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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們|于蘀與穆澤:第一次和第二次的相遇(上)

2021/09/20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稍早和朋友在酒吧裡喝了幾杯酒,兩人難得的說起了大學時候的事情。交往多年的女朋友愛上了別人,是怎麼樣的一個體驗,于蘀並不清楚。只知道一向開朗的向明難得的在他的面前哭了起來。
  等到向明哭著在吧台睡著時,他撥通了柳知蕭的電話,讓他開車來把向明載回家。柳知蕭在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鐘,才聲音晦澀的說道一聲「好」。然後又問他通知了向晦了沒。
  于蘀低頭看著自己的鞋跟,只覺得腦袋有些混沌,過了一會兒才說道:「我會通知他的,你不用擔心。」
  柳知蕭到的時候,于蘀的酒已經退的差不多了。幫著柳知蕭將向明扶進後座以後,柳枝蕭問他要不要順路送他回去。他摸著隱隱有些作痛的眉心,只讓他把向明照顧好就好,說自己可以騎UBIKE回去,順道吹風醒醒酒,反正也不是很遠。
  柳知蕭看著他,只是再三的和他確認後,才載著向明離開。于蘀目送他的車子在轉角消失,點開APP搜了一下記憶中不遠的其中一個租車點,租了輛腳踏車就往住處的方向騎去。然而他才剛騎到路口時,就被一個看起來很年輕的警察攔了下來。
  「等等,你喝酒了?」
  儘管酒精的效用正在退卻,腦袋也很清醒,但于蘀仍然有些遲鈍的看著那個年輕的小警察,過了很久才「嗯」了一聲,過了幾秒鐘後才開口問道:「所以我可以走了嗎?」
  「當然不行,」小警察攔在他面前,一邊從腰包裡摸出一個本子一邊說道:「你危險酒駕,我必須開你一張罰單,麻煩一下身分證,先生。」
  他從口袋掏了幾次,才掏出錢包將身分證拿給他。
  「憑著第幾章、第幾條?」挑起眉看著他寫字的動作,于蘀忍不住勾起嘴角。而小警察居然頭也不抬、不假思索的說道:「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
  他還真的沒想到他能夠如此迅速的回答。於是在腦中想了一遍,確認自己是真沒看過不能酒後騎腳踏車這條規定,於是忍不住在他抄到地址時說道:「我記得規定上並沒有提到不能酒後騎腳踏車這件事。」
  記得是胡說的,但小警察的筆在聽到他這麼說時立刻從框中岔了出去,似乎正在回想法條裡到底有沒有提到不能酒後騎腳踏車的這件事情。後來似乎真的是于蘀瞎說對了,他抬起下巴,梗直脖子,底氣有些不足的看著他說道:「罰單是不用開了,但你還是不能騎車。」
  于蘀朝著他笑了笑,在他要收起本子時,伸手搶了過來將寫了字的罰單撕下,摺了幾摺塞進自己的襯衫口袋,順手將本子丟還給他說道:「開了就開了,哪還有收回去的道理。不過……你把我的車沒收了,這大半夜的,我也沒車回去,難道你要用警車送我回去啊?」
  小警察居然很認真的想了一下,跟他討要了租車時用的那張卡,讓他在原地等,便自動自發的騎走他的UBIKE,再小跑步回來,拉著他走到了自己停車的地方。車子也是規規矩矩的停在格子內,他拿了座墊上的帽子戴上,插入鑰匙發動,開口問他:「你家在哪個方向?」
  他下意識的就指了住處的方向,後知後覺的發現自己已經上了對方的車,而頭上不知道何時戴上了安全帽,扣帶的緊度也是剛好。他看著他的後腦杓,頭內仍然是一片混亂。因為小警察居然真的把他的玩笑當真,用警車送他回家──雖然只是警用機車,但這已經夠離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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