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的法國,在性別平等的議題仍處於保守狀態——法律禁止墮胎。安妮.艾諾那時是擁有美好前途的大學生,但有一天她懷孕了,身邊大部分人給予的是責備,就連醫生、護士都以歧視的目光看待她,就連令她懷孕的男人,都一副事不干己,理所當然地要她自己解決。她以自傳體小說述說年輕時墮胎的經歷,無助、憤怒還有瀕臨死亡的體驗,她提及多年禁錮女性不敢或不願提的話題,以樸實動人的文字支持女性奪回身體自主權。
這本書很簡短,一杯午後咖啡時間就可以看完,但後勁卻像喝完長島冰茶之久——巨大體制下對女性的剝奪及社會輿論都令人感到毛骨悚然,每個文字每句話都看到背後的心碎及血肉。
所謂公平的法律,他的弔詭在於以「既往不咎」的名義,幾乎是強迫受害者不去追究過去的罪行,和從前一樣保持沉默,緘口不提所發生的一切。正因為墮胎已經合法化,我才能夠拋開社會輿論的壓力,忘卻七零年代社運人士高呼的口號,諸如「女人所承受的暴力」等等過於簡化事實的口號,來正視這個令我刻骨銘心的事件——及它真實的樣貌。
因為沒有醫生願意幫安妮墮胎,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她只好轉向民間非法墮胎,但卻導致她大量出血,以及緊急送醫,這整個過程都讓人感到不捨以及憤怒,尤其是送醫後,所謂懸壺濟世的醫生,不過是自命清高的小丑。一開始他對大量出血的安妮粗魯地破口大罵,但實習醫生後來發現她跟他是同一個「階級」,是文學院的大學生,態度立刻不一樣,不但有豐富的餐點,還有貼心問候的護理師。
也許,我能夠堂而皇之地違反法律,應該感謝的不是助我一臂之力的那些女人,而是右派那些「有頭有臉人物」的認可。
我記得這本書在台灣2003就已翻譯出版,但銷售量不佳,以至於在2021年,我還可以用很划算的價格買得到全新的初版,而一個諾貝爾文學獎在台灣吹起一陣安妮風潮,再版而且討論度提高,讓更多人注意到這個議題。
2019年,台灣公投發生一件至今想起仍舊匪夷所思的事情,竟然有團體提案「反墮胎案」,將婦女的身體自主權歸到公投,在公聽會上不知所云地情緒勒索,還有提出荒謬的論點(那場辯論我快笑死),幸虧沒有真的進入公投,不然真的又會留下一個假民主,真歧視的污點。
去年六月,美國最高法院推翻 1973 年通過的「羅訴韋德案」,全美國女性不再享有憲法所保障的合法墮胎權,而是交由各州政府自行決定,當我們以為是上個世紀的悲劇時,其實不,某些「文明」地區正在剝奪女性的身體自主權。
作者|安妮.艾諾 Annie Ernaux
譯者|張穎綺
出版社|大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