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網路上常聽 VOCALOID 相關歌曲,甚至常閱覽ニコニコ或 BiliBili 等動畫網站,應該對翻唱、翻跳日系歌曲的歌手舞者們不陌生。在日文中,這些人被稱為踊り手和歌い手,在中文翻譯上則出現了「唱見/舞見」或「試唱歌手/試跳舞者」的稱呼。前者在中國網站上是主流用法,但在台灣的圈子內,這樣的稱呼有非常兩極的評價。筆者從國小就開始喜愛ニコニコ文化,也看過不少圈內同好對於「唱見」與「舞見」的不同看法。此文不會評價此用法是正確或是錯誤,而是利用我在校內學到的語言學知識,分享自身的觀點。
關於舞見唱見
在中國網站BilBili 上常常可以看到「舞見唱見」被用在官方文宣中。
「舞見唱見」的來源與定義眾說紛紜,加上時過境遷已經不可考。一般提到唱見舞見,泛指翻唱翻跳或創作日系動漫相關歌曲、舞蹈的人,可能會讓人聯想到如まふまふ、そらる、天月、伊東歌詞太郎等歌手或愛川こずえ、りりり、SLH、まなこ等舞者或舞團。但這些稱呼也不一定只限日本人使用,基本上做日系翻唱翻跳的人都可以這樣自稱。
關於來源,最廣為流傳的說法是從中國動漫影音平台 BilBili 發跡。日本的踊り手和歌い手們早期都在影音網站ニコニコ上傳作品,逐漸累積知名度,後因中國的粉絲們無法直接連上ニコニコ查看他們的作品,便有「搬運工」下載影片後再上傳至 BilBili。然而這些作品大多為日文,讓使用中文的中國愛好者們交流不易,於是他們便使用日文原有的漢字或翻譯機直翻來稱呼這些日文用語。ニコニコ的相關作品常會加上歌ってみた或踊ってみた,以表示這個影片是上傳者「試著唱唱看/跳跳看某首曲子」,有「沒有歌手舞者這麼專業,單純的同好性質分享」的意思。中國粉絲在翻譯時,將てみた誤譯為同音的て見た,再留下漢字就變成了現在的唱見與舞見(因中文沒有踊的用法,改用同義的舞取代)。
雖然唱見與舞見是錯誤翻譯,但因為當時這只是小眾文化的相關用詞,此情況並沒有得到太多關注。隨著踊ってみた、歌ってみた受到越來越多人喜愛,舞見唱見的使用頻率也跟著上升,漸漸地連 BiliBili 官方都在宣傳文宣上使用舞見和唱見,日本的踊り手和歌い手來中國宣傳時自然也就使用了舞見和唱見作為自己身分的中譯。而在台灣的ニコニコ圈內,起初是以「試跳舞者」、「試唱歌手」來稱呼踊り手和歌い手,用「試跳」、「試唱」來代表踊ってみた和歌ってみた,並無舞見和唱見的稱呼。隨著台灣的 BiliBili 使用者增加,不少台灣人受到 BiliBili 用語的影響,也開始使用舞見和唱見的說法。然而也有人對此抱持負面態度,認為舞見和唱見是中國人未經授權轉載他人影片又擅自解讀的產物,更何況「見」這個字完全就是誤譯、無中生有。「試跳」、「試唱」更能把日文裡「試著做了什麼」的意思表達出來,相較之下,舞見和唱見已經失去了日文原先的意思。
根據筆者的觀察,使用「試跳試唱」的台灣人,大多都喜歡ニコニコ很長一段時間,可以說是元祖粉絲,也有人是想要刻意強調日文翻譯過來的正確性,或是想要拒絕中國用語;但使用「舞見唱見」的人不一定不懂日文,也不一定是剛接觸此文化的新手。他們通常是在「舞見唱見」已經成為主流用詞的時候接觸此文化,自然而然就跟著使用,或是認為「舞見唱見」更能代表踊り手和歌い手,交流也更方便。
語言的變化
看完上述對舞見唱見的介紹後,想先讓大家想想語言本身的特性。語言是會隨著社會環境而變化的,舊詞會消失,新詞會誕生。就像我們現在常使用的網路、簡訊、手機等用詞,都是二十一世紀初期才出現的詞彙,過去並沒有這些用詞;而在古文中常出現的用法在現今也幾乎不會看到,如我們國文課本裡出現的文言文用法。
語言的變化是自然而然的,只要某詞彙(或文法)引起某群體的集體認同、反映集體感受,該用法就會成為此群體的習慣用詞。舉個筆者認為爭議性和「唱見舞見」很像的用詞為例:在台灣,網路流行過「母湯」一詞,該詞從台語的「毋通」變化而來,意思是不要或不行。實況主光頭哥哥曾在其影片中使用此詞彙,吸引大量的人特意模仿使用,通常會在帶有色情或無俚頭的對話中出現。在此可知「母湯」一詞一開始只是被一個網紅所使用,但經過網路與眾多民眾的使用與交流,「母湯」脫離原先的意涵,代表了部分人的集體感受而有了新意。但也有人認為「母湯」就是在亂用、誤用台語,不僅不尊重原先正確的漢字寫法,也讓台語加上戲謔的標籤。這樣的說法是不是很像前面提到的台灣人對於舞見唱見的不同看法呢?
「正確」的語言?
但是,錯誤的用法就是錯誤的用法,てみた翻成見就是一件不合理的事啊!難道要用上述說法將錯誤合理化嗎?這邊想要提到一個語言學的基本觀點:語言沒有對與錯。每個人的腦海中都擁有 mental grammar,是每個人類共享的對於某語言的共識(當然還是會有些微差異,但大方向都差不多)。因為擁有 mental grammar,我們可以判斷出某語言為何是這樣排列。如中文使用者看到「我你愛」,會覺得這個句子沒有任何意義,因為一般的中文句子應該要是「我愛你」的形式。而我們在教科書上、學校裡學的文法與正確用字被稱為 Prescriptive grammar,會有一個明確判斷標準來辨別用法的對錯,如應是「毋通」而不是「母湯」,てみた不能翻譯成て見た。但 Prescriptive grammar 並不能完全反映某語言使用者的真正文法,它只是被特定勢力(如學校或政府)規定出來的正式規範。對語言學家來說,一個語言的使用規則並不是 Prescriptive grammar 來決定,而是要根據母語人士的 mental grammar。而且語言會因為各種因素改變,過去可以被普遍接受的用法可能明天就被淘汰了,所以也沒有所謂的正確的語言,一般人認知的對與錯都是建立在官方語言的 Prescriptive grammar 上,並不能真正反映語言本身。因此我們可以說「舞見唱見」違反了 Prescriptive grammar,但卻不能說它是錯誤的語言。
影響人類說話的方式有很多,人講話的方式也會呈現他被什麼因素影響、可能在什麼環境中工作長大等等。當我們發現一個人的用詞不同於 Prescriptive grammar 時,比起糾正他,不如先想想看他說出這種話時所處的環境。舉「進行一個XX的動作」為例子,這樣的句型常在高檔的餐廳中出現,如「為您進行一個收盤的動作」,比起「我來幫您收盤」聽起來更加委婉也更加有禮貌。雖然充滿冗言贅字,但這的確達到了特定的語言效果。當然,如果他不是為了傳達特定語言效果,只是因為不懂而亂用的話,糾正他是合理的做法。
回到「舞見唱見」的用法,雖然這樣的用詞不符合中文和日文的 Prescriptive grammar,也依然很多人使用。這是因為它們反映了踊ってみた、歌ってみた不同於主流歌手舞者的性質,又能用簡易明瞭的中文漢字快速傳播。當一個人使用「舞見唱見」時,他可能長時間生活在使用「舞見唱見」的環境內,因此習慣了這樣的說法;而當一個人使用「試跳舞者試唱歌手」來稱呼時,可能代表他比較注重日文原意;也有人像筆者一樣,會針對不同的人變換不同的稱呼面對已經是老粉絲的台灣人時,會使用「試跳舞者試唱歌手」,而和中國人交流時則會使用「舞見」,這也都反映了語言是會隨著社會環境變化的。而詞彙也代表了字面意思以外的背景意涵,隨著使用對象與時機的不同,會產生不同的語言效果,也代表了使用者不同的意識認同。
結論
以筆者的觀點而言,舞見唱見的日翻中本身是錯誤的,但是現今舞見唱見的用法因為社會變化已經脫離了字面上的意思,有了新的社會含意。不少同好會擔心舞見唱見終將取代試跳舞者試唱歌手,到時只能忍受錯誤的用法,我對此抱持觀望態度,因為我們無法預測下一秒語言的方向會如何改變。如果真的不想要用舞見唱見稱呼踊ってみた、歌ってみた,那就持續使用並推廣自己認同的用法,使用的人多了自然就不會被取代和遺忘。當然,也不用去攻擊和自己用詞不同的人。誠如上面的段落所說,沒有所謂正確的語言,每個人使用詞彙的方式,都有他自己的脈絡存在。
參考資料
《你從哪裡來?一個字聽出你的故鄉——為什麼要懂語言學,語言學大師的40堂精采入門課,增進生而為人的獨有天賦》,麥田出版。
《語言癌不癌?語言學家的看法》,聯經出版公司。
校稿感謝:kiwi ㄔ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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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耶耶,新竹文組大學生。喜歡寫作、閱讀、舞台劇、動漫,偶而跳跳舞。 這裡可以看到我的文字作品,還是個方格子新手,請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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