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能夠“影響”人,指的是人與人之間是可以產生影響的,不然怎麼會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說呢。
當然,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也說的是具有相同認知或者“三觀”一致的人,因為屬基本的同一類型的人,所以願意走在一起,喜歡成為朋友。這種相互間的自願影響,不僅會增進友誼,彼此還會共同進步。
但“控制”人,就不一樣了。這裡需要認識到的問題是,無論你是什麼樣的身份,你是什麼樣子的人,你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他人,這是正常的,也是必然的。但是,最終別人愛怎麼做,那是他的自己的事情,你是無法控制的,也是不可能控制的。
所以,人與人之間相處時,一定要互相尊重,平等互愛。即便是位高在上的人,也不要指手劃腳,將任何的思想、意志和行為強加於人,達到控制的目的。其實,控制是不會產生實際效果的,就算表面看來他接受了你的“控制”,也屬於□服心不服。以德服人,以理服人,才真正是讓人接受,讓人敬佩,不是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