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奧選手黃郁婷因為上傳穿了老共國家隊衣服的練習影片,而成為「媒體新寵」(?),頓時躍上新聞版面。
媒體和輿論一面倒的抨擊黃的有辱國格,認為她代表國家出去比賽,一言一行都該小心謹慎,不該造次。
這之中可以興起了謎之音,又很多很多:
一、怎麼叫作有辱國格?
穿對手的衣服,並上傳社群媒體,就是種污辱國家尊嚴的行為?先打個問號
有鄉民舉例說,今天A幫可口可樂代言,總不可能拿著百事可樂,說可樂不分廠牌。今天A拿了可口可樂的利益,就要視可口可樂唯一,不能和百事可樂牽扯上關係。
可是這種舉例的問題也很多,今天商業代言牽涉到很多細節,可能契約上都有載明,可是代表國家隊出去比賽,一開始就有說的這麼清楚和明白嗎?
又就實質面來說,黃因為穿著老共的衣服,實際上有獲得對岸什麼利益嗎?未來或許有,但為什麼就尚未實現的事情,也可以做為抨擊一個人標準?
就因為黃拿了國家隊補助嗎?
在社會走跳的人(特別是服務業)‧最喜歡在個人空間或茶餘飯後跟人抱怨的一件事,是「有些客人老是愛說,『我想要怎樣,因為我付了錢』,真的很討厭欸。」
那認為黃拿了國家的補助,我們人民納稅付了錢,黃就該聽我們的話,啊不是也一種「我付錢我就是大爺」的心態。
特別是黃就其行為獲得了什麼實質的利益,根本無從確定。
又黃就算「之後」真的從老共那獲得了什麼利益,或基於占用中華民國培養多年的資源,利用這種資源培養起來的能力,直接代表其他團體出賽,那媒體該做的是提出修改法律追回補助之類的實質建議,而不是負責帶起人民的對立、炒動情緒。
二、運動不分國籍、你可以不替我加油
標題兩句話是黃在被輿論和媒體洗臉之後,所做的部分回應內容。
而臺灣媒體和人性的表現,一再地教給大眾的課題是:
今天大家說你錯,你就是錯。
不管你接下來說什麼、或不說什麼,你就是錯的。說再多,是藉口;都不說,就是承認你是錯的。
但相較來說,不說還是平息風波比較快的方式,因為媒體的流量,就來自不斷地「解讀解讀再解讀」,不管你實際上想表達的是A還是B,或Aa、Bb,媒體就是要解釋成可以激盪出流量的C、Cc、CCC、Ccc…一堆一堆。
流量就是績效、流量就是市場、流量就是利益、金錢和一切(現在的時代)。
更嗜血一點的媒體,還會在你什麼都不說之後,追蹤你不說之後的任何行為,拍到一個行為或一個畫面,又可以繼續「解讀解讀再解讀」
這點就真的是很麻煩的一件事了,因為可能到當事人死之前,媒體都還是有機會可以興風作浪,弄到血流成河。
號稱民主自由的中華民國,民眾有反對或支持特定人或行為的言論自由,不要太誇張,要表達什麼都是個人的自由;但身為民主國家的報章媒體,卻一面倒地用特地立場去決定一個人或一個行為的好或壞,只能有一種答案,算是一種奇葩的現象吧?
獨裁老共的社會,只能有一種聲音從官媒傳出,而民主自由的臺灣,各家媒體也做出了一模一樣的事。
而在這種氛圍上長大的下一代,要真正學到如何判斷或評價一件事、一個人的好與壞,真的不是那麼簡單的一件事了。(或說接受,每件事都是利弊相摻的這個答案,根本變成天方夜譚)
稍具創意或鼓勵創意的師長,會在填鴨式教育之餘,告訴學生說:這社會,實際沒有什麼標準答案。
但就影響大眾、灌輸大眾資訊最多的媒體,卻老是拿著大便,往張嘴欲食入期待美食的民眾口中硬塞,而尷尬的是,不似食物和味蕾之間強烈的辨別性,多少人可以在吃著這些明明是大便資訊同時,了解到這些塞到口中的東西,真真正正的可能只是坨大便:一點營養都沒有。
而這些大便,就是所謂的「標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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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蕭的事件也差不多,但狀況是老蕭的言行,讓他從老共那拿到很多很多的利益。
有些人會說真正養大老蕭的是臺灣這個國家,所以老蕭就該聽臺灣這個國家民眾的聲音(媒體和有發言的人的以為),照著做就對了:
現在很流行的一個詞彙叫做「情緒勒索」,這樣的行為,也可以稱做是了吧?
「因為這個國家養大你,你該對這個國家有所感恩和感謝,而基於這種感謝,就必須(或不該)做出或說出XXXX的言行」(一種訴諸情緒的交換關係)
PS:說到感謝感恩這件事,到底哪裡可以精準判斷出,稱讚對方,就等於不感恩自己這邊的人嗎?
老共的確是一直在打壓和欺負臺灣,但為什麼民間一個自然人從老共身上獲取利益的行為,就要藉由第四權,大張旗鼓的壓制啊?
老蕭今天的行為,除了從老共身上榨出很多油水之外,還有所謂抽象「傷害國格」之類的影響之外,有實際上給中華民國帶來任何的損害嗎?
或說,今天大家都不稱讚對岸的好,就可以阻止老共「實質上」傷害臺灣的一切影響嗎?(像是沒辦法加入國際組織)
但媒體為什麼要把「不能稱讚老共(不能說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個行為變成是唯一信仰?
不能始終機會教育「臺灣基於怎樣,有一派認為是國家,有一派人基於XXXX,承認老共的思維,XXXX」嗎?
老是帶頭餵民眾吃屎,還拉攏正在吃你大便的民眾,一起把大便塞到不想吃媒體大便的民眾口中?(繞口令)
(比喻很髒,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