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消滅時效vs.除斥期間 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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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權利類型:

消滅時效:請求權

除斥期間:形成權

二、時效區分

消滅時效:有中斷或不完成

除斥期間:無中斷或不完成

三、時效完成後變化

消滅時效:完成後,請求權不消滅,僅發生抗辯問題。

除斥期間:完成後,形成權消滅。

四、時效從何時起算

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起算。

除斥期間:自權利成立時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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