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當初漫留華表語,而今誤我秦樓約

2022/12/05閱讀時間約 24 分鐘
天不為人之惡寒也輟冬,地不為人之惡遼遠也輟廣,君子不為小人之匈匈也輟行。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數矣,君子有常體矣。君子道其常,而小人計其功。《詩》曰:“禮義之不愆,何恤人之言兮!”此之謂也。
— — 荀子·天論
左傳》,全稱《春秋左氏傳》,原名《左氏春秋》,漢朝時又名《春秋左氏》 , 《春秋內傳》,《左氏》等,是一部編年體史書,記錄古中國春秋時期中原各國的历史。其中記錄了秦人佚名的詩,詩中原文是“禮義不愆[qiān,罪過]。何恤[xù,憂慮]於人言。”

天命

仁宗因西夏立國,行慶历新政,半途而廢。神宗為雪先恥,和王安石強行變法,結果帶來的依然是越南獨立,五十萬伐夏的慘敗。
神宗的最後歲月中,恐怕更多的是勉強的執拗,掩蓋滿心的悔恨。在不畏的天命面前,更多閱讀的是蘇軾的文章,以至於停箸忘食。
邵博(?-1158年,字公濟,號西山。洛陽人)是邵伯溫的次子。南宋高宗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著成《邵氏聞見後錄》三十卷。南宋高宗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四月,降授左朝散郎,當年在犍為縣去世。有《西山集》五十七卷,已佚。
宣仁後曰:“久欲令學士知此,是神宗皇帝之意。帝飲食停匕箸,看文字,宮人私相語:必蘇軾之作。帝每曰:‘奇才,奇才!’但未及進用學士,上仙耳。”
— — 邵博,邵氏聞見後錄
此時神宗,恐怕再也無心擊嘆“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中的豪情壯志了吧。
元豐八年三月初五日(1085年4月1日),神宗在福寧殿去世,享年38歲,殯於殿西階,群臣上諡號為“英文烈武聖孝皇帝”,廟號神宗。十月二十四日,葬於永裕陵。
英: 道德應物曰英; 乂用三德,以應萬邦,非至英乎?
文: 經緯天地曰文; 綴禮緝樂,陶冶群生,非至文乎?
烈: 乘德尊業曰烈; 藏用以為神,顯設以為業,非至烈乎?
武: 保大定功曰武; 不怒而威,不殺而服,非至武乎?
聖: 窮神知化曰聖; 嗣天制作,民莫得名,非至聖乎?
孝: 繼志述事曰孝; 繼述前烈,慈惠愛親,非至孝乎?
徐夢莘[shēn](1124年-1207年,字商老,江西清江人),生於靖康之難,四歲時隨其母逃難。幼年聰穎,“耽嗜經史,下至稗官小說,寓目成誦。”。一生大部分時間在家著述。宋光宗趙惇[dūn](1147年9月30日-1200年9月17日,南宋第三位皇帝,1189年2月18日-1194年7月24日在位)紹熙五年(1194年)六十九歲著成《三朝北盟會編》二百五十卷,朝廷擢直秘閣,再續作《北盟集補》五十卷。
粵廟號之建久矣。其間聖賢之君作。而應天下之治者多矣。然未有以神為號者。抑神也者。妙萬物以為言、而難其稱歟。抑天之所啓、以配大行之廟乎。書載益稱堯德。曰乃聖乃神。乃武乃文。蓋聖神所以立道。文武所以立事也。大行皇帝尊諡。自天錫之曰英文烈武聖孝皇帝。廟曰神宗。
— —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二二九
宋哲宗趙煦[](1077年1月4日-1100年2月23日,北宋第七位皇帝,1085年4月1日-1100年2月23日在位,為宋神宗第六子,母親為欽成皇後朱氏)紹聖二年(1095年)九月,加諡為“紹天法古運德建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
宋徽宗趙佶[jí](1082年11月2日-1135年6月4日,北宋第八位皇帝,1100年2月23日-1126年1月18日在位)崇寧三年(1104年)十一月,改諡為“體天顯道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
宋徽宗趙佶政和三年(1113年)十一月,加諡為“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
神宗駕崩一年後,元祐元年(1086年)四月初六,享年六十六歲的王安石在江寧府秦淮河畔的半山園,追隨神宗而去。王安石的弟弟在半山園(後改稱半山寺)的後院選取了一塊墓地,將他下葬,致哀者寥寥。
張舜民(?-?,字蕓叟,自號浮休居士,又號矴齋,邠州[今陝西彬縣]人,北宋政治人物)前去王安石幕前參拜,作《哀王荊公》描述了當時門可羅雀的場景。
門前無爵罷張羅,玄酒生芻亦不多。
慟哭一聲唯有弟,故時賓客合如何。
— — 張舜民,哀王荊公
張舜民的妻子是北宋詩人陳師道(1053年-1101年,字履常,一字無己,別號後山居士,彭城[今江蘇徐州]人)。陳師道一生淡薄名利,閉門苦吟,有“閉門覓句陳無己”之稱。是蘇門六君子之一。張舜民與蘇軾、黃庭堅等也非常友好。張舜民反對熙寧變法,稱其“裕民所以窮民,強內所以弱內,辟國所以蹙[cù,收縮]國。”,堪稱字字珠璣。王安石去世後,大概沒有想到,致哀的僅是三、五個“敵友”。
去來夫子本無情,奇字新經志不成。
今日江湖從學者,人人諱道是門生。
— — 張舜民,哀王荊公·去來夫子本無情
王安石是家長次子。異母長兄王安仁(?-?,字常甫,北宋臨川[今江西省東鄉縣上池邨人])。同父母兄弟有四弟王安國(1028年-1074年,字平甫,臨川人。曾鞏之妹婿)形容新法“恨知人不明,聚斂太急耳”。並參與鄭俠獻《流民圖》事,致使王安石被罷相。七弟王安禮(1034年-1095年,字和甫,撫州臨川縣[今江西省撫州市]人),指熙寧變法是“用力殫於溝瘠,取利究於園夫”,“計邊饋之非實,杜西師之再舉”。
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司馬光等13人於元豐五年成立民間組織“耆英會”,圖為明代佚名畫家據此繪制的《耆英勝會圖》
反倒是最堅決反對王安石新法的司馬光,致書呂公著,認為王安石因為不曉世事,使得忠直的臣子被疏遠,身邊都是讒佞的人,現在這些牆頭草必然會對王安石多加詆毀,因此請求呂公著說服哲宗可以“特宜優加厚禮以振起浮薄之風”。最終宋哲宗趙煦追贈王安石為太傅,給了七人的恩蔭名額。
癸巳,觀文殿大學士、守司空、集禧觀使、荊國公王安石卒。司馬光手書與呂公著曰:“介甫文章節義過人處甚多,但性不曉事而喜遂非,致忠直疏遠,讒佞輻輳,敗壞百度,以至於此。今方矯其失,革其弊,不幸介甫謝世,反複之徒必詆毀百端。光意以謂朝廷特宜優加厚禮,以振起浮薄之風,苟有所得,轉以上聞一六,不識晦叔以為如何?更不煩答以筆札,扆前力主張,則全仗晦叔也。”詔再輟視朝,贈太傅,推遺表恩七人,命所在應副葬事。
— — 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三百七十四
宋哲宗還特別命被王安石迫害過的中書舍人蘇軾,為王安石撰寫《王安石贈太傅》的制詞。
敕。朕式觀古初,灼見天意。將有非常之大事,必生希世之異人。使其名高一時,學貫千載。智足以達其道,辯足以行其言。瑰瑋之文,足以藻飾萬物;卓絕之行,足以風動四方。用能於期歲之閑,靡然變天下之俗。具官王安石,少學孔、孟,晚師瞿、聃。罔羅六藝之遺文,斷以己意;糠秕百家之陳跡,作新斯人。屬熙寧之有為,冠群賢而首用。信任之篤,古今所無。方需功業之成,遽起山林之興。浮雲何有,脫屣如遺。屢爭席於漁樵,不亂群於麋鹿。進退之美,雍容可觀。朕方臨禦之初,哀疚罔極。乃眷三朝之老,邈在大江之南。究觀規糢,想見風採。豈謂告終之問,在予諒暗之中。胡不百年,為之一涕。於戲。死生用舍之際,孰能違天;贈賻哀榮之文,豈不在我。寵以師臣之位,蔚為儒者之光。庶幾有知,服我休命。可。
— — 蘇軾,王安石贈太傅
蒼涼生前、寂寞身後,忠良君子沒有一人伴隨,難道不是王安石自己的問題嗎?

三不足

神宗熙寧三年(1070年),神宗想用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北宋時著名的文學家、政治家、藝術家。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鐵冠道人擔任科舉考官。
神宗出策題時問:“一直以來大家都認為唐虞成周之世是聖人治世,後代的賢明之君,忠智之臣,雖然比不上聖人時代,但也一定有成就,希望可以詳細論述”
蘇軾回答凡是成就大業的,一定是“敬畏上天,聽從眾人的勸誡,依從祖宗之法。”
聖策曰“生民以來,稱至治者必曰唐虞成周之世,詩書所稱,其跡可見。以至後世賢明之君,忠智之臣,相與憂勤,以營一代之業,雖未盡善,然要其所成就,亦必有可言者。其詳著之”。
臣以為此不可勝言也。其施設之方,各隨其時而不可知。其所可知者,必畏天,必從眾,必法祖宗。故其言曰:“戒之戒之。天惟顯思。命不易哉。”又曰:“稽於眾,舍己從人。”又曰:“丕顯哉,文王謨。丕承哉,武王烈。”詩書所稱,大略如此。未嘗言天命不足畏,眾言不足從,祖宗之法不足用也
苻堅用王猛,而樊世、仇騰、席寶不悅。魏鄭公勸太宗以仁義,而封倫不信。凡今之人,欲陛下違眾而自用者,必以此借口。而陛下所謂賢明忠智者,豈非意在於此等歟?臣願考二人之所行,而求之於今,王猛豈嘗設官而牟利,魏鄭公豈嘗貸錢而取息歟?且其不悅者,不過數人,固不害天下之信且服也。
今天下有心者怨,有口者謗,古之君臣相與憂勤以營一代之業者,似不如此。古語曰:“百人之聚,未有不公。”而況天下乎!今天下非之,而陛下不回,臣不知所稅駕矣。《詩》曰:“譬彼舟流,不知所屆。心之憂矣,不遑假寐。”區區之忠,惟陛下察之。臣謹昧死上對。
— — 蘇軾集·卷四十五-禦試制科策並問,1070年03月
這里影射了王安石變法時提出的三不足: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神宗得此策,以示王安石,王安石強按惱怒回答:“蘇軾雖有高才,但所學不正,今又以不得逞之故,遂有此跌宕之文。並請神宗貶黜之。”
當時兩朝元老,向神宗舉薦王安石的曾公亮(999年-1078年3月10日,字明仲,號樂正,泉州晉江縣[今福建晉江市]人)趕緊說:蘇軾不過有些不同意見,哪里就有什麼罪過呢?
過了幾天,王安石又來找神宗說:陛下為什麼還不罷黜[chù,廢除]蘇軾呢?是可惜他的才華嗎?如果馬不能馴服,就要鞭打、減糧,否則有才不能用,豈不是大患?
清朝光緒帝(1871年8月14日-1908年11月14日,名載湉,滿語:ᡯᠠᡳ ᡨᡳᠶᠠᠨ,穆麟德:Dzai Tiyan,愛新覺羅氏,清朝第十一位,也是自入關以來的第九位皇帝,1875年2月25日-1908年11月14日在位)光緒七年(1881年),浙江巡撫譚鐘麟(1822年-1905年,字文卿,原名譚二監,湖南茶陵人)秦緗業(1822年-1883年,字應華,號澹如,江蘇無錫人)黃以周(1828年-1899年,字元同,號儆季,又號哉生,浙江寧波府定海廳紫微鄉[今屬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人)等,取楊仲良(?-?,字明叔,號柳溪。南宋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編著的《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補缺拾遺,成《續資治通鑒長編拾補》,今存520卷。
陛下何以不黜軾,豈為其才可惜乎!譬如調惡馬,須減芻秣,加棰撲,使其貼服乃可用。如軾者,不困之使自悔而絀其不逞之心,安肯為陛下用!且如軾輩者,其才為世用甚少,為世患甚大,陛下不可不察也。
— — 秦緗業 & 黃以周,續資治通鑒長編·拾補·卷七
神宗熙寧三年(1070年)八月,神宗命司馬光再出策論題目,司馬光出策論題後,神宗審閱,知道是影射外間傳聞王安石的“三不足”之說,神宗令人將題目用紙糊起來,批示:“別出策目,試清臣等。” — — 這里清臣是指李清臣(1032年-1102年,字邦直,魏[今河北大名西北]人。韓琦姪女婿),神宗熙寧進士,司馬光的題目改為對李清臣等將試官職前的策問考核。
天地與人了不相關,薄食、震搖,皆有常數,不足畏忌。祖宗之法未必盡善,可革則革,不足循守。庸人之情,喜因循而憚改為,可與樂成,難與慮始,紛紜之議不足聽採。
— — 司馬光,傳家集·卷七五·學士院試李清臣等策問一首,1070年08月
第二天,神宗召見王安石,王安石聽了先是大吃一驚,然後做了辯解 — — 由是觀之,王安石未必親口完整說過三不足。王安石應該提倡的是畏天命不恤小人言;祖宗之法不足守。
三月己未,上諭王安石曰:“聞有三不足之說否?”王安石曰:“不聞。”上曰:“陳薦言外人雲:今朝廷謂天變不足懼,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昨學士院進試館職策,專指此三事,此是何理?朝廷亦何嘗有此?已別作策問矣。”安石曰:“陛下躬親庶政,無流連之樂、荒亡之行,每事惟恐傷民,此亦是懼天變。陛下詢納人言,無小大,惟言之從,豈是不恤人言?然人言固有不足恤者。苟當於理義,則人言何足恤?故《傳》稱‘禮義不愆,何恤於人言’!鄭莊公以‘人之多言,亦足畏矣’,故小不忍致大亂(鄭伯克段於鄢之典故),乃詩人所刺(《詩經》《鄭風·將仲子》),則以人言為不足恤,未過也。至於祖宗之法不足守,則固當如此。且仁宗在位四十年,凡數次修敕,若法一定,子孫當世世守之,則祖宗何故屢自變改?”
— — 秦緗業 & 黃以周,續資治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五九·王安石事跡上
今日史學界多數採信王安石有過“三不足”類似的表示,但也有少數專家例如台灣的林天尉對此持有異議,在《考“三不足說”之偽,析楊升庵之偏》中認為這是反對變法者的“栽贓”。
但從王安石與神宗答對中,王安石至少是“二不足” — — “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從王安石的執坳,以及撞了南牆也不回頭的精神看,大概他心中也是不畏天命的。

莫須有

獄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雲與張憲書雖未明,其事體莫須有。”
— — 宋史·卷三百六十五-岳飛列傳
莫須有為宋代口語,具體含義有多種說法:
必須有
  • 必須有:清代的《資治通鑒後編》認為“莫須有”三字是誤寫訛傳,《續資治通鑒·考異》引《中興記事本末》的旁證,認為是“必須有”。
  • 朱彝[yí](1629年10月7日-1709年11月14日),字錫鬯[chàng],號竹垞,又號[yù]小長蘆釣魚師金風亭長,浙江嘉興人,祖籍江蘇吳江,明末清初政治人物,詩人、詞人、經學家)亦同意此說。
  • 紹興十年宋高宗下達《禦札》指示大臣:“……據(今來)事勢,莫須重兵持守、輕兵擇利;其設施之方,則委任卿,朕不可以遙度也。”,也說明莫須是肯定的意思,是務必、應該的意思
  • 李心傳(1167年-1244年,字微之、伯微,世稱秀嚴先生。南宋隆州[四川]井研人)《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莫須召二三大將來”
會有的
  • 俞正燮[xiè](1775年-1840年,字理初,安徽黟縣人,清代學者)《癸巳存稿》認為當做“莫,須有”,即“該事實目前沒有證據,但是會有的”。
  • 或許有呂叔湘(1904年12月24日-1998年4月9日,譜名鍾湘,學名,字叔湘,以字行,男,江蘇丹陽人,中國語言學家,近代漢語學的拓荒者和奠基人)引用俞正燮《癸巳存稿》標點做“莫,須有”的說法,但他解釋為“或許有”,不過呂叔湘又論述這是韓世忠故意誣陷秦檜的 — — “世忠截其語而合之,以詆檜之妄。”
難道沒有嗎?
  • 李敖(1935年4月25日-2018年3月18日,字敖之、幼名安辰認為,秦檜雖是位高權重的大臣,卻也不可能對韓世忠大將用“不必要有罪”這種霸道的態度搪塞,如此解釋不合情理;因而李敖將“莫須有”解釋為反問語氣的“難道沒有嗎”
王安石不顧一切的決絕,恐怕才是對三不足的背書。
神宗朝的專制,按照時序,首先表現為“皇帝支持下的宰相的專制”,然後表現為“皇帝的專制”,宰相淪為高級秘書,南宋政治中特別突出的“權相”現象,即濫觴於此。這兩種專制在本質上都是皇權的專制。正如劉子健先生觀察到的,“從北宋末到南宋,原本分享的權力逐漸被皇帝和權相集中起來,官僚參議朝政的空間近乎於無,沮喪越來越普遍地成為士大夫的典型心態”。…北宋政治走向了皇帝和宰相的專制,士大夫參政空間被極度壓縮,批評糾錯機制失效,腐敗橫行,朝廷國家因而喪失了因應內外打擊的能力。國破家亡的慘劇雖然發生在徽宗-蔡京治下,根子卻在王安石與神宗。
— — 趙冬梅,《大宋之變,1063–1086》
王安石與宋神宗之間,君臣如此厚重信任,在中原王朝的历史上非常罕見。聖君賢相的追求,造就兩個人,在中原王朝历史的巔峰時刻相遇、相知,一舉扭轉了历史的走向,將君臣共治的中國,再次轉身,推向君主專制的深淵。
即富有獨立思考能力,又具有企業家思維的王安石,專斷獨行,又用“一道德”把有擔當的士大夫,改造成為工具性的官僚。三不足,徹底拋棄了對言論的傾聽,對世道的探索,對法治的尊崇。為達目的,不論手段的是非。以目的之善,掩蓋手段之惡 — — 其結果,就是用宣示的“初心”為善,通過手段之惡,變亂為目的之惡。
王安石的變法,讓神宗得一時之國富,但是兵弱依然,更導致了民貧。造就了士人的諂諛和唯唯諾諾 — — 士大夫的約束失去後,皇帝也不過是騎在沒有鞍轡上的烈馬之上,駕駛著國家,跑向了深淵。
還有一點需要認識到,王安石變法實質上就是宋神宗推行君主專制的手段,神宗希望借助變法帶來的結果讓自己大權在握、朝綱獨斷。對於這一目的神宗皇帝不便明言,在王安石提出“三不足”後,對這種思想的看法就如同魯迅筆下的阿Q一樣,“和尚摸得,我也摸得”。王安石能不敬天法祖、不畏人言,皇帝也能如此。在一定程度上從王安石喊出“三不足”後神宗皇帝對此不予置評時,皇帝就已然認可了“三不足”能為自己專權提供理論支撐,是打破先漢以來儒學天人觀的開山利器。
— — 魏浩然,試論王安石“三不足”思想與君主專制強化之關系

法自然

我們知道,法制,法律制度(Legal system)是所有法律原則和規則的總稱,是法律的制度、體系。本質上是政府統治的制度化的規則。
法治(rule by law)即依法而治,是與人治相反的國家治理方法,是通過法律制度來進行社會的統治,是政府統治的手段和方法 — — “依法而治”
而立法的依據,可以是人,或者來源於上位法。前者是人法人 — — 可以由人來制法,當然就可以隨時變法、廢法。
而強調人制定的成文法來源於上位法,也就是立法之法 — — rule of law,立法之法不是人可以隨意修改的。政府和人民都要接受,立法之法不可輕變,那麼專制者就不能隨意變法和廢法。
rule of law — — 中文沒有對應的詞組,因為中文語境中也沒有對應的思想來源。可以勉強對應“道法自然”,或者“法自然”,“法天道”。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 — 老子·道德經
有人把 rule of law 翻譯為法治,是完全錯誤的,因為法治根本沒有包含:以上位法或者自然法立法的含義,即沒有of law 的概念。
法生於義,義生於眾適,眾適合於人心,此治之要也
— — 淮南子·主術訓
人類历史上,上位法的來源有三個
上帝之法:核心是人與上帝的立約自生自發秩序:Spontaneous Order, 其個體所遵循的規則指向產生秩序的規則。產生秩序的規則就是自生自發秩序。祖宗之法:來自於历代對政治治理的經驗性總結
李鴻章(1823年2月15日-1901年11月7日,訓名章銅,字少荃子黻漸甫,號儀叟省心,諡文忠,人稱李中堂李傅相。清朝安徽合肥人)曾國藩(1811年11月26日-1872年3月12日,原名子城,字伯涵,號滌生,湖南湘鄉人)左宗棠(1812年11月10日-1885年9月5日,字季高,號湘上農人,署名今亮,諡文襄,湖南湘陰人)張之洞(1837年9月2日-1909年10月4日。字孝達,一字香濤,號香岩,又號壺公無競居士,晚年自號抱冰,人稱“張香帥”,直隸天津南皮[今河北南皮]人)並稱晚清“中興四大名臣”。
同治帝(1856年4月27日-1875年1月12日,姓愛新覺羅名載淳,滿語:ᡯᠠᡳ
ᡧᡠᠨ,穆麟德:Dzai Šun,是清朝入關以來的第八位皇帝,1861年11月11日-1875年1月12日在位)
同治十三年(1875年),李鴻章在籌議海防的奏折中,提了兩句被議論至今的話 — — “三千年未遇之大變局”和“三千年未遇之大強敵”。
這里的“三千年未遇之大變局”是指中華历史三千年之前的商、周之變。商朝目前是有考古證明的華夏第一個朝代,依舊保留了原始祭神的風俗,祭祀當中會大量用到活人做祭品。而周朝開始,從祭神演變到祭祖。所謂 “祭”,其實包含了 “問”。遇事不決,從問神,到問祖,是華夏文明的一大進步。當周邊“蠻夷”還在將不事生產的老人送到深山老林去“安樂死”時,華夏已經進入農業文明,不僅可以贍養老人,也通過老人的時代經驗積累,指導生產。這也是三千年來,中華吸引周邊“蠻夷”之邦的文明之本。
人類社會是“演化”的,不是“被設計”的。而經驗是人類社會演化過程中,知識的沉澱。在演化的突變大事件時 — — 历史的關鍵時刻,人的理性無法獲得決策的全部要素,因此人類通過經驗,或者集體無意識的直覺,盡可能平穩的應對“千年未有之變”。
對祖宗之法的解釋,在历代 “士” 的手中,作為知識分子的 “士”,通過對祖宗之法的解釋權,事實上形成了對皇權的制約。
王安石的 “三不足”,完全破壞了宋朝的法治基礎。立法之法的祖宗之法被破壞, “士” 的釋法依據就被推翻。法制就可以為所欲為的 “變”。“三不足”為害甚遠,於今尤烈。
在王安石去世後的次年,公元1087年9月9日,諾曼王朝的開創人威廉一世(William I,古諾曼語:Williame I;法語:Guillaume Ier;1028年11月8日-1087年9月9日。通常被稱為徵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有時被稱為私生子威廉,William the Bastard。是第一位諾曼英格蘭國王)去世。
有宋一朝,直至中原王朝至今都沒能解決好的共治問題,在與宋朝同時期發展的英格蘭,經過演化裂變,最終成為這個世界上,成功解決共治的王朝。
旭,2022年9月24日,10月23日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行在地獄之上,凝視繁花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體天法道·王以民為天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體天法道·民以食為天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西夏立國·黨項崛起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西夏立國·元昊立夏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西夏立國·三戰立國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西夏立國·慶历和議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慶历新政·真心半解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慶历新政·朋黨之爭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書生意氣作三冗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天道無常惜英宗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法家非法作無法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聖君賢相的賭博·總把新桃換舊符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聖君賢相的賭博·天將生意與人間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聖君賢相的賭博·不畏浮雲遮望眼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聖君賢相的賭博·涿州沙上飲盤桓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聖君賢相的賭博·人生失意無南北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聖君賢相的賭博·肯與君王卷土來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越南立國·城頭變換大王旗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越南立國·南國山河南帝居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知兵止戰,好戰國亡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當初漫留華表語,而今誤我秦樓約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縱被春風吹作雪,絕勝南陌碾成塵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萬竅怒呺風喪我·元祐更化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萬竅怒呺風喪我·風流天子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萬竅怒呺風喪我·唯金不變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萬竅怒呺風喪我·燕雲十六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萬竅怒呺風喪我·盟約如紙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萬竅怒呺風喪我·震懾無聊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萬竅怒呺風喪我·殘陽如血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千波競湧水無心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人情共恨春猶淺,不問寒梅有幾枝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握手更知禪迫遠,隔雲靈鷲碧千尋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拔地萬重清嶂立,懸空千丈素流分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往事悠悠君莫問,回頭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不是攝心除妄想,求真
賭上國運的熙寧變法:直至如今千載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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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旭,日在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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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中的閃耀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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