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性格敏感,很容易就會有受傷的感覺。而自己常常會處於舔舐傷口的情境下生活,忽略自己是會傷人的事實。
這是一種很奇妙的感覺。因為性格敏感,會知道自己感到痛的感覺,會知道是哪樣的情境讓自己感覺到痛。慢慢的,因為無法改變他人,反而會模仿讓自己痛苦的人,用自己會痛的方式,讓他們痛。希望他們痛了,也能理解自己是痛的,進而改變自己的行為。久而久之,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自己不喜歡被控制,反而自己想要反擊。
結果,雙方都受傷惹,而真正想說的話,始終沒有說出。和人際之間的互動,始終隔一層遙遠得紗。而,哪個人是真正的壞人。往往,可能真正的主因,仍是我們都很害怕用自己很真實的樣貌,與他人相處與互動。
假如,別人讓自己不舒服,是對方的責任。那,把自己的不舒服的感覺,表達出來,是否是自己的責任?是保護自己的責任?我到目前,都沒有標準答案。但我會知道,人我之間,那條模糊的界線,如果用受害者心理去看,是一個很大的誤區。
人際之間的善意,是否有效的流動與接納,也比我想像中的複雜。我曾經碰過一個人,他曾很努力把善意傳達給我,剛開始我很喜歡。但後來,發現他的善意,是有其他目的(可能也不是太壞的事,只是是他的安排)。我的選擇是遠離與躲避。後來漸行漸遠。那這人是真的壞?他不壞,只是他讓我覺得不舒服。。
我是否因為這樣的不舒服,錯失很多人生機會。我想是有的。但,可能那也不是我真的想要的。所以,再往回頭看,如果讓一段關係,變得更好,我們有哪種努力可以進行?摸索一段日子,初步的理解是:理解自己的特質與喜好。不以受害人模式慣性生活。拉出人我的界線感。會對別人的意見,有更多元的應用。人生的選擇,可能會有更彈性的方式。也有機會,把緣分化成好果的機會,變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