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3歲那年秋天決定以寫小說為生。為了保持健康,我開始跑步,每天凌晨4點起床,寫作4小時,跑10公里。
我是那種容易發胖的體質。我妻子卻無論怎麼吃也胖不起來。這讓我時常陷入沉思:“人生真是不公平啊!一些人無需認真就能得到的東西,另一些人卻需要付出很多才能換來。”
不過轉念一想,那些不費吹灰之力就能保持苗條的人,不會像我這樣重視飲食和運動,也許老化得更快。什麼才是公平,還得從長計議。
幾年之後,我終於步入小說家的行列,還成功減掉了多餘的體重並戒掉了煙癮。說起堅持跑步,總有人向我表示欽佩:“你真是意志超人啊!”說老實話,我覺得跑步這東西和意志沒多大關聯。能堅持跑步,恐怕還是因為這項運動合乎我的要求:不需要夥伴或對手,也不需要特別的器械和場所。人生本來如此:喜歡的事自然可以堅持,不喜歡的怎麼也長久不了。
在這期間,我堅持每年都參加一次馬拉松比賽,不過100公里長的“超級馬拉松”只跑過一次。那次經歷真是終身難忘。
那是1996年6月23日,我報名參加了在日本北海道佐呂間湖畔舉行的超級馬拉松大賽,全程100公里。清晨5點,我躊躇滿志地站在了起跑線上。比賽的前半段是從起點到55公里休息站間的路程。沒什麼好說的,我只是安靜地向前跑、跑、跑,感覺和每週例行的鍛鍊一樣。到達55公里休息站後,我換了身乾淨衣服,吃了些妻子準備的點心。這時我發現雙腳有些腫脹,於是趕緊換上一雙大半號的跑鞋,又繼續上路了。
從55公里到75公里的路程變得極其痛苦。此時的我心裡唸叨著向前衝,但身子卻不聽使喚。我拼命擺動手臂,覺得自己像塊在絞肉機裡艱難移動的牛肉,累的幾乎要癱倒在地。一會功夫,就有選手接二連三超過了我。最讓人心焦的是,一位70多歲的老奶奶超過我時大喊:“堅持下去!”
“怎麼辦?還有一半路,如何挺過去?”這時,我想起一本書上介紹的竅門。於是我開始默唸:“我不是人!我是一架機器。我沒有感覺。我只會前進!”這句咒語反覆在腦子裡轉圈。我不再看遠方,只把目標放在前面3米遠處。天空和風、草地、觀眾、喝彩聲、現實、過去——所有這些都被我排除在外。
神奇的是,不知從哪一秒開始,我渾身的痛楚突然消失。整個人彷彿進入自動執行狀態。我開始不斷超越他人。接近最後一段賽程時,已經將200多人甩在身後。
下午4點42分,我終於到達終點,成績是11小時42分。這次經歷讓我意識到:終點線只是一個記號而已,其實並沒有什麼意義,關鍵是這一路你是如何跑的。人生也是如此。
當時的我只有30多歲,但也不能稱為“小夥子”了。這是耶穌死去的年齡。在這個年紀,我正式站在文學的起跑線上——雖然已不再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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