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藝品與古董的同異
台灣文物收藏界分兩個方向,一個是古董(玩),一個是民藝品。本專刊在之前已發表「古玩的定義」一文,本文就來解釋什麼是民藝品。「民藝」是日本柳宗悅(1889~1961)在1925年提倡「民藝運動」時所創的造語,意思是「民眾的工藝」,從日常生活的工藝用品發現「實用之美」。這也是「民藝品」成為一個收藏體系的由來。
台灣經濟起飛之前,收藏古董的人並不多,反而是隨著經濟進步,從農業社會邁入工業社會,生活日用的老舊手作器物被工業化製品取代,隨著懷舊與戀舊的心態,開始有收藏早期使用過器物的風氣。1987年開放大陸探親,大量價格低廉的中國文物流入台灣,才帶動台灣古董收藏風氣。以時間點來看,台灣收藏民藝品的風氣盛行還比收藏古董早一步。
那麼民俗藝品和古董文物有什麼差別呢?這兩者有交集也有差異。古董的定義比民藝品嚴格,古董在年代和價值性有較高的要求,但民藝品不等於粗俗,好的民藝品同樣精緻有價值,而且民藝品涵蓋的的範圍也比古董寬廣。例如陶缸、陶甕是民藝品,石磨、石臼是民藝品,花窗、菜櫥、眠床、牛車輪是民藝品;但又不能否認百年以上陶器、石雕、木雕是古董。
可以說「文物」是個大圈子,「古董」是這個大圈子裏的小圈圈,「民藝品」又是大圈圈裡另一個小圈圈,只是民藝品的小圈圈和古董的小圈圈有部份交集,而且還有一部份擴散到文物的大圈圈外面,外面的這部分就是現代製作的民藝品。
古代製作這些物品的人,不管工藝技術好不好,都是工匠而已;隨著民藝活動的興起,現代重視這些傳統工藝製作,並視為藝術品的一種,傳統工藝品創作者等同藝術家。只是這些傳統工藝創作者都還在世,所製作的器物當然不能稱為古物,這也是古董與民藝品的區別。
柳宗悅提倡民藝,是為保存與振興傳統工藝,同時從傳統中重新認識生活美學。現代收藏民藝品的範圍和柳宗悅提倡的民藝是有點差異的,柳宗悅認為的民藝須符合匠人手作、量產實用、地方特色等條件。而現在收藏民藝品已超過這個範圍,包含印刷品的海報、尪仔標、火柴盒等,顯然隨著時間流逝,也會改變一些器物的收藏定位。
台灣許多民間收藏團體會名有「文物」、「古董」或「民俗文物」、「藝品」等,通常代表該團體成立的宗旨,也就是凝聚同好的核心目的。例如「台南市文物協會」,顧名思義就是成立於台南市的文物收藏團體,協會的活動自然以「文物」為核心,也就是收藏古董的團體。如果是以「民俗文物」、「民俗藝品」為名,那麼範圍就包含新、舊的民俗工藝品,甚至涵蓋古董文物。當然各團體的創立宗旨還是以該團體的會章而定,團體名稱不是唯一標準,只能做為概略的區分。
註:發表在中華日報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