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World,自從進入網路時代,
我們便不斷累積在網路上生活的痕跡;
Goodbye World,當人生走到終點,
我們又該如何面對與處理這些遺留的資產?
●在網路時代裡,有些東西或許會「活」得比你的肉體還要久—你的臉書帳號(到了2099年,可能會有大約50億個已經過世的人仍然保存著他們的臉書帳號!)、部落格、YouTube頻道,還有你的網路銀行帳號和數位購買紀錄。這些有可能牽涉到法律上的繼承問題。例如:在我們離開之後,我們的小孩可以合法的登入我們的臉書帳號嗎?比特幣帳戶是可以繼承的嗎?目前世界上的法律規章幾乎都是根據網際網路存在前的財產概念去訂定的,而網路世代的來臨也對法律造成很大的衝擊。
●太陽在資訊時代升起的每一天,象徵「隱私」被扔進數位時代這個炙燙文明坩鍋的日子又多了一天:你我的隱私極限日復一日承受最嚴峻的挑戰。在網路環境中,「隱私」的複雜程度似乎呈現另一種全新狀態,其性質不斷地改變或扭曲,並且總是離不開多方辯論和審查。好幾個世代以來,不論在法律或一般認知上,眾人理所當然地認為,隱私權和其他人權都屬於「自然人」(也就是活人)的權利;一旦嚥下最後一口氣,死者即放棄了隱私權,而他們確實也不再需要它了。隱私權某種程度與自主權有關,既然人都死了,也就談不上什麼「自主」了。但現在,請你不限領域、隨意找幾位專家,讓他們試著就「死人到底有沒有隱私權」給出明確答案。當然,你們可能得先定義何謂「死亡」:是「肉體」抑或「社交」意義上的死亡?就算確立定義,你依然可能得到數種不同的解釋,陳述死者何以擁有或沒有隱私權,而這些答案,全都似是而非。
●佛洛伊德在1917年寫下<哀悼與抑鬱>時,對於如何化解失落的哀傷、與逝者道別,他提倡的是一種線性、階段式的過程。從許多方面來說,佛洛伊德都是他那個時代的產物:針對「哀傷」這個主題,不論他的立場與其個人經驗有多背道而馳,或多或少都呈現了工業革命的價值觀有效率的功能型社會,眾人目光灼灼,持續邁向更好、更健康、更豐饒富足的生活。生活是屬於「生者」的,至於逝者,就請移駕郊區或鄉間,駐留墓園大門後吧。我們可以把過去200年視為生與死(包括實質空間與心理狀態)的一場漫長、漸進的分手過程。但近年情勢不變,甚至不是任何人刻意為之的結果;這種情況在近10年內愈來愈明顯,顯示人類正置身於充滿 致命快感的狂歡派對中,而且還是一場連策劃者都不明所以的驚喜派對。這場派對的確實起始時間不明,但毫無疑問在2006年一飛沖天:那年,我們開始認真且適切地運用科技,讓逝者留在生者頻繁活動的空間與場所,令其駐足流連。
●2006年,網路日誌(今稱「部落格」)衝破五千萬大關,然而在1999年,全球的部落格卻只有23個而已—我再強調一次,不是2300萬唷,而是「23」。在2006這年,YouTube第一次過生日,臉書和推特也剛誕生不久;這些網路平台雖是初生幼駒,卻如同賽馬寶寶奮力向前衝,是以4年後受封為年度最具影響力人物的不再是「你」或我們每一個人:2010年,《時代》雜誌選中名列網路世界主要幕後操盤手,也是全球最強,領頭改變遊戲規則的社群網站執行長馬克·祖克柏(Mark Zuckerberg)為年度風雲人物。
●大部分線上世界(包括社群媒體)活脫脫就是一場社交情境瓦解的派對大亂鬥:雖然少了雞尾酒,與會賓客卻是你能想像得到角色最複雜的一群人—每一個人。一般的「不離線份子」(AO)大多充分意識到這種情況,搞不好這還是他們偏好的情境。這類人很可能都是(但不保證一定是數位原住民,而數位原住民應付和體會隱私的方式各不相同。根據「網路想像中心」(Imagining the Internet Center)進行的第5次「未來網路趨勢」 (Future of Internet)調查,他們對「AO世代」做了以下描述:來 到2020年左右,這群從小就持續透過網路彼此聯繫、接觸資訊的年輕AO世代,預料將成為更機敏、行動更迅捷的多功能處理高手,他們極度倚賴網際網路(網路猶如他們的「體外腦」),而且他們處理問題的方式,也和前人截然不同。
●「記錄人生」之所以令某些人躍躍欲試,背後動機百百種:有人怕自己記不住事兒,有人則是自我陶醉或多疑妄想,當然也可能出於藝術創作、學術研究,或單純只是想留給後代一些生活紀錄罷了。戴夫·艾格斯(Dave Eggers)的小說《揭秘風暴》(The Circle)即描述一個透過記錄與分享生活所創造的反烏托邦社會;爾後 Netflix 又將小說翻拍成電影《直播風暴》〔湯姆·漢克斯 (Tom Hanks)與艾瑪·華森(Emma Watson)主演〕,進一步提高書中描述的可能性,教人心惶不安。不論你讀原著小說也好,看線上電影也罷,應該都能體會「全面記錄人生」至今何以(還)未能全面起飛,所向披靡的箇中緣由。
●「數位封存檔」一詞,可泛指所有各種各類的彙整資料;不過,就本書的主旨與應用類別而言,數位封存檔不同於前面提到的自傳或具傳記性質,也和網路上對一般閱聽者公開的資料不一樣。 數位封存檔屬於「幕後」且不公開的個人資料,諸如電子郵件、簡訊內容、通訊軟體對話記錄、儲存在個人裝置或有密碼保護的雲端伺服器內的文件與影像等。儘管我們也可能和他人分享這些資料 (特別是我們主動傳播的對象),但是,這些終歸是私人而非公開資料。這些資料有的內容乏味或涉及行政,有些非屬個人,有的又暴露太多個人隱私;然而,不論其性質如何,當事人本就無意散布,或甚至與當事人傾向展現的公眾形象徹底衝突。不論你自認像一本打開的書無意掩飾,或傾向當機立斷,迅速重設檔案密碼或通 關暗號,我猜,各位心裡應該都會有一絲絲猶豫,懷疑你的繼承人可能會在你死後讀到封存檔內的所有內容。不過,應該不會發生這種事吧。會嗎?
●關於數位後事的十項建議:
1.面對死亡帶來的焦慮。
2.確實評估,切莫猜測。
3.站在別人的角度思考。
4.找人聊聊死亡及數位相關議題。
5.制定符合數位時代潮流的遺囑。
6.建立密碼管理系統,讓您所託之人可順利取得密碼資料。
7.盡力規劃,避免留下糾紛或遺憾。
8.知道愈多不一定愈感到安慰。
9.效法老派作風。
10.別奢望永存不朽。
~倫敦攝政大學專任講師、臨床心理諮商師、數位遺產協會哀悼組組長、英國高等教育學會資深會員/艾蓮・卡斯凱特(Elaine Kasket)
~《如何在網路時代好好說再見:從直播告別式到管理數位遺產》
~《All the Ghosts in the Machine: Illusions of Immortality in the Digital 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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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慧淑(Su)】
譯者/作家/旅人,
日文翻譯、口譯及寫作經歷超過20年。
透過自遊與工作之便環遊世界三大洋五大洲,
總計造訪過40國n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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