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歷史來看,一直到近代醫學真正發展以前,西方的醫生能做的事和中醫、藏醫或其它地方的醫生差不了多少:都是以撫慰人心為主,治病是附加的。事實上,一直到20世紀初期,西方醫療還是以醫生到病人家看診為主,而一個公事包大小的箱子裡就裝了當時幾乎所有能上場的醫療器具和藥物,想也知道療效有限,所以治不好是常態,治得好是例外(而且會好的大部分還是病人自己好的,不是醫生治好的)。英國畫家Sir Luke Fildes(1843~1927)在1891創作的名畫就很傳神的表現出了當時的醫療情景。
就算沒看到什麼像樣的醫療器材或藥物,也很容易理解畫中穿著西裝、看著病人的紳士是一位醫生。「The Doctor」的精典之處,就在它畫出了「醫生的像貌」,只有醫生會對病人有這樣特殊的「神情」。事實上,他無法給小病人什麼實質上的治療,但是來自醫生的關懷,倒是能帶給擔心的父母一些療癒。這就是醫學最重要的本質,寬慰(comfort)。
不論是病人或家屬,面對疾病最不好受的,就是對即將(或是正在)受到的苦難,有焦慮、害怕、恐懼、無助、悲傷、憤怒等等負面的情緒和想法,所以寬慰才是醫療從業人員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能力。在時間的長河裡,這也是唯一有效果的治療。一直到20世紀,現代醫學開始真正的實用化,隨著抗生素和避孕藥的出現,人類才終於有了「逆天」的能力,也因此,西方醫學有點些微的變質了—往好的方向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