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種狀況下,我們的人說的諫言,多半採取「給予他人格性上的批判」,而不是「告知他們如何做得更好」或是「提醒他們做錯的地方」
但我們必須注意的是,我們的更好建議,都只是我們的判斷,我們不該因為自身是好意,就自大地認為我們的建議更好,或者認為「他人與你的道德觀不同」而產生不良印象
尤其是「隱忍」這個概念,人們身懷著對於這些人的惡意批判,他們「忍住」他,並且默默地加深對於被隱忍者的「不良印象」,而這個被隱忍者,則無法知道他的錯誤何在,並且,在某些圈子中,他可能被秘密性的討厭,並且在該圈子中,人們逐漸隨著該圈子的共識中,漸漸加深對他的妄想
當然,你直接指責這個被隱忍者,可能性的情緒反應在我們社會是正常的,這可能也是人們出於這種概念,因此不直說的原因,這是出於理智的
因為我們社會設定,人們指責他,被指責者會「惱羞成怒」,而不是因為人們對他的妄想,他感到憤怒(雖然確實有人如此)
但是我們必須思考!是否有比「隱忍錯誤」更好的方式!?
您可以嘗試告知「您認為的錯誤點」,與其探討,而不是「用厭惡與諷刺性的心態來敘述錯誤」
(我相信正常人們,對於這種「語氣」都會「不太高興」)
另外,我們必須知道,我們認定的錯誤點,是我們認定的,人們不該將自身「以為的錯誤」當成「事實」,也不該將「自身的善意諫言」不被同意,當成「諫言無效」,人們不認同你的善意諫言,可能是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惡意,只是做錯事情」,他們的問題不是不認同你的諫言,而可能是他們無法做到,或者事情根本不是我們「猜想的那樣」
並且,有些人的道德觀不相同,這種諫言對於他們而言是「理智上的無意義」,他們仍然接受諫言,只是我們的諫言無法讓他們認同
更常見的例子是,我們的人給予的「指責處是幻想性的」,例如名嘴對於社會事件的批判,都參雜了許多「幻想性的指責處」
要給予他人諫言,我們的諫言仍然是必須經過「探討」的,過度自信地認為自身的諫言絕對正確,會讓我們喪失「探討自身理解錯誤」的可能性
我建議人們對於指責與諫言採取以下心態:
1.不要對於他人過錯有人格上的批判與厭惡
2.您的善意諫言不被同意是合理的,他們並非不受教,而可能是因為道德觀的不同,或許您應該嘗試的是,用理論讓他們理解與認同你的道德觀,而不是將之歸類為「不聽諫言」
3.您的善意諫言他們沒辦法實現,並非他們不負責任,而是他們在這件事情無法做到,或不知道怎麼做
4.您的善意諫言,有些時候,諫言指責的地方,是來自於我們的幻想
5.您的諫言,是允許對方與您「互動探討是否錯誤」的,而不是單方面性的自認為錯誤,就不再與其探討
我認為,人們可以提出「諫言」,只是必須具備以上四者心態,人們對於指責的不良觀感,多半是來自於以上五者,人們可能已經冥冥之中知道,諫言與指責,用上五者態度,是一種過度自信,排出以上五者心態,我認為「諫言」是一件好事情
但是我建議用在您與對方有相同共識的情形上使用,就像你如何跟一個「路上的每個陌生人」溝通,之中可能有些人認為諫言就是責罵就是歧視,就算我們沒有採取諷刺或歧視與厭惡性等地態度,甚至沒有責罵的言論
(這可能與有些人「基於開玩笑性」的用「溝通的語氣」默默採用「罵人意味」,這導致人們經常猜疑,對方是否在默默罵人,基於這些理由,導致了我們的人給予他人一些諫言性的建議的困難,人們的發言經常被猜測為某種隱密性的責罵與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