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陀世尊,本發深重誓願,以光明名號,攝化十方,但使信心求念;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等,以佛願力,易得往生。」
—善導大師
六時禮讚 — 善導大師 集記
《往生禮贊》一卷, 為淨土宗二祖, 唐朝高僧善導大師集記, 亦稱《六時禮贊》。內容分為 前序、正讚、後序。善導大師 (613–681) 為淨土法門的集大成者,世稱「彌陀化身」。
前序:
- 略述造意
- 釋顯要義
一、略述造意
勸一切眾生,願生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國,六時禮讚偈。
謹依《大經》及龍樹、天親、此土沙門等所造往生禮讚,集在一處,分作六時。
唯欲相續繫心,助成往益;亦願曉悟未聞,遠沾遐代耳。何者?
第一、謹依《大經》釋迦及十方諸佛讚歎彌陀十二光名,勸稱、禮、念,定生彼國;十九拜,當日沒時禮。
第二、謹依《大經》,採集要文,以為禮讚偈;二十四拜,當初夜時禮。
第三、謹依龍樹菩薩《願往生禮讚偈》;十六拜,當中夜時禮。
第四、謹依天親菩薩《願往生禮讚偈》;二十拜,當後夜時禮。
第五、謹依彥琮法師《願往生禮讚偈》;二十一拜,當晨朝時禮。
第六、沙門善導《願往生禮讚偈》,謹依十六觀作;二十拜,當午時禮。
二、釋顯要義
問曰:今欲勸人往生者,未知若為「安心、起行、作業」,定得往生彼國土也?
答曰:必欲生彼國土者,如《觀經》說者:「具三心必得往生」。何等為三?
- 一者「至誠心」:所謂身業禮拜彼佛,口業讚歎稱揚彼佛,意業專念觀察彼佛;凡起三業,必須真實,故名至誠心。
- 二者「深心」:即是真實信心:信知自身是具足煩惱凡夫,善根薄少,流轉三界,不出火宅;今信知彌陀本弘誓願,及稱名號,下至十聲、一聲等,定得往生;乃至一念無有疑心,故名深心。
- 三者「迴向發願心」:所作一切善根,悉皆迴願往生,故名迴向發願心。
具此三心,必得生也;若少一心,即不得生。如《觀經》(《觀經四帖疏》)具說。應知。
又如天親《淨土論》云:若有願生彼國者,勸修「五念門」,五門若具,定得往生。何者為五?
- 一者身業「禮拜門」:所謂一心專至,恭敬合掌,香華供養,禮拜彼阿彌陀佛。禮即專禮彼佛,畢命為期,不雜餘禮;故名禮拜門。
- 二者口業「讚歎門」:所謂專意讚歎彼佛身相光明、一切聖眾身相光明、及彼國中一切寶莊嚴光明等;故名讚歎門。
- 三者意業「憶念觀察門」:所謂專意念、觀彼佛,及一切聖眾身相光明、國土莊嚴等,如《觀經》說;唯除睡時,恆憶、恆念、恆想、恆觀此事等;故名觀察門。
- 四者「作願門」:所謂專心,若晝、若夜,一切時、一切處,三業四威儀所作功德,不問初、中、後,皆須真實心中發願願生彼國;故名作願門。
- 五者「迴向門」:所謂專心,若自作善根,及一切三乘、五道,一一聖凡等所作善根,深生隨喜;如諸佛菩薩所作隨喜,我亦如是隨喜。以此隨喜善根,及己所作善根,皆悉與眾生共之,迴向彼國,故名迴向門。
又到彼國已,得六神通,迴入生死,教化眾生,徹窮後際,心無厭足,乃至成佛,亦名迴向門。
五門既具,定得往生。一一門與上三心合,隨起業行,不問多少,皆名真實業也。應知。
又勸行「四修法」,用策三心、五念之行,速得往生。何者為四?
- 一者「恭敬修」:所謂恭敬禮拜彼佛,及彼一切聖眾等;故名恭敬修。畢命為期,誓不中止,即是「長時修」。
- 二者「無餘修」:所謂專稱彼佛名,專念、專想、專禮、專讚彼佛及一切聖眾等,不雜餘業,故名無餘修。畢命為期,誓不中止,即是「長時修」。
- 三者「無間修」:所謂相續恭敬禮拜、稱名讚歎、憶念觀察、迴向發願,心心相續,不以餘業來間;故名無間修。又不以貪瞋煩惱來間,隨犯隨懺,不令隔念、隔時、隔日,常使清淨,亦名無間修。畢命為期,誓不中止,即是「長時修」。
又菩薩已免生死,所作善法,迴求佛果,即是自利;教化眾生,盡未來際,即是利他。然今時眾生,悉為煩惱繫縛,未免惡道生死等苦。隨緣起行,一切善根具速迴,願往生阿彌陀佛國。到彼國已,更無所畏;如上四修,自然任運;自利利他,無不具足。應知。
又如《文殊般若》(卷下意)云:「明一行三昧,唯勸獨處空閒,捨諸亂意,繫心一佛,不觀相貌,專稱名字;即於念中,得見彼阿彌陀佛及一切佛等。」
問曰:何故不令作觀,直遣專稱名字者,有何意也?
答曰:乃由眾生障重,境細心粗,識揚神飛,觀難成就也。是以大聖悲憐,直勸專稱名字,正由稱名易故,相續即生。
問曰:既遣專稱一佛,何故境現即多?此豈非邪正相交、一多雜現也?
答曰:佛佛齊證,形無二別。縱使念一見多,乖何大道理也。
又如《觀經》云:佛勸坐觀、禮念等,皆須面向西方者最勝。如樹先傾,倒必隨曲故。必有事礙,不及向西方,但作向西想亦得。
問曰:一切諸佛,三身同證,悲智果圓,亦應無二;隨方禮念,課稱一佛,亦應得生。何故偏歎西方,勸專禮念等,有何義也?
答曰:諸佛所證,平等是一;若以願行來收,非無因緣。然彌陀世尊,本發深重誓願,以光明名號,攝化十方,但使信心求念;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等,以佛願力,易得往生。是故釋迦,及以諸佛,勸向西方,為別異耳。亦非是稱念餘佛不能除障滅罪也。應知。
若能如上,念念相續,畢命為期者,十即十生,百即百生。何以故?無外雜緣得正念故;與佛本願得相應故;不違教故;隨順佛語故。
若欲捨專修雜業者,百時稀得一二,千時稀得三五。何以故?乃由雜緣亂動失正念故;與佛本願不相應故;與教相違故;不順佛語故;繫念不相續故;憶想間斷故;迴願不慇重真實故;貪瞋諸見煩惱來間斷故;無有慚愧懺悔心故;(懺悔有三品:一要、二略、三廣,如下具說,隨意用皆得。)又不相續念報彼佛恩故;心生輕慢,雖作業行,常與名利相應故;人我自覆,不親近同行善知識故;樂近雜緣,自障障他往生正行故。
何以故?余比日自見聞:諸方道俗,解行不同,專雜有異。但使專意作者,十即十生;修雜不至心者,千中無一。此二行得失,如前已辨。
仰願一切往生人等,善自思量。已能今身,願生彼國者,行住坐臥,必須勵心克己,晝夜莫廢,畢命為期。上在一形,似如少苦;前念命終,後念即生彼國。長時永劫,常受無為法樂,乃至成佛,不經生死,豈非快哉!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