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說的不是我記得什麼有趣的事,而是「記憶」這件本身很有趣。
是這樣的,剛好有網友提到阿里巴巴的哥哥應該叫阿里巴哥,然後我突然想到,阿里巴巴的哥哥叫卡西姆才對。
是說,我是瞬間回答這個問題的,完全不用思考,我就是記得這件事情。
要知道,我上一次讀阿里巴巴的故事已經是三四十年前小學低年級的事情,之後根本沒碰這個故事,就連我孩子小時候我也沒講這故事給他們聽過(我的孩子從小聽的故事全都是我掰的原創故事)。
這讓我感到好奇,為何我會記得這種無關緊要的人名……是說,這傢伙存在感真的很弱, 一點都不重要,反正故事中段他就掛了,重要性甚至比他太太還低--他太太反倒讓人看到精明的一面--不過這個故事裡女人都比男人聰明,最聰明的是那位女僕。(話說回來,我居然清楚的記得完整故事,連小時後看的書的插圖長什麼樣子都還記得。)
偏偏我就是記得,讓我自己覺得很好笑,這真的很浪費腦容量。
當然,早期的記憶往往比較深刻,這一點在老年痴呆症患者身上也有發現,很多老人短期記憶很差,長期記憶卻驚人的清楚,哪怕我們覺得那些東西早該被掩埋。
或許當記憶力衰退,就像表層沙土被移走一樣,底下的考古遺跡就顯露出來了……
好啦,我目前記憶力還沒什麼問題,只是突然發現自己記得這種有的沒的覺得很好笑而已。
這也牽涉到記憶到底怎麼運作的,像我太太就是那種書看完沒多久就忘光的,所同一本書她可以看好幾次……反正每次都是第一次。
我則是幾乎過目不忘(只是幾乎,時間久了當然還是會忘掉,只是可以拖很久),這一點在考試上面當然大大有利,但大多數的書我都只看一次……所以會一直買書。
可是我有記人障礙,就連多年同事我都可能記不起來長相或姓名,所以常發生有人跟我打招呼,但我完全想不起這傢伙到底是誰……頂多隱約覺得我應該見過這個人……
只能說,到底誰會那麼無聊記得阿里巴巴他哥叫什麼名字,而且一記快四十年啊!真的有夠無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