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讀《麥田捕手》的過程中,幾乎沒有中斷,就一鼓作氣地將整本小說讀完,因為此書本來的呈現方式即是主角荷頓以第一人稱之意識流形式書寫,輕鬆口語化的敘事腔調,講述著他退學後僅僅兩天的生活。一讀完就深深愛上這本書,從此成了我人生中愛書排行榜的前幾名,總以為主角荷頓所思所想是與我如此靠近,他所厭惡憎恨、擔心恐懼、真心希冀的,幾乎和我如出一轍。
多年後重讀此書,不同於上一次的快速瀏覽,我決定邊看邊紀錄喜歡的句子,並在紀錄旁註解一小段自己的想法,我想如此一來就更能好好的消化且在心裡面珍藏。
喜歡荷頓每一次渴望逃離現世時,所描繪出的畫面,他總是單純的想像一片麥田,或是森林邊的小村落,總之是脫離城市繁忙,亦脫離虛假做作的地方,可能寒冷貧困,可是卻愜意自足,人們總說燕雀焉知鴻鵠之志,可是鴻鵠又怎麼能夠了解,並不是每個人都渴望追求功成名就,有時候有些人追求的就只是,與最喜歡的人虛度時光,在最平凡的地方做些最平凡甚至無意義的小事,那意義就只在於,我真心喜歡。
我也同樣深深理解並疼惜著,荷頓對於某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而憂傷難解的情緒,例如湖邊的鴨子、早夭的弟弟還有可能會看見牆上髒話的孩子們,長大後的我們總不得不學習用實事求事,且成熟圓滑的角度看待這些事,對這些隨處可見的虛偽不公感到無奈,卻也無視,畢竟很多事情是不得已的,更何況系統性的問題也非倚靠熱血沸騰就足以解決;但大多時候卻又忍不住把自己陷在深處,痛得縮著自己哭,摸不著頭緒地疑問我們那麼喜歡的世界,為什麼會是如此破敗腐朽的狼狽模樣。
荷頓在某一段談話中還提到,我們時常並不知道自己最感興趣的是什麼,一直到談到一些不感興趣的話題時才明白,我也認為我們就是經常那麼的束手無策。人生的意義不外乎是尋找與發掘自己真正喜歡的事,而重點即在於追尋而非解答。也許做了一百件事才發現真正愛的是第一百零一件也無妨,也許始終自以為找不到,可其實早已跟著感覺前進著也有可能,總之我們都在成長的過程中,努力成為自己想成為的人了。
雖然《麥田捕手》同理了我們的患得患失,卻沒有給我們一個太美好的結局,荷頓最後還是沒有到達想要的地方,他還是回到原來的家裡,然後開始想念那些曾經厭惡的人,我想這也許就是沙林傑所欲表達的東方哲學思想,
也就是莊子所謂的「物物而不物於物」,我們還是在這萬物之下生活,卻努力不再役於物,我們還是在陰影之中,可是漸能捕捉陽光。
後來我也曾在外表是圖書館的麥田裡成為捕手,為受到不當教育的孩子們解決問題。但很快就發現更讓我難受的是,沒人會好好抓住墜落中的大人,沒人教過我們要怎麼長大,就擅自決定了長大後的人不再需要足夠多的照顧。
我甚至分不出這是不是一種歧視,但我太常為和我一樣的大人們感覺委屈,太常覺得剛長大的孩子,已經承擔那麼多辛苦,卻越來越少人願意再陪陪他們。
陪陪那些不願就此輕易長大的孩子,例如夢想成為麥田捕手的荷頓,他最想做的事是在懸崖邊,抓住那些自由奔跑、不知道方向的孩子。例如在西雅圖偷走飛機,只為了看看虎鯨寶寶的理查。例如看見快樂的大人竟感到如此欣羨的自己,要怎麼成為成熟的大人卻好好快樂著呢?
也許我們該做的事,是成為大人們的麥田捕手,承接自己心裡面那個自由奔跑的孩子,允許她不知道方向,允許她追尋和受傷,甚至允許她墜落,然後抓住她、告訴她可以,即使長大了仍可以繼續嘗試及錯誤,於是得以成為想成為的那種大人,而且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