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的我很喜歡夜市的撈魚,撈完帶回家養,不知道養死了多少隻,喜歡到小學畫畫課裡還畫了夜市撈金魚。我記得很清楚,有位茹素多年的老師跟我說,撈金魚對魚來說是非常殘忍的,但我無法理解,只覺得這麼好玩的活動為什麼變得這麼嚴肅。
這次逛Xpark, 讓我憶起自己在大學時曾養了一隻小金魚名叫小強。小強是在學校的夜市活動中得到的。為了養小強,我特別跑到寵物專賣店買可以打氧氣的魚缸,想給他好一點的生活環境。我挑了個10公升左右的魚缸,有打氣還有光照的那種,加上水草、沙子等等;然而店員跟我說這魚缸的水量和空間,只夠養一條魚。
10公升只能養一隻!!我頓時才驚覺,原來魚也有生活權,需要這麼大的空間活動。
雖然小強撐了一個多月後還是再見了,是我養過最久的;雖然生活空間夠大還是要會照顧,養什麼都是一門深奧的學問,之後我就沒再養過什麼動物了。
我想說的是,也是在多年的養動物,參觀動物園、水族館後讓我知道自己喜歡動物;但直到20歲初我才領悟,只是喜歡動物,會想把他們帶回家,但是愛動物會想幫助他們,讓他們在自己的世界好好生活,選擇不打擾。
這些動物用生命教會我的,是沉重的生命教育。他們激起我的興趣和持續地關注,讓這些喜歡慢慢變成了愛。
回到Xpark, 它是一個營利的商業場所,不是那種有崇高理想的地方。
不過就服務人類的觀點來看,我覺得Xpark很厲害,因為它知道人們想看得超級清楚,並且有能與動物互動的感受;甚至還能拍出漂亮的照片,符合網路時代的要求。對喜歡動物的人來說,能近距離看到這些平常沒機會看得仔細的魚類和動物也是很難得。
是在消費動物嗎? 絕對是消費沒錯,因為它是設計給人類的設施,以人類的觀賞角度為考量。但Xpark仍需把動物照顧好,因為這是消費者要求看到的,所以照顧好動物也是重要的商業考量。
一直想談談人道,但不知從何說起,因為人類不就是自然界最大的敵人嗎? 要去參觀,我們要能保持尊重生命的原則,遵守規定;覺得要抵制也是很OK,畢竟人類怎能有權力將生命囚禁在一個地方只為觀賞和滿足自己的樂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