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敬拜中使用的詩歌和樂器,我們應該先認識音樂是什麼。我們可以將音樂粗分為三個層面討論:演奏技巧、樂理知識、語意理解。
(1) 演奏技巧:
在教會音樂服事中常看到大眾對服事的重點停留在音樂的恩賜,而恩賜又特別局限於樂器(歌唱)的技巧。技巧在音樂表達上固然重要,但如果您同意前面的論點「什麼是敬拜」、「敬拜不一定需要音樂」,那你可能就會同意,其實演奏技巧(包含樂團的編制)的重要性在敬拜服事中並非首位。
因為只要能夠達到敬拜的目的,音樂就是其次,只是工具。若技巧有90分,很好,那就用90分的技巧敬拜。若技巧只有60分,也很好, 那就用60分的技巧敬拜。若技巧只有5分,去掉音樂,一樣可以是很好的敬拜。別忘了在沒有現代樂器的時代裡,人們就已經開始敬拜上帝了。
在此要解釋,不是說音樂的演奏技巧與樂團編制不重要,精湛的技巧在音樂表達上可以賦予音樂強大的力量和豐富的層次。個人絕對認同人應該要將所擁有的恩賜拿出來服事神與他的教會肢體,如同獻上那沒有殘疾的公牛。筆者甚至認為當今普遍教會所使用的音樂,在品質上還有很多的進步空間。只是在此目前討論的重點是著重在敬拜服事上,不是音樂本身。
長期來看,對於敬拜服事的人而言,需要做恩賜的好管家,提升個人音樂演奏技巧固然是重要的。但在敬拜時也別忘記,音樂終究只是個工具,在技巧上應量力而為,更不該讓音樂技巧本身喧賓奪主,成為服事預備的阻礙。
(2) 樂理知識:
所謂樂理,就是在音樂領域裡已經普遍認可的音樂規則,使用音樂時對於這些規則應有基本的認識。按著既定的規則演奏時,在大部分情況下不會犯嚴重的錯誤,音樂可以和諧,聽者不會感到困惑。
樂理就像學習英文時有既定的英文文法,日常對話中不會非常講究這些規則,然而在正式場合、正式文件裡,我們就會極力避免文法上的錯誤;其實基本的樂理知識並不困難,只是多數人可能沒有意識到在樂團合奏時確實遵守樂理的重要性,因而也不那麼重視這些通用的規則。
從比較基礎的面向來講,樂理就是樂譜上的各種符號與指示:3/4拍和6/8拍,2/2拍和4/4拍所表達的節奏感是不一樣的;曲目是什麼調性,要大調還是小調,可否依曲目銜接需求直接移調;快板有多快,行板是什麼;什麼是圓滑奏什麼是斷奏,尾音要延續還是果斷結束,休止符需要確實遵守嗎,延長音要延長多久⋯⋯等,這些都需要對音樂的規則有基本的認識(共識),才能後讓音樂正常地演奏,特別是樂團裡有其他成員的時候,才能各司其職,又保持樂曲表達的一致性。
當要演奏的內容樂譜上沒有明確記載的時(例如:一個曲風的形容詞單字),或是演奏者需要加添、刪除、更改新的音符或樂句時,演奏者對於樂理的認識就更顯得重要。好的異動讓樂曲表達更為豐富,不好的異動會破壞原本譜曲的完整性。
當然這些音樂規則並不是不能打破,但也不能按單一演奏者的意思隨意改變(敬拜服事不是個人的演奏發表)。更動時應該要有充分的原因,並且讓所有參與演奏的成員都能理解。錯誤的音樂知識會讓原有的音樂作品走樣變質。
關於音樂的技巧與樂理,我想都是較為顯而易見的,以下要提的是較難以察覺的層面:對音樂語意的理解。
(3) 語意理解:
音樂(包含節奏、旋律或文字⋯⋯等),其實是一種語言的轉化,透過樂器或歌唱表達出單憑語句所不能傳達的語意。也就是說,即便扣除文字,其實音樂本身裡面已經有包含它本身的語言涵義(語言動機)。
音樂,比起口說語言和文字是一種更加的隱晦的語言,其語言涵義(語言動機)不易察覺,然而感染力(表達力)有時卻可以超越口說語言和文字。因為音樂旋律裡沒有了的文字和語言理解的字彙認知門檻(或是可以透過聲音強化了音樂裡的字詞),又可以直接與聽覺、視覺、情感⋯⋯其他感覺經驗連結。聽者由聽覺在腦海中連結其他感官與經驗,最後在腦中解讀成:聽起來的感受。
所以我們會說:這音樂「聽起來」很放鬆、很平靜、很激動、有律動感、聽起來很光明、想起了某個電影畫面⋯⋯等「主觀的感受」。音樂不僅僅是樂器客觀的聲響而已,還加上聽覺與其他感覺經驗做連結,所以最後的音樂感受除了聲音(和文字)外,還會包含其他的涵義。
其實旋律的行進、樂器的音色、樂團的編制,其實都有它音樂上(語言上)所暗示的涵義。例如:同樣是鼓聲,爵士鼓、定音鼓、非洲鼓,在音樂上帶給人的感受,透過音色所聯想到情境是不一樣的;電吉他與古典吉他即使演奏一樣的旋律,也會傳達出不一樣涵義;同樣的一短影片配上不同的配樂,表達出的氣氛可以完全改觀;聽者可以很容易地聯想到交響樂裡的暴風雨情境,或是欣欣向榮的弦樂所傳達的春天意象,即使聽者與作曲家、演奏家語言與文化差異甚大;一段哀傷的旋律通常不會被錯誤地解讀成歡天喜地的氣氛;聽到音樂中有拍手聲會聯想到人群,聽到輕快的口哨音會讓人有輕鬆行走的感覺。
不同形式的音樂題材,其語意動機在一開始就有極大差距,例如:同樣是感謝救恩的主題,流行詩歌和傳統聖詩語言表達出的語意是不一樣的;搖滾音樂就算填上聖體頌的詞也依然格格不入,因為音樂的形式與詞的語言動機並不一致。
對於音樂的理解除了受聽者過去對聽覺的經驗影響,同時也受限於聽者的(音樂)語言理解能力(就像對中文的理解能力,每個人的理解程度也有差異)。有的人能輕易分辨出音樂的涵義,可以聽出音樂形式和作曲家的音樂上的動機,還能知道音樂正在灌輸聽者什麼意象,甚至可以選擇拒絕接受音樂的訊息;有的人即使會受音樂影響,卻無法察覺音樂正在影響他,或無法描述出音樂帶給他的感受是什麼;如同一般的語言,語言理解能力較敏銳的人,可以聽出他人字面底下(弦律中、音樂中)的真正涵義。例如雙關語、諧音、話中有話、弦外之音⋯⋯等。
其實根據經驗,能敏銳地辨識出各種音樂它的隱藏的語意的人其實是少數。就個人的認知,對音樂語意的掌握,至少必須曾經「認真地」學習過至少一項樂器持續一年以上,才有辦法分辨(聽出來)。通常,學習過古典音樂(樂器)的人比較容易分辨(聽)出音樂的語意,畢竟古典音樂的學習過程較為嚴謹,音樂理論發展得較完整。對音樂的理解與辨認,其實是一項需要時間培養的專業。
雖然大部分的人無法明確地分辨音樂的語意,但卻都會直接地受到音樂的語意所影響,並且音樂的情境有可能停留在聽者腦中數日。只要音樂響起,聽者當下就會進入音樂的情境裡。也因此,在敬拜服事中,領會的人對與音樂的敏銳、理解、分辨、掌握非常重要。(這裡強調的是音樂語意的重要性,音樂的技術、知識等各層面都有其重要性,並且會互相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