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語名詞的格

2021/08/30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拉丁語的名詞分成陽性、陰性、中性,還有單數、複數,再加上六個格。這次先講最麻煩的這六個格。
這六個格分別是:
  • 主格。nominativus
  • 呼格。vocativus
  • 屬格,又稱所有格。genitivus
  • 與格。dativus
  • 賓格,又稱受格。accusativus
  • 奪格,又稱離格。ablativus
先說比較簡單的主格、屬格、賓格,它們的用法基本上就跟英文一樣,主語要用主格,賓語(受詞)要用賓格,表示所有要用屬格。比如說:「我吃了他的包子」中的「我」要用主格、「他的」是屬格、「包子」是賓格。
呼格也挺簡單的,就是用來叫人的(?)。比方說 O deus! 「喔!神啊!」裡的「神」就要用呼格。要是你在路上看到某某人要叫他,也要用呼格。
與格的概念其實在學英文的時候就學過了。與格是給間接受詞用的,比如說「我送了他禮物」這句話,「他」是受詞,要用賓格,「禮物」就是間接受詞,要用與格。
奪格解釋起來比較複雜。它可以用來表示「用什麼工具」,比如「用槌子釘釘子」的槌子。(工具格)還可以表示「從哪裡來」、「離開」、「原因」等等。
我們來看從維基百科抄來的幾個實際例子:
  • Caesar militibus signum dedit.
    凱撒(Caesar 主格)發了信號(signum 與格)給士兵(militibus 賓格)。
  • hostes ad castra Caesaris omnibus copliis contenderunt.
    敵人(hostes 主格)匆促地帶著所有的士兵(omnibus copiis 奪格)前往凱撒的(Caesaris 屬格)營地(castra 賓格)。
名詞的格的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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