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明雄(精神科醫師、耕莘醫院主治醫師)
筆者與本書作者共事十七載餘,在工作過程中有甚多機會對於彼此的個人與臨床經驗做反覆辯證、驗證、修正、確認,從中受益匪淺。今受邀為其著作寫一文推薦,樂意而榮幸。
●關於自體這個字和三種個案
關於自體(self),論述者眾,即使不用自體這個字,每當我們談到個人發展、心理或精神層面的議題時,在解釋上仍總未能脫離這字的關注範疇。在寇哈特(Heinz Kohut)於1971 年出版的他三本系列著作中的第一本書《自體的分析》(The Analysis of the Self),它的副標題是A Systematic Approach to the Psychoanalytic Treatment of Narcissistic Personality Disorders,這指出了寇哈特論述的重點與立論的經驗基礎在於自戀型人格、疾患、精神分析治療和系統化的取向。超出這些部分而對自體的進一步推論,需要更多或者至少相等的臨床資料支持。寇哈特在書的序言中提到,「在精神分析後設心理學裡的一個看似簡單,卻是拓荒且決定性的進展,是自體由自我(ego)的概念裡分離出來(Hartmann)。
獲得並維持一種『身分』,以及這個(前)意識的心智內容被暴露時的危險(Erikson);出自母親與子女之結合基質的一個分離的心理生物學存在之逐漸結晶化;以及近年來某些詳細的精神分析綜合論述之重要臨床─理論的(Jacobson)和臨床的(A. Reich)貢獻,這所有的工作,試驗著精神分析的一個論題本質⋯⋯這論題本質已被大量調查客體世界的材料推入背景,亦即關注於諸影像之動力發展與變遷,或者,做了更多與自我的認知過程之核心位置相一致,而不是與原我的脈絡裡之驅力(客體的表象)相一致的表達。當趨近自戀的理論問題時,所遇到的困難之一⋯⋯是經常做成了客體關係的存在而排除了自戀的假設。」在這些隱含著與客體關係理論和自我心理學的對話中,寇哈特強調了某些相關於客體的最強烈自戀經驗,這些經驗或者被用於服務自體和維持自體的本能投資,或者客體本身被經驗為自體的一部分。寇哈特稱之為「自體─客體」,他並在1978 年之後將「自體─客體」中間的連接線拿掉,稱這被經驗為自體的一部分的客體為「自體客體」。個案的自體與個案的自體客體的關係如同在其他精神分析理論中的臨床經驗,是在移情中可被經驗和處理的。對於此類移情的詮釋和趨近它時的阻抗,相較於與其他個案的工作,會更需長時間等待和了解。這樣的臨床經驗在本質上也符合了佛洛伊德所定義的,被稱為精神分析的治療必須有阻抗的克服和移情的詮釋這兩個成分。這也讓寇哈特強調的神入(empathy)成為帶有精神分析本質的同理(empathy)。借用克萊恩學派(Kleinian)中人西格爾(Henna Segal)所說的象徵形成與象徵等同(symbol formation and symbol equation)的概念,寇哈特所說的這樣的人,其象徵形成未完成,客體成為為己所用的自體客體。相反的,如果客體就是客體,在主體的裡面也是清楚而界線分明時,這樣的主體所擁有的自體,顯然與自戀型人格的人所擁有的自體有明顯的、質方面的不同。這一類的人是古典精神分析理論、佛洛伊德學派及承接其精神的自我心理學所擅長的領域,移情官能症的個案是典型的例證。寇哈特說,佛洛伊德發現的伊底帕斯情結是在發展過程中的伊底帕斯期階段主體未能得到環境的適當回應才形成的病理結果。寇哈特這樣的看法結果是,在古典理論中被視為中心的伊底帕斯情結,性與攻擊的強調、關注和解釋被調至周邊,而過去被忽略的主體成長環境的影響則被調至中心。寇哈特認為發展過程中的無數挫折形成了個案的自我功能,而在伊底帕斯期的巨大挫折則形成了個案的超我。筆者在此對於寇哈特看法的疑問是,如果個案所形成的超我已經很獨特,那麼需不需要給他一個獨特的位置,如同自戀型人格所具有的?移情官能症個案是不是也有著獨特不可改變的獨特性,雖然,在這個前語言期佔優勢世代中,治療室中的純粹移情官能症個案是大量減少了。寇哈特的解決方式不是認為應該給超我一個獨特不可取代的位置,他認為,分析這些容易羞恥的人的進步,通常不是基於去嘗試降低過度強烈的理想之力量(一個常見的技術失誤),而是(除了強化自我面對誇大自體的要求,因而達到增加對表現癖和誇大的掌控)基於將自戀投資從誇大自體轉換到超我,亦即是基於強化這個結構的理想化。我想,我的這個疑問在作者的這本書中,大家可以一探究竟。
除了以上提到的兩種個案。有沒有可能有第三種個案,他們可跳動於客體與自體客體之間,以理論術語而言,受到分裂這個防衛機轉的影響。邊緣型人格個案是這類型個案的典範。他們可以更輕易的模糊生理與心理的界線。由於視覺、觸覺等感官影響、解剖學上的差異,對於具體客體(陰莖)在幼年期間曾經長時間在客觀具體性化的不足。我相信在分裂、解離等方面的展現,女性會有發展到極致的更高潛能。臨床上,分裂和投射式認同這兩種機轉的發揮,女性個案還是比男性個案來得細緻、極致。乳房有相較於陰莖的性別上的具體明顯獨特性,但它要晚陰莖十年以上才漸漸發揮這樣的功用,階段影響力與造成的長遠後果會有不同。而在與母親的乳房比較上,男孩與女孩都是明顯不足,但是男孩可以用陰莖證明自己的不同而無須與母親競爭,女孩則不可免要面對與母親如此一樣又這樣的不一樣,雖然她還有一個青出於藍的機會,如果她有幸度過了,或無後遺症的處理了那段矛盾的嫉羨(envy)歲月。
●三種體自體
三種自體是三種特殊個案(自戀型人格、邊緣型人格、官能症)的三種獨立狀態嗎?或是三個獨立不同的領域或不同層次的三個連續狀態?如上看來,比較像是三個連續狀態,只是結果差異太大,讓對於記憶的廣度和深度有限的人類以為完全不同,也成為學派之間壁壘分明的差異堅持。克萊恩認為在一歲就發現了伊底帕斯情結,引來佛洛伊德對於消失了的很長的前伊底帕斯情期的質疑。而佛洛伊德認為的伊底帕斯情結,寇哈特則認為是伊底帕斯期未順利渡過下的一個病理表現。這些差異觀點,我認為可以這樣看:發展中的自體雖是連續,但有時太短、有時太長的某種影響,造成的結果是有如斷層或分屬不同領域。從結果來看是三種特質,在尋求驅力滿足、尋求客體、尋求自戀或自體客體滿足(drive seeking, object seeking, narcissistic or self object seeking)上很不同的自體表現(其他種類在沒有特定到足以成為一種分類前,在此先把他們視為是這三類的不同比例的混合),會有以原始的表現方式、防衛的表現方式、昇華或轉化的表現方式上的差別。在自體發展的過程中,個體以自身所攜帶的天賦應對環境加諸於自己的三種特質,加入的時機點和加入的比例(如同寇哈特所說的,階段恰當和恰恰好的挫折)造成了後來的各種差別和三種典範差別。
寇哈特把狹義的自體定義為指三極自體(誇大自體、理想化的雙親影像、孿生或另我),本書作者所討論的或許可以算是寇哈特所說的廣義自體,所有一切都以自體的角度思考。在三種自體的了解中,都有重要的自我功能(ego function)存在,有些如克萊恩學派認為,不需要過度去討論自我功能的部分或人格發展中正向的部分,因為病態的部分處理好了,正常的部分會自然的發展。寇哈特則是在精神分析理論中對於正向的部分做了較多的系統化描述,客體不是分析後必須揚棄的,與自體客體的關係是人終其一生的健康需要。雖因自我功能讓人可以在人世間運作,但也由於自我功能阻擋在前,讓對於自體的深度了解困難重重。早年生存所需的保護,如今成為企圖對心理做深度了解時的阻抗,讓心靈中的新開始難以成為可能。在學派之間的對話上,各自的自我功能雖讓彼此之間的對話較容易,但對於探索各自專擅的心靈核心時也較不精確,容易在有意無意間犧牲對核心本質更貼近的企圖來換取外在和諧。在臨床實務中,主要的搏鬥領域對個案與治療師而言,最終仍需回歸自我功能掌控的現實世界,雖然,治療師常常對於盤根錯節的心理現象之下的最終心理起因與核心有著熱切期待,但也常常必須受限於僅僅止於期待而已。
核心如此不同的三種自體的人如何溝通?為方便瞭解,在此極端的分為兩種。第一種溝通是表層的溝通、防衛下的溝通、意識層次的溝通,是心理安全的溝通。借用路易斯(C.S. Lewis)的話,情人是眼對眼,朋友是肩並肩。最終,前者是看進對方內心的深處,後者則是兩人共同看向遠方,如果這兩個人的內在和外在夠清楚和界線分明,共同看向的遠方就是同一個,否則終究必須再次的澄清,遠方的那個對象,在各自裡面的表象是什麼?一致與否?行為的本身夾帶了大量潛意識的意涵,例如性交、幽默、眼神、餵食、微不足道的言語行為等等,常常帶有看似尋常表層行為之外卻夾帶著的震撼性強大影響力的潛藏素材。
如果我們說的是發展概念下的人格,我同意寇哈特的觀點。如果講的是臨床工作方便溝通下的人格,我同意現今DSM 等診斷準則的諸多分類,只要收集足夠多的外顯表現就能歸類出模板樣的人格分類。有如寇哈特所說,自體、自我、超我、原我的觀念和人格與認同是分屬不同層次之概念形成的抽象觀念。自我、原我和超我是精神分析裡的一種特定、高層次(亦即遠離經驗的)之抽象觀念。雖然人格這字有如認同這字,常可服務於一般感受的使用,並非天生就屬於精神分析心理學;它屬於一種不同的理論架構,這理論架構更一致於社會行為的觀察,以及一個人與他人的互動,而非與深度心理學的觀察互動時之自己的(前)意識經驗描述。而本書作者之三種自體這樣的說法,好像是位於上述兩種說法的中間,也可以是一個有瞭解意圖者的中繼點。
溝通上,增加中間型是必要的,如同動機式晤談,需要激發個案的動機,這在數十年前的治療中是不需要去強調的,因為個案來治療就是帶著隱身背後的既有動機來的,不管這個動機是什麼。但是,今日個案的處理,動機的考量已由背景進入前景,需要被觸發、加強。治療結構的改變,改變了治療室裡的個案種類,或者反之。但這種技術上的改變不宜與對個案本質核心的瞭解相混淆,本書作者的講論是屬於很本質的那類。
●感謝
我自己對於自體這個字的了解過程中,一路上有劉慧卿醫師、劉時寧醫師、許豪沖醫師的在寇哈特書籍的讀書與翻譯上相陪伴,以及更早也參與在讀書會中的邱顯智醫師、呂煦宗醫師,後來十多年台灣自體心理學研討會的王麗斐老師,講員們和聽者的相伴,以及我的家人和許多個案,沒有他們,我除了自己的尋常感受外,對於自體的瞭解和體會無法更具寬廣度和深度。雖然,更進一步的寬廣和深度的存在是必然的,但我就目前所知已大大知足感恩了,既有的經驗讓我在面對「自體」這字時能有一種平靜感。本書作者劉慧卿醫師對於心理治療臨床工作或理論涉獵廣泛,不畏艱難,默默大量投入心力。她善於在龐雜混亂的資料、感受中理出要點,提綱挈領的標示區辨出重要、深度且連續的內容,這在過去我和她的共事中從中受益匪淺,我相信讀者在嘗試共鳴這書的內容時,也會有類似的受益經驗。
作者 ◎ 劉慧卿
#為精神分析的地圖設下路標,#描繪自體不同的心理樣態
★深耕二十年的台灣自體心理學學術社群,思想精華結晶之作!
★國內外罕見,就心理學重要議題同時在佛洛伊德古典精神分析、克萊恩客體關係理論、寇哈特自體心理學與其他理論家思想之間交叉論證。
專文推薦──
林明雄 / 新店耕莘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
許豪沖 / 自體心理診所院長
劉時寧 / 文化身心診所負責醫師
(依姓氏筆畫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