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次詢問師傅跟師兄
「當媽祖告訴你們關於未來的事情,是告訴你們一種可能,還是告訴你們所有的可能?」
師傅說:媽祖會讓我看到一個畫面,其實說畫面也不對,其實是一種感覺,你可以用畫面去說明那種感覺,也可以是用文字,但其實是一種感覺,回答你的問題,是「一種可能」。
師兄說:就我所知的神明其實是知道所有的可能,但是由人去選擇要走向哪種可能,如果衪們選擇告訴你,通常只會跟我們說一種,如果把所有可能都跟你說了,你可能不一定能承受或是理解得了。
--我自己的體會--
這段話中,我開始理解到,為何在不同的宗教中對於神的描述都非常的不同,有些神是超級的存在,有些每個人的本質都是神,有些則是認為是一條路「道」,就像山一樣,不同的方向不同的時間不同的人去看,都會看到不同的東西,真正能與神對話的人無論如何都有他的局限性,無法看盡神明的一切,所以祂可能既是超級的存在,也可能同時是無所不在與所有人一樣,也可能同時是一種道路,一種陰陽調合走向空性、合一的道路。
所以我認為,用客觀像物理學分析神的存在,是非常可能只能看到表面的,我認為看到本質,還是要看神對人的目的與神跟人的關係,就好像,我們如果從客觀分析的角度去分析媽媽,就是一種生物,一種會找食物給幼小生物吃的另一種生物,但這離我們所認識的媽媽的概念是不是差個老大一截?但如果你從目的與關係的角度去認識媽媽,媽媽愛他的孩子,關心的他的孩子,所以找東西給孩子吃,用愛的角度去理解,似乎才比較靠近媽媽的概念。
但若神是全然的愛,那神罰是什麼概念
我看到的神罰有兩種,一種是有限的人去理解無限的神所帶來的詮譯,如果神像是一個幼雉園老師,老師發現這班的小朋友裡,有一個聽得懂自己說的話,就請他來幫忙管理班上秩序,那這個孩子有沒有可能有時候理解錯了,或是自己有所執著,而認為自己應該代替老師處罰誰?
而另一種我看到的是因果,因果是什麼,我的理解是,你怎麼想怎麼說怎麼做,都會在一段時間後帶來結果,人的生命就在這些自己主動選擇要種下的因,與得到這些因所產生的結果中構成。所以有些事,做了就會帶來痛苦的結果,就像我現在晚睡,明天就會有痛苦的結果,所以神很像老媽看到天氣很冷要出門的我,祂知道外面很冷,你不穿衣服就會感冒,所以一直叫你穿衣服,但如果我不想穿,那我就會感冒,所以我認為,是因果讓我感冒的,但假如我不知因果存在,也可能詮譯成,因為我不聽神的話,所以神處罰我讓我感冒了。
所以在我有限的認識裡,我認為神罰幾乎不存在,神明對於信徒是有愛的,對於非信徒是有愛的,對於誤解了自己意思的祭司也是有愛的,如果你是幼雉園老師看到自己委託的孩子傷害了其他的孩子,你也能感覺到這個孩子是有限的,你會想做的是幫助他認識自己的有限,與幫助那些受傷的孩子感受到療癒,而很可能不會想處罰任何一個人。
作為一個助人者,我很能體會各種靈媒、祭司可能造成傷害,因為即便心存善意,心中還是難免有執著,希望自己能真的幫得到眼前的人,希望自己能得到肯定,有時幫助的過程不順利,沒有注意到心中的執著出現(我一定要解決眼前的問題),動作與語言就會僵硬,就容易傷害到別人,作為各種助人者的過程本身就是靈修的過程,一直都需要練習看見自己內心中的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