障礙者的努力,作為鼓勵「非」障礙者的精神宣傳工具—以非常律師禹英禑為例

2022/07/29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最近在Netflix排行榜上,有一部述說具有自閉症的女孩,作為律師的成長故事,並獲得大眾的喜歡,久居該排行的第一名。而筆者對此不禁好奇,為何會選擇「自閉症」以及「律師」兩者作為該故事的主角條件與身分,因此想要著重討論在選擇素材上的觀點,而非討論本身內部的劇情描繪,據此將從自閉症的性質、自閉症與律師關係及其內容之社會影響來說明。
圖片來源:ENA《非常律師禹英禑》
自閉症就一定是「天才」嗎?
首先,我們應該先定義何謂天才,常被使用的判斷依據,往往是根據該年齡層為參考,並觀察是否相比於同年齡的同儕間,有更好的表現(如在成績、技藝等等),在過去的例子即是跳級生(自由時報中時報導)。
而回到影集的角色特質來看,有自閉症的主角,智商為164,頂尖大學第一名畢業,成績表現傲視群雄,由此可見,編劇很明顯即是設定自閉症是使其能夠成為天才的一個條件。但這樣可能會出現兩個面向的問題:
  1. 首先,是不是只要擁有自閉症的障礙條件,就必然會是天才
  2. 其次,有無可能因為自閉症的因素,使其大眾忽略了其努力的過程
對於第一個問題,在紐約時報中文網的報導裡,其實在過去的研究及數據裡,自閉症並沒有和天才有所關聯,但是在某些記憶能力上,確實會優於與其他非自閉症者。所以,呼應到第二個問題,若是在這樣的此故事的描繪上,或多或少灌輸民眾一種「自閉即為天才」的刻板印象,而導致有自閉症的人,若沒有異於常人的表現時,而形成壓力及家庭照顧者的壓力,同時也忽視了自閉症本身因為無法有效與他人溝通等等障礙,而更為需要重視的議題。
自閉症與職業地位的對立
律師,被社會大眾認定為具有較高聲望的職業。從中,題材上以律師作為該主角的職業,也可看出編劇利用自閉症的「天才」表現,連結到同時被他者肯認應該符合現況下的律師職業,而成為了整體情節下的主軸。在社會學者Erving Goffman的觀點裡,「律師」是作為一種虛擬社會身分(virtual social identity),而其事實上所擁有的類別和屬性,使其成為真實(actual)。而這樣的社會身分,是社會所建立分類人類的工具。
從上述的社會與學者的觀點來看,本影集試圖傳遞出一個資訊,即是自閉之障礙者能利用本身的特質,成為了律師,並且利用其特質來協助人們在法律上解決問題與紛爭,而認同障礙者的價值。
這樣的勵志故事,對誰而言有幫助?
Stella Young是名喜劇演員,患有先天性成骨不全症,同時也是障礙人權運動提倡者,曾在演講時說道:「I'm not your inspiration, thank you very much.(我並非是你們的激勵,謝謝你們)」。可見,我們在過去常常看到各種障礙者的故事被當作是一種題材,因為可以鼓勵其他非障礙者努力。而往往在這樣的激勵故事背後,都是被經過篩選或是設計,而並非呈現出真實障礙者的生活樣貌,而本部的影集某種層度上亦是如此宣傳著。
當然,也不可以一竿子打翻一艘船,在本影集當中,也表現出自閉症者在職場上可能面臨到的職業困境,無獨有偶,台灣也曾在2019年上映《盲人律師》,即是敘述義務律師李秉宏因為眼睛失明而遇到的障礙。又或是,於2021年上映的《樂動心旋律(CODA)》,描述聽人小孩與聽障家庭之間的真實互動樣貌。
據此,筆者僅是想藉由此篇的文章,讓大家也可以意識到,不要將障礙者的故事,變成自己或是鼓勵他人的理由,而是透過他們的故事,認識這個社會所對於該族群的社會障礙的發生,以利透過相關的支持讓障礙環境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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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伯彥
陳伯彥
東吳大學社會科學學士、法律學士畢業/目前就讀東吳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觀察是透過將自我投射他人,成為一種自我再建構的過程」 方格子不定時更新 歡迎任何合作,請洽信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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