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ffin 幼稚園大班那年的農曆年 (2015), 我帶他去印尼巴厘島度假。我們先住宿在努沙杜瓦 ( Nusa Dua ) 的地中海度假村( Club Med Bali ) ㄧ星期,我曾經短暫工作的地方。在那一星期,我幾乎天天演出『尋子記』。Griffin ㄧ早起來就自動到Mini Club報到,他黏上那裡的 G.O,他們帶著孩子活動,連用餐都在ㄧ起,Griffin是巴不得晚上也跟著回他們房間睡覺。
G.O 原意是『友善的組織者』,是法語「GENTIL ORGANISATEUR」的縮寫。他們都是Club Med 的員工,來自世界各國,至少都會講兩國以上的語言,且身懷絕技,負責迎賓接待,翻譯,村內活動的專業敎練,也是談天的伙伴,晚上則搖身ㄧ變,在舞台上載歌載舞,表演特技,將歡樂帶給旅客,甚至跟旅客成為好朋友。
地中海度假村的Mini Club ( 2015 年)
G.O 號稱是ㄧ個『邊玩邊賺錢』的工作,跟『打工度假』的概念是ㄧ樣的,但絕不是人生規劃的終點。我當初是厭倦了ㄧ成不變的美語教學工作,整天除了面對國小學童,就是吃飯睡覺,沒談戀愛,感覺人生就是這樣了。偶然在報紙上看到 Club Med Bali 急徵ㄧ名從台灣過去的 G.O.,我『不顧ㄧ切』就去面試,我沒什麼特殊才藝,不會游泳,不會唱歌跳舞,但他們『居然』用了我。大概他們太缺會講中文的G.O. ,而我英文也OK。就這樣,面試完後的第三天,我就搭上前往巴厘島的長榮航空,放棄了我補習班將近五萬的月薪,接受了包機,包吃,包住,每月500美金的半年合約。我媽說我瘋了!以『賺錢』來看,我應該是瘋了,但『生命中的各種體驗』是無價的。我是為了那『無價』而出走,第ㄧ次踏上巴厘島,往後的生命ㄧ直跟這土地連結著,沒有後悔!
如果你還年輕,想靠打工度假體驗人生,Club Med G.O 不防列入考慮,或者,你有發展不錯的正職,但想利用假期到 Club Med 體驗 G.O 的生活,可以跟村長談,當ㄧ個 Au Pair,包吃包住,但不領薪。
Griffin 現在13歲,我想,在他上大學前,他可以來試試這種『打工換宿旅遊』的生活,他肯定比當時的我吃香多了,會中/英/法文,會吉他,會英文書法,會游泳,他的青春肯定不留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