得好評,並把敗行合理化、美化後,獲得讚賞的偽傳記。
《阿拉斯加之死(Into the Wild)》說的是克里斯多福·麥坎德斯(Chris McCandless)進入野外不幸死亡的事件,然而,他想要的是遠離文明回到自然,連基本生存配備都沒有攜帶,卻帶了傑克倫敦與梭羅的著作。傑克倫敦的《野性的呼喚(The Call of the Wild)》說的也正是名為 Buck 的狗回歸野性的故事,脫離文明,克里斯給自己賦名,叫做:亞歷山大超級遊民,前往阿拉斯加。這是危險的,也可能是最後的,卻也是重生的。無論基於什麼原因死亡,他最後為了自己照張站在巴士旁的相片,擁抱死亡,走向生命的最後。
然而本書以「隱士(Hermit)」為題,甚至在Amazon有著經過近3000人的4.5顆星高度評價,但是作者在書裡自白曾經造假新聞,內容的可信性已經降低,故而這份傳記的真偽已經成疑。其次,所謂隱士住在緬因州的邊境,但他距離文明僅有幾尺之遙,並且在行文中也特意地描寫其原生家庭與社會的隔絕、鮮少往來,同時也被形容得似乎具有聰明的基因,並且孤獨是有基因學可考證等等,似乎只不過透過自我印證的方式來合致近年的精神疾病=異常=優於常人的扭曲等式。
並且對於人物的描寫立場是十分鮮明的,鮮明到就像是已經採訪不得不寫出些什麼以免白費的新詞強賦,「他經過一棟又一棟有院子的住屋。從小家裡就管得很嚴,所以他道德感很強,自尊心也是,相信凡事都要靠自己,絕不接受他人的施捨或政府的補助。」然而接著的是,「但試著十天不吃東西看看。飢餓的感覺很難忽略,到最後幾乎每個人的自制力都會瓦解。」然後,「奈特發現,湖邊的度假小屋只有基本的安全防護,窗戶時常沒關,即使屋主不在家也開著。...因此,奈特很快有了結論:他決定用偷的。」換句話說,將原本偷竊的不法行為,以一種被飢餓感所迫的不得不予以正當化,問題在於,這樣的飢餓感若是咎由自取,或說,是為了追求更終極的自我實現、真理,不正是本當面臨的挑戰?
故事的主角也是克里斯,全名是克里斯多福奈特(Christopher Thomas Knight),被作者封為隱士智者,卻是個27年的竊賊慣犯,行竊地更是給殘障者營區,而他幾乎所有用品都來自於竊盜。但卻被描寫得過著世外的生活、困難於與人相處(例如在被捕監牢時),但他不是魯賓遜有所不同,亦非自力更生,卻是享受著他人在文明耕耘的果實,自身卻藏匿在天然屏障下,自私地過著不擔負責任的生活。這與前往阿拉斯加的另一個克里斯,有著天壤之別。
同時,對於犯罪行為卻以如此的方式描述,「犯了一千起竊案才落網,堪稱世界紀錄需要精準的執行力、過人的耐心,還有膽量和運氣。」或是「他喜歡改變行事作風,甚至不忘調整改變的頻率,他不希望自己形成固定的行為模式...『我是綠林好手。』奈特不諱言,並且用字優雅。」將明顯是不法的行為予以亞森羅蘋神偷化,然而那是虛構,這是真實,當然前提也必須作者是「報導」而非「杜撰」。尤其,前述也提到將這位「隱士」的行為予以異常化、優越化,例如,「他從不會闖進一年到頭有人住的房子,因為牽扯到太多變數。此外,他每次都會帶手錶,控制時間。...他製造了幾十個類似的藏鑰匙地點,而且從來不會忘記藏鑰匙的地點。」但是在內容中也確實記載了「隱士」也闖入過有人在內的屋子,然而為了建構出一種嚴謹紀律的形象,把這樣的行為用作「例外」處理,同時對於無法據為己有的「使用竊盜」如,「獨木舟很難藏,而且船主發現獨木舟不見,一定會報警,因此用借的比較明智。」也以「借用」包裝,這一切都只為了造神,造出一個現代的隱士智者。
這位隱士的隱居體悟是:「奈特覺悟到歷史上幾乎每個隱士最終會發現的一件事:完全只靠自己的力量很難存活下來。」然而這個道理大約一萬年前的遊牧民族就知道了,「我問奈特,他在荒野裡有沒有什麼深刻的領悟或偉大的發現?...『睡眠要充足。』他說。他下巴一轉,表示不願再多說。這就是他的體悟。我把它當作真理收下。」如此廢話般也能被潤飾成為真理,所以即便是個常業竊盜犯,卻也能被描繪成:「他追隨著非比尋常的召喚,比大多數人更勇於忠於自我。」甚至還有義賊的形象,「偷完東西之後,他常會把撬開的窗戶重新扣好,再從前門出去,可能的話,還會確保們在他身後自動鎖上。沒必要讓這地方門戶洞開,便宜了其他小偷。」然而細想,居住在野外經常偷竊民宅,與居住在街道經常偷竊民宅,差異何在?偷竊仍然是偷竊,尤其「隱士」是能在社會有所工作,自願放棄卻只願享受利益不負擔義務,想要享受自然卻不承擔自然的危險,剽竊文明的益處卻不擔負文明的義務,簡言之,僅是個敗德敗行之人。
被刻畫成有嚴謹道德感除了前述之外,「奈特說,每次他打開一道鎖,走進一戶住宅,總會感到一股強烈的羞恥感。『每一次我都很清楚意識到是自己做錯了。這件事對我毫無快感,一點也沒有。』」然而緊接著的是,「每次行竊帶回的東西都夠他撐上大約兩個禮拜。這時候,他再一次在臨終的居所安頓下來。『回到我的安全港,任務達成。』他說。這是他最接近『喜悅』的時刻。」若說喜悅不是任何的快感,那麼鹿也是馬,黑也是白了,十分後現代。
盧梭這麼說:「第一個圈起一塊地的人,當他膽敢宣稱:「這是我的」,又認為周遭的人簡單到相信他所說的,那麼他就是公民社會的真正創建人。」然後這段語句出現的脈絡是他在批判文明作為德性墮落與不平等起源的文脈上,被封為「隱士」的主角遠離文明卻有著文明的心,「『你該看看我二十幾歲的樣子。我統治著腳下的土地,那是屬於我的土地。…為什麼不能說是我的?除了我,沒有人在那裡。我掌控這片土地,想掌控到什麼程度都是由我決定。我是森林之王!』」這無疑地是文明自助餐。然而作者卻把諸多哲學家、藝術家,排比其等有過被視為隱士的歷史,例如達爾文、愛迪生、Emily Blunt、梵谷、梅爾維爾、盧梭、梭羅,明顯地是想其所「報導」的對象予以美化抬升。
素樸的形象被以其所自詡「『我為了生存而養成的紀律,改掉了我對特定食物的偏好。東西能吃就好了。」但是在他丟棄的垃圾坑中找到起司通心麵、黑胡椒、香蒜粉、辣醬、切達起司餅乾、棉花糖霜、巧克力夾心蛋糕、全麥餅乾、焗烤馬鈴薯、焗豆、熱狗、楓糖漿、巧克力棒、餅乾麵團、汽水、墨西哥捲餅等食物。這不禁讓人覺得這樣的貧脊是第一世界的,然而第一世界的貧困是第三世界的富饒,諷刺至極,甚至這樣的「野外」也可以,「肉如果結冰了,他會把他丟進微波爐。」甚至還必須準備些零用錢,「奈特逃離了現代世界,卻仍靠現代世界的膏腴。奈特說,吃那些食物不全是他的選擇。他偷的是小木屋屋主採買的食物,事先經過屋主的挑選。他也偷了一點錢,一年平均十五美金,他稱之為『備用金』。」為了避免無聊還偷了黑白電視、收音機,還有掌上型遊樂器,「他的原則是只偷老舊的機型,他不想拿走小孩的新玩具,反正再過幾年那些就是他的了。」再次地盜亦有道。
現代政治哲學對於人類社會的起源是以契約論為基礎,相對地在前政治社會的自然狀態中是不存在著人與人之間的信任與法權關係,這是全然地自由,用霍布斯的話來說就是萬人對萬人的戰爭,「沒有藝術,沒有文字,沒有社會,最糟的是無間斷的恐懼以及暴死的危險(violent death)。於是,人的生命,孤獨、窮困、骯髒、野蠻且短暫。」然而,在這樣的「隱居狀態」卻再遇上登山客時與其等「約定」不洩漏住處,甚至未離去原先居住地只,「因為他以為他們的約定仍然算數。」且真正的自然狀態是沒有「他」也沒有「我」,隱士卻很在意他人的眼光,「奈特很在意別人把他看做瘋子。」輕蔑梭羅出版《湖濱散記》是個半吊子的隱士,卻「他把自己的故事告訴我,不求任何回報,但他也坦承很好奇我會呈現什麼樣子的他。」與作者的九次面談知悉其記者身分,甚至,「他說他走了以後,我想怎麼說他的故事都行。…『你如果想要,可以把我的頭像印在T恤上,叫你的小孩拿到街角去賣。」當他說:「『我已經做好死在森林裡的準備。』他說。」你會知道,這只是個不負責任的社會個體將兄長貸款保證的汽車扔丟在路旁,到野外當山賊的故事。
而在這份「報導」中也可以看到被報導者這樣說:「不要纏著我。」但作者卻糾纏不捨,即便去電家人皆被回絕、寄明信片沒有回音,甚至也明知「他要我別再去找他了。『現在和以後都是。』」然而還是「從機場開往奈特家途中,我在丁香苗圃停下來,買了一大束紫丁香,那是我要遞給他的橄欖枝。」似乎將自身視為文明的使者,要開化未受開化之人的恩賜。但在後的描述又像是隱士傲嬌地欲拒還迎,未向他人吐訴,只向採訪他的作者吐訴,「我適應得不太好。」、「我是不是瘋了?」並表達出類似自殺性的言語,即便這位採訪者將另位探視奈特的女性逕稱「女朋友」,即便隱士否認。
作者對於離世的神格化,也將日本的繭居族歸類其中,甚至認為這是為了抗議社會而來,忽視了這作為日本的重要社會議題的嚴重性,消失的一代成為日本社會必須承受的重擔,卻被提升為對社會不公的抗爭,就像本書的山賊,即常業竊盜犯的克里斯被褒揚成為說出聖言的智者隱士,他深感羞愧,但持續行竊27年;他盜亦有道,會在偷完之後把門窗關好不讓別人偷;對於無法佔有的物品則是「借用」;遠離文明卻使用文明的工具、走向自然卻不承擔自然的後果。凡此種種,卻正好被作者給「報導」而出,報導一個在意他人眼光的隱士,並且將所有不道德、不法行為在「隱士」的智者意涵下予以開脫並且成為具有正面意義。不過這個時代,隱士不會是隱士,甚至還有Hermitary隱士網站審定奈特無資格,其實稱作報導的報導也不是報導,那麼當作一個奇譚來看待也無妨,尤其,滑稽的不是這個隱士傳說,而是粉飾罪犯的「記者」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