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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繳回不正利益,可以減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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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幹線的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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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是萬法之母,人從出生到死亡,每天一睜開眼睛,處處都用得到民法!學會正確的認識民法、使用民法,在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做好事前規劃,培養法律風險預測的能力,那就跟著我們一起學習,我們將毫無保留的將所有相關知識都交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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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4
抽象危險犯與具體危險犯最大的差異在於危險性質的不同,抽象危險犯之危險,係行為屬性之危險,具體危險犯之危險,乃結果屬性之危險,故兩者形式上的區分基準,在於危險犯之構成要件若有「致生…危險」明文規定者,為具體危險犯,若無,則為抽象危險犯。
而抽象危險犯之過度前置處罰,恐造成無實質法益侵害之行為亦在處罰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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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3
「沒收」制度是國家經由公權力的行使,而將原屬於他人的東西,歸為國家無償持有,踐行「任何人都不得保持犯罪所得」的理念。在2015年12月時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並於2016年7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經快五年的時間。而在新的沒收制度已脫離沒收是從刑的概念,認為沒收是獨立於刑罰與保安處分以外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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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8
「時間」在法律領域中是個非常重要的觀念,由於某個狀態總是需要有結束、終結的一天,所以會有「時效」的觀念,督促在時效內將狀態確定下來,好進行下一階段。而談到刑法相關的「時效」,除了刑法規定中的「追訴權」、「行刑權」外,這邊要把刑事訴訟法中的「告訴權」時效一起拿來比較與討論。
壹、告訴權之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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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股市波動劇烈的環境下,尋求穩定的美元現金流與被動收入成為許多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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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freepik.com/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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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我們把社會法益的相關罪章都介紹完畢了。本話所要開始介紹的是侵害「國家法益」的犯罪罪章,在侵害國家法益的相關犯罪中,與「公務員」都脫不了關係,公務員必須依法忠誠、廉潔、公正地行使其職務,如公務員破壞其對國家之忠誠關係,將影響政府威信、侵害人民權益、危及人民對於政府之信賴、侵害國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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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章刑法第335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336條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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