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無自性,從心而生。和合而起。
故云心生即法生。因滅則緣滅矣。」
— 永明延壽大師
永明延壽大師 (904~975) 唐末五代僧。淨土宗六祖,法眼宗三祖。曾召集慈恩、賢首、天台三宗僧人,輯錄印度、中國聖賢二百人之著書,廣蒐博覽,互相質疑,而成《宗鏡錄》一百卷,會融諸法同入心宗。
《宗鏡錄》卷三十三
慧日永明寺 智覺禪師 延壽 集
夫道無可修。法無可問。纔悟大旨。萬事俱休。故云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既云宗鏡。何乃廣引身戒心慧之文。法華經云。三藏學者尚不許親近。既違大乘之經教。何成後學之信門。
答 : 經中所斥三藏學者,即是小乘戒定慧。戒則但持身口。斷四住枝葉之病苗。定則形同枯木。絕現外威儀之妙用。慧則唯證偏空。失中道不空之圓理。故稱貧所樂法。墮下劣之乘。為淨名所訶。是愚人之法。
今此圓宗定慧。尚不同大乘初教無相之空。及大乘別教偏圓之理。豈與三藏灰斷定慧之所論乎。此宗鏡錄戒定慧。乃至一事一行。一一皆入法界。具無邊德。是無盡宗趣性起法門。無礙圓通。實不思議。
如台教云。如鏡有像。瓦礫不現。中具諸相。但空即無。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
觀和尚云。
凡聖交徹,即凡心而見佛心。
理事雙修,依本智而求佛智。
古德釋云。禪宗失意之徒。執理迷事。云性本具足。何假修求。但要亡情。即真佛自現。法學之輩。執事迷理。何須孜孜修習理法。合之雙美。離之兩傷。理行雙修。以彰圓妙。
休心絕念名理行。興功涉有名事行。依本智者,本覺智。此是因智。此虛明不昧名智。成前理行。亡情顯理。求佛智者,即無障礙解脫智。此是果智。約圓明決斷為智。成前事行。以起行成果故。此則體性同故,所以依之。相用異故,所以求之。但求相用。不求體性。前亡情理行,即是除染緣起以顯體性。興功事行,即是發淨緣起以成相用。
無相宗云。如上所說。相用可然。但依本智。情亡則相用自顯。以本具故。何須特爾起於事行。
圓宗云。性詮本具。亡情之時,但除染分相用。自顯真體。若無事行。彼起淨分相用,無因得生。
如金中雖有眾器。除礦但能顯金。若不施功造作。無因得成其器。豈金出礦已,不造不作自然得成於器。若亡情則不假事行。佛令具修,豈不虛勞學者。是以八地已能離念。佛勸方令起於事行。知由離念不了。
所以經頌云。法性真常離心念。二乘於此亦能得。不以此故為世尊。但以甚深無礙智。此勸皆是事行故。是知果佛,須性相具足。因行,必須事理雙修。依本智如得金。修理行如去礦。修事行如造作。求佛智如成器也。
又華嚴演義云。
若執禪者,則依本智性。無作無修。鏡本自明。不拂不瑩。若執法者,須起事行。求依他勝緣以成己德。並為偏執。故辯雙行。
依本智者約理,無漏智性本具足故。而求佛智者。約事,無所求中吾故求之。心鏡本淨,久翳塵勞。恒沙性德,並埋塵沙煩惱。是故須以隨順法性,無慳貪等,修檀等六波羅蜜故。諸佛已證。我未證故。又理不礙事。不妨求故。事不礙理。求無求故。若此之修,修即無修。為真修矣。
如上開示。本末無遺。理備行周。因圓果滿。可謂其車高廣。又多僕從而侍衛之。方能入此一乘。歸於宗鏡。若初心入已。須冥合真空。唯在心行。非從口說。直下步步著力。念念相應。如大死人。永絕餘想。若非懇志。曷稱丈夫。但有虛言。終成自誑。
如天台拾得頌公。
東陽海水清。水清復見底。靈源流法泉。斫水刀無痕。
我見頑愚士。燈心拄須彌。寸樵煮大海。足抹大地石。
蒸沙成飯無。磨甎將為鏡。說食終不飽。直須著力行。
恢恢大丈夫。堂堂六尺士。枉死埋塚下。可惜孤標物。
龐居士詩云。
讀經須解義。解義即修行。
若依了義學。即入涅槃城。
如其不解義。多見不如盲。
尋文廣占地。心牛不肯耕。
田田總是草。稻從何處生。
故知須在心行。忍力成就。忍有二種。一生忍。二法忍。若於法忍,觀行易成。以了唯心故,內外平等。如大智度論云。法忍者,於內六情不著。於外六塵不受。能於此二不作分別。何以故。內相如外。外相如內。二相俱不可得故。一相故。因緣合故。其實空故。一切法相常清淨故。何謂一切法相常清淨。以同遵一道故。
所以華嚴疏云。一道甚深者。亦名一乘。佛佛皆同一真道故。佛佛所乘。同觀心性。萬行齊修。自始至終。更無異徑。故為一道。
問 : 真心常住遍一切處者,即萬法皆真。云何而有四時生滅。
答 : 了真心不動故。則萬法不遷。即常住義。若見萬法遷謝。皆是妄心。以一切境界,唯心妄動。心若不起。外境本空。以從識變故。若離心識。則尚無一法常住。豈況有萬法遷移。
問 : 如今現見物像榮枯。時景代謝。如何微細披剝。明見不遷之旨。
答 : 但當見性。自斷狐疑。余曾推窮。似信斯理。不遷論云。旋風偃嶽而常靜。江河競注而不流。野馬漂鼓而不動。日月歷天而不周。
疏云。前風非後風,故偃嶽而常靜。前水非後水,故競注而不流。前氣非後氣,故漂鼓而不動。前日非後日,故歷
天而不周。
鈔云。然自體念念不同。則初一念起時,非第二念時。乃至最後吹著山時,非初起時。則無前念風體,定從彼來吹其山也。且山從初動時,以至倒臥地時。其山自體,念念不同。則初一念動時,非第二念動時。乃至最後著地時,非初動時。則無初動山體,定從彼來至著地時。斯皆風不至山。嶽不著地。雖旋嵐偃嶽未曾動也。
以此四物,世為遷動。然雖則倒嶽歷天,皆不相知相到。念念自住。各各不遷。
且如世間稱大,莫過四大。四大中動,莫越風輪。以性推之。本實不動。
如義海云。
鑒動寂者,為塵隨風飄颺是動。寂然不起是靜。而今靜時由動不滅,即全以動成靜也。今動時由靜不滅,即全以靜成動也。由全體相成。是故動時正靜。靜時正動。
亦如風本不動。能動諸物。若先有動。則失自體。不復更動。今觀此風。周遍法界。湛然不動。寂爾無形。推此動由。皆從緣起。且如密室之中。若云有風。風何不動。若云無風。遇緣即起。或遍法界拂。則滿法界生。
故知風大不動。動屬諸緣。若於外十方虛空中。設不因人拂。或自起時。亦是龍蜃鬼神所作。以鬼神屬陰。至晚則風多故。乃至劫初劫末。成壞之風。並因眾生業感。
世間無有一法不從緣生。緣會則生。緣散則滅。若執自然生者。只合常生。何得緊縵不定。動靜無恒。故知悉從緣起。
又推諸緣和合成事。各各不有。和合亦無。緣緣之中。俱無自性。但是心動。反推自心。心亦不動。以心無形。故起處不可得。即知皆從真性起。真性即不起。方見心性遍四大性。體合真空。性無動靜。以因相彰動。因動對靜。動相既無。靜塵亦滅。
故首楞嚴經云。性風真空。性空真風。又不遷之宗,豈離動搖之境。無生之旨,匪越生滅之門。
故金剛三昧經云。因緣所生義。是義滅非生。滅諸生滅義。是義生非滅。是以起恒不起。不起恒起。如此通達,不落斷常。可正解一心不遷之義矣。
如先德云。夫物性無差。悟即真理。真即不變。物自湛然。常情所封。於不動中妄以為動。道體淵默。語路玄微。日用而不知者,物不遷也。事像可觀,稱之為物。物體各住,故號不遷。不遷故。隨流湛然清淨。為物故,與四像而所相依。
故知無生不生。無形不形。處性相而守一者,其為不遷論焉。所以不遷論云。是以如來,因群情之所滯。即方言以辯惑。乘莫二之真心。吐不一之殊教。乖而不可異者,其唯聖言乎。故談真有不遷之稱。導俗有流動之說。雖復千途異唱。會歸同致矣。而徵文者,聞不遷。則謂昔物不至今。聆流動者,而謂今物可至昔。既曰古今,而欲遷之者何耶。
是以言往不必往。古今常存。以其不動。稱去不必去。謂不從今至古。以其不來。不來故,不馳騁於古今。不動故,各性住於一世。然則群籍殊文,百家異說者。苟得其會。豈文言能惑之哉。
是以人之所謂住。我則言其去。人之所謂去。我則言其住。然則去住雖殊。其致一也。
故經云。正言似反。誰當信者。斯言有由矣。何者。人則求古於今,謂其不住。吾則求今於古,知其不去。今若至古。古應有今。古若至今。今應有古。今而無古以知不來。古而無今。以知不去。若古不至今。今亦不至古。事各性住。有何物而可去來。
然則四像風馳。旋機電卷。得意毫微。雖速而不轉也。是以如來,功流萬世而常存。道通百劫而彌固。成山假就於始簣。修途託至於初步者。果以功業不可朽故也。功業不可朽故。雖在昔而不化。不化故不遷。不遷故,則湛然矣。
故經云。三災彌淪而行業湛然。信其言也。何者。夫果不俱因。因因而果。因因而果。因昔不滅。果不俱因。因不來今。不滅不來。則不遷之致明矣。復何惑於去留,躊躇於動靜之間哉。然則乾坤倒覆,無謂不靜。洪流滔天,無謂其動。若能契神於即物,斯不遠而可知矣。
古釋云。前言。古今各性住於一世不相往來者。則壯老不同一色。定為嬰兒無匍匐時。乃至老年則無相續。失親屬法。無父無子。應唯嬰兒得父。餘則匍匐老年不應有分。則前功便失。有斷滅過。從此便明功流始簣,初步因果等,相續不失。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去。故圓正不遷理也。
乘莫二之真心,吐不一之殊教者。諸聖依一心之正宗。逗機演差別之教跡。雖九流八教不等。而不遷一念無虧。故云雖千途異唱。會歸同致矣。而隨文迷旨者。但執權門生滅之言。妄見世相去來之事。因此以為流動,隨境輪迴。殊不知生死去來,畢竟無性。
所以中觀論破三時無去。
一,已去無去者。去法已謝。
二,未去無去者。去法未萌。
三,去時無去者。正去無住。
又以去者去法,二事俱無。若無去者。即無去法。亦無方所。去者即是人。以法因人致。離人無有法。離法無有人。故鈔云。觀方知彼去,去者不至方者。明三時無去來以辯不遷也。
如人初在東方。卓立不動則名未去。未去故,未去不得名為去。若動一步,離本立處。反望本立處,名已去。已去故,已去不得名為去。
惑人便轉計云。動處則有去。此中有去時。非已去未去。是故去時去。龍樹便以相待破云。若有已去未去,則有去時。若無已去未去,則無去時。
故偈云。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如因兩邊短,有中間長。若無兩邊短,即無中間長也。青目即以相違破。何者。去時者。謂半去半未去,名曰去時。則一法中有二,墮相違。去義不成。是故去時亦無去。
故偈云。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也。如一人從東方行至西方時。望其從東至西。如似有去。故言知彼去。然步步中三時無去,則無去法。既無去法,即無去人從此至彼。故言去者不至方也。去者,謂人也。
已上一經一論。皆明三時無去。以標宗辯不遷也。此來去因果不遷。即會中道八不意也。
如論偈云。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
今以因果會釋八不義。
- 言不生者,如二十時為因。三十時為果。若離二十,有今三十。可言有生。若離二十,則三十不可得。是故不生。故中論云。離劫初穀,今穀不可得。是故不生。
- 不滅者,則二十時不無,故不滅。若二十時滅,今不應有三十時。中論云。若滅,今應無穀。而實有穀。是故不滅也。
- 不常者,則三十時無二十時。是故不常。中論云。如穀芽時,種則變壞。是故不常。不斷者,因二十有三十相續。是故不斷。中論云。如從穀有芽。是故不斷。若斷。不應相續。
- 不一者,二十不與三十同體。各性而住,故不一。中論云。如穀不作芽。芽不作穀。是故不一。
- 不異者,不離二十有三十。若二十姓張,三十不異。中論云。若異,何故分別穀芽穀莖穀葉。是故不異。
- 不來者,二十不至三十時。是故不來。
- 不去者,二十時當處自寂。不復更生。故不去也。
達此理者,則離一切戲論。契會中道,則真諦矣。是知於真諦中,無一法可得。豈有去來。
如大涅槃經云。爾時世尊。問彼菩薩。善男子。汝為到來。為不到來。瑠璃光菩薩言。世尊,到亦不來。不到亦不來。我觀是義,都無有來。世尊。諸行若常,亦復不來。若是無常,亦無有來。若人見有眾生性者,有來不來。我今不見眾生定性,云何當言有來不來。有憍慢者,見有去來。無憍慢者,則無去來。有取行者,見有去來。無取行者,則無去來。若見如來畢竟涅槃,則有去來。不見如來畢竟涅槃,則無去來。不聞佛性,則有去來。聞佛性者,則無去來。
般若燈論問 : 汝為已行名初發。為未行名初發。為行時名初發耶。三皆不然。如偈曰。已去中無發。未去亦無發。去時中無發。何處當有發。
釋曰 : 已去中無發者,謂去作用,於彼已謝故。未去亦無發者,謂未行無去,去則不然。去時中無發者,謂已去未去等皆無去義。云何可說去時有去。如是三種,俱無初發。是故偈言,何處當有發。又偈云。無已去未去。亦無彼去時。於無去法中。何故妄分別。
釋云。妄分別者,如瞖目人於虛空中,或見毛髮蠅等,皆無體故。
又偈云。是故去無性。去者亦復然。去時及諸法。一切無所有。
又偈云。未滅法不滅。已滅法不滅。滅時亦不滅。無生何等滅。
釋曰。
第一句者,以滅空故,譬如住。
第二句者,如人已死不復更死。
第三句者,離彼已滅及未滅法,更無滅時。有俱過故。是故定知滅時不滅。
第四句者,其義云何。一切諸法皆不生故。言無生者,生相無故。無生有滅。義則不然。如石女兒。乃至復次汝言滅者,為有體滅耶。為無體滅耶。二俱不然。
如偈曰。法若有體者。有則無滅相。釋曰。以相違故。譬如水火。由如是故。
偈曰。一法有有無。於義不應爾。復次偈曰。法若無體者。有滅亦不然。如無第二頭。不可言其斷。是以既無來去之法。亦無住止之時。以因法明時。亦因時辯法。法既無有。時豈成耶。
如中觀論偈云。時住不可得。時去亦叵得。時若不可得。云何說時相。因物故有時。離物何有時。物尚無所有。何況當有時。
釋曰。如上引證。直指世間。皆即事辯真。從凡見道。目前現證。可以絕疑。去法既然。乃至六趣輪迴。四時代謝。皆是不遷常住一心之道。
然則群籍殊文。百家異說。苟得其會。豈文言能惑哉。若達萬法唯我一心。觀此心性尚未曾生。云何說滅。尚不得靜。云何說動。
如楞嚴會上。
即時如來於大眾中。屈五輪指。屈已復開。開已又屈。謂阿難言。汝今何見。阿難言。我見如來百寶輪掌眾中開合。
佛告阿難。汝見我手眾中開合。為是我手有開有合。為復汝見有開有合。阿難言。世尊寶手眾中開合。我見如來手自開合。非我見性有開有合。佛言。誰動誰靜。阿難言。佛手不住。而我見性尚無有靜。誰為無住。
佛言。如是。乃至云何,汝今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從始洎終。念念生滅。遺失真性。顛倒行事。性心失真。認物為己。輪迴是中。自取流轉。故知見性不遷。理周法界。但是認物為己。背覺合塵。若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則顛倒行事。性心失真。境實不遷。唯心妄動。可謂雲駛月運。舟行岸移矣。
故論云。是以言往不必往。古今常存。以其不動。稱去不必去。謂不從今至古。以其不來。不來,故不馳騁於古今。不動,故各性住於一世。此乃是法法各住真如之位。無有一物往來。亦未曾一念暫住。皆不相待。豈非不遷乎。若能如是通達。己眼圓明。何似有之幻塵,一期之異說,而能惑我哉。
又古釋云。百家異說,豈文言之能惑者。此明於三教不惑。各立其宗。儒有二十七家。若契五常之理。即無惑也。黃老有二十五家。若契虛無。亦無惑也。釋有十二分教。若了本心。亦無惑也。然則三教雖殊。若法界收之。則無別原矣。若孔老二教。百氏九流。總而言之。不離法界。其猶百川。歸於大海。若佛教圓宗。一乘妙旨。別而言之。百家猶若螢光。寧齊巨照。如大海不歸百川也。
然則四像風馳,旋機電卷,得意毫微,雖速而不轉者。四像,則四時也。旋機者,北斗七星也。雖寒來暑往。斗轉星移。電轉風馳。剎那不住。若得意者,了於一心毫微之密旨。則見性而不動也。
果不俱因,因因而果者。譬如為高山。初覆一簣之土為因。直至壘土成山。此初一簣土。雖未成山。初不至後。而亦不滅。又終因此一簣土成山。故云果不俱因,因因而果。因因而果,因不昔滅。果不俱因,因不來今。不滅不來,則不遷之致明矣。又如千里之程。起於初步。雖未即到。果不俱因。然全因初步之功。能達千里之路。則因因而果。故云成山,假就於始簣。修途託至於初步。
又如初發一念菩提善心之因。究竟成就無上妙覺之果。即最初一念不亡。若初一念已滅。則不能成佛果。故云是以如來功流萬世而常存。道通百劫而彌固。以其不滅不來。成功成業。因不虛棄。事不唐捐。則知萬法俱不遷矣。豈更猶豫於動靜之間哉。
若能觸境而明宗。契神於即物。假使天翻地覆。海沸山崩。尚不見動靜之兆眹。況其餘之幻化影響乎。
問 : 一切真俗等法。有相有用。有因有緣。云何一向作觀心釋耶。
答 : 若不迴觀自心。則失佛法大旨。高推諸聖。不慕進修。枉處沈淪。於己絕分。如不俲觀心進道者。如抱石沈淵。夜行去燭。則於佛智海,必死無疑。向涅槃城,故難措足。
是以十方諸佛起教之由。唯說一切眾生佛性。大般涅槃一心祕密之藏。若凡若聖。悉入其中。
如世尊言。此大般涅槃。是十方諸佛放捨身命之處。安置諸子,悉入其中。我亦自住其中。何者。以覺自心性。故名為佛性。以從性起無漏功德。自行化他。法利無盡。故稱為藏。以難信難知。故云祕密。以法性幽奧。故名涅槃。可謂無量法寶之所出,生猶四大海。一切萬法之所依處,如十方空。若不遇之。大失法利。有暫聞者。功德無邊。
如大般涅槃經中所讚。佛告迦葉菩薩。
善男子。如是微妙大涅槃經。乃至一切法之寶藏。譬如大海。是眾寶藏。是涅槃經。亦復如是。即是一切字義祕藏。
善男子。如須彌山。眾藥根本。是經亦爾。即是菩薩戒之根本。
善男子。譬如虛空。是一切物之所住處。是經亦爾。即是一切善法住處。
善男子。譬如猛風。無能繫縛。一切菩薩行是經者。亦復如是。不為一切煩惱惡法之所繫縛。
善男子。譬如金剛。無能壞者。是經亦爾。雖有外道惡邪之人。不能破壞。
善男子。如恒河沙。無能數者。如是經義。亦復如是。無能數者。
善男子。是經典者。為諸菩薩而作法幢。如帝釋幢。
善男子。是經即是趣涅槃城之商主也。如大導師。引諸商人趣向大海。
善男子。是經能為諸菩薩等,作法光明。如世日月。能破諸暗。
善男子。是經能為病苦眾生,作大良藥。如雪山中微妙藥王。能治眾病。
善男子。是經能為一闡提杖。猶如羸人因之得起。
乃至善男子。是經即是金剛利斧。能伐一切煩惱大樹。即是利刀。能割習氣。即是勇健。能摧魔怨。即是智火。焚煩惱薪。即因緣藏。出辟支佛。即是聞藏。生聲聞人。即是一切諸天之眼。即是一切人之正道。即是一切畜生依處。即是餓鬼解脫之處。即是地獄無上之尊。即是一切十方眾生無上之器。即是十方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之父母也。是知了此一心總持涅槃祕密之藏。
如上所讚。眾德攸歸。所有一毫之功。隨真如無盡之理。力齊法界。福等虛空。皆能成就菩提無作妙果。若未悟斯旨。設有進修。但成有為。終不得道。任經多劫勤苦修行。唯成拙度之門。終無勝報之事。
如大智度論云。
如舍利弗弟子,羅頻周比丘。持戒精進。乞食六日,而不能得。乃至七日。命在不久。有同道者乞食持與。鳥即持去。時舍利弗語目犍連。汝大神力。守護此食,令彼得之。即時目連。持食往與。始欲向口。變成為泥。又舍利弗乞食持與。而口自合。最後佛來持食與之。以佛福德無量因緣故。令彼得食。是比丘食已。心生歡喜。倍加信敬。佛告比丘。有為之法。皆是苦相。為說四諦。即時比丘漏盡意解。得阿羅漢道。故知信一乘之福,福等真如。持四句之功,功齊大覺。
所以楞伽經云。佛告大慧。此是過去未來現在如來應供等正覺,性自性第一義心。以性自性第一義心。成就如來世間出世間上上法真心之德。以第一義心,究竟獲世出世等菩提勝果之福。
問 : 萬法唯識者。於諸識中,何識究竟。
答 : 唯阿摩羅識。此云無垢淨識。無有變異。可為究竟。
三無性論云。識如如者。謂一切諸行。但唯是識。此識二義。故稱如如。
一,攝無倒者。謂十二入等一切諸法。但唯是識。離亂識外,無別餘法。故一切諸法,皆為識攝。此義決定,故稱攝無倒如如。
二,無變異者。明此亂識。即是分別依他似塵識所顯。由分別性永無。故依他性亦不有。此二無所有。即是阿摩羅識。唯有此識,獨無變異。故稱如如。
又云。一切世出世間境,不過唯識。是如量境界。此唯識,由外境成。外境既無,唯識亦無。境無相,識無生。是一切諸法平等。通以如理。故以理量二門,一切性相收盡。以識相妙有,是如量門。以識性真空,是如理門。若理量雙消,則唯真性。
又阿摩羅識有二種。
一,所緣,即是真如。二,本覺,即真如智。能緣即不空如來藏。所緣即空如來藏。
十二門論,明唯識真實辯。
一切諸法,唯有淨識。無有能疑。亦無所疑。
唯識有二。
一,方便。謂先觀唯有阿賴耶識,無餘境界。現得境智二空。除妄識已盡。名為方便唯識。
二,正觀唯識。遣蕩生死虛妄識心,及以境像。一切皆淨盡。唯有阿摩羅清淨心也。
問 : 萬法唯識。佛住識不。
答 : 若阿賴耶。此云藏識。能藏一切雜染品法,令不失故。我見愛等,執藏以為自內我故。此名唯在異生有學。阿陀那。此名執持。執持種子及色根故。此名通一切位。我執若亡。即捨賴耶。名阿陀那。持無漏種。則妄心斯滅。真心顯現。則佛住無垢淨識。
故經云。心若滅者生死盡。即是妄心滅。非心體滅。所以起信論云。復次分別心生滅相者。有二種別。一麁,謂相應心。二細,謂不相應心。麁中之麁。凡夫智境。麁中之細。及細中之麁。菩薩智境。此二種相。皆由無明熏習力起。然依因依緣。因是不覺。緣是妄境。因滅則緣滅。緣滅,故相應心滅。因滅,故不相應心滅。
問 : 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言滅。
答 : 實然。今言滅者,但心相滅。非心體滅。
如水因風而有動相。以風滅故,動相即滅。非水體滅。若水滅者,動相應斷。以無所依,無能依故。以水體不滅。動相相續。眾生亦爾。以無明力,令其心動。無明滅故,動相即滅。非心體滅。若心滅者,則眾生斷。以無所依,無能依故。以心體不滅。心動相續。
釋曰。論明麁細二種心境,皆由無明熏習力起,然依因依緣,因是不覺,緣是妄境者。只謂不覺自心,妄生外境。
故知境無自性,從心而生。和合而起。故云心生即法生。因滅則緣滅矣。以水體不滅,動相相續者。此況真心自體,非動非止,因無明風起。生死動搖。若妄風息時,心之動相即滅。非心體滅。以心體是所依。萬法是能依。若無所依。能依非有。故知一心之體,為群有之依。猶如太虛,作萬像之體。
又本識有二義。一,妄染義。凡夫所住。二,真淨義。八地所住。佛地單住真如。但名無垢識。
問 : 諸佛單住真如名無垢識者。無垢淨識,即是常住真心。為復諸佛決定有心。決定無心。
答 : 據體,則言亡四句。意絕百非。約用,則唯智能明。非情所及。
華嚴經云。佛子。如來心意識俱不可得。但應以智無量故,知如來心。古釋云。如來心意識俱不可得者。約體遮詮也。但應以智無量故,知如來心者。寄用表詮也。
一師云。識等有二。一染。二淨。佛地無有漏染心及心所。而有淨分心及心所。果位之中,智強識劣。故於心王上,以顯無染。約彼智所,以明無量。若必無王所。智依何立。
經云。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脫一切障。圓鏡智相應。則有心王明矣。
一師云。以無積集思量等義。故說心等叵得。就無分別智以顯無量。非無心體。上之二解。俱明心意識有。
又云。佛果實無心意意識及餘心法。云不可得。唯有大智。故言智無量故,知如來心。經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佛地論中,五法攝大覺性。唯一真法界及四智菩提。不言更有餘法。此二說約無。若依前有,未免增益。亦不能通。不可得言。若依後無,未免損減。亦不通能知佛心言。既云知如來心。不可言無心。可知明非無心矣。
又心既是無,智何獨立。亦違涅槃滅無常識,獲常識義。若有無二義雙取。未免相違。若互泯雙非。寧逃戲論。若後宗言唯如智者。以心即同真性,故曰唯如。照用不失,故云如智。豈離心外而別有如。是則唯如,不乖於有。
前宗以純如之體,故有淨心。心既是如。有之何失。是知即真之有。與即有之真。二義相成。有無無礙。正消經意者。言不可得者。以心義深玄。言不及故。寄遮顯深。言但以智知,如來心者。託心所寄表顯深。云何深玄。欲言其有,同如絕相。欲言其無,幽靈不竭。欲謂之情,無殊色性。欲謂無情,無幽不徹。
是知佛心即有即無。即王即數。心中非有意,亦非不有意。意中非有心,亦非不有心。數非依於王。亦非不依王。一一皆爾。圓融無礙。
清涼記釋云。言佛無心有智,成相違過。心王最勝,尚說為無。智無所依,豈當獨立。如無君主。何有臣下。今先別會二宗。後通合二宗。
先會法性宗意云。心即是如。智即如智。離心無如。則知有如已有心矣。況即體之用,稱如智。即用之體,即是真如。如一明珠。珠體即如。明即如智。豈得存如亡於心矣。前宗以純如。
下會法相宗意云。即如之有。有豈乖如。如鏡即虛。則有心無失。是知即真之有。通會二宗。即真之有,是法相宗。即有之真,是法性宗。兩不相離,方成無礙真佛心矣。
又心中非有意亦復非無意者。非有,是不即義。二相別故。亦非不有,是不離義。無二體故。又非有者,以無二體,互攝盡故。亦非不有者,二相不壞,力用交徹故。
《宗鏡錄》 卷三十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