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意義的產生在文初被定義,為透過
- 影像本身
- 社會脈絡(例如文化 價值觀,生產者無法掌控)
- 生產者(其意圖)
- 觀看者(指單一觀看者而非群體)
四者所進行的動態協商。是一種持續性的鬥爭。
觀看:是社會性與關係性的實踐。
美學與品味:與2(社會脈絡)跟3(生產者)有關。
品味由文化養成,文化由教育而來,教育是權力階級(精英文化)價值的體現。以往來說品味建立是由上而下的,但現在的移動已改為四面八方(部分因為網路與全球化)。
所謂好的定義是變動的。
影像意義的解讀:不完全會照著生產者的目的被解讀,有四種狀況如下
- 認同:全然認同優勢霸權地位,全盤接收影像呈現的意識形態
- 協商:部分接受
- 對立:針對影像呈現的意識形態全然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