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因緣際會,我認識了一個對「心想事成」很有興趣的女生。她說:
這話說的我很想糾正她,但一時半會兒又不知道該如何短短地糾正她,只好來寫一篇小論文了。
不同的許願者,會有自己偏好或適合的「許願方法」,比如說運用想像力、運用書寫、運用願景板、及運用肯定句。我個人現在是喜歡也適合用預設,這是個也需要“想像”的許願法,但是和運用想像力這個方法是相似又不相似,以後再找機會細細舉例兩者的差別。
許願方法或技巧,確實會有適不適合的問題,但是「法則」沒有。
以下我們先介紹在「許願界」的三個常見法則:
代表書籍是《秘密》。這本書是許多對心靈成長、自我探索等方面感興趣的人們的入門書籍;我在十年前開始研究「心想事成」的時候,也是從這本書入門。
吸引力法則的代表人物是Abraham Hicks。“Abraham”是指「亞伯拉罕」,“Hicks”是取自一對夫妻Jerry & Esther Hicks的姓氏。他們曾經出現過在《秘密》的原始版本中、舉辦過許多工作坊和講座、也出版過許多相關著作,是知名心靈成長作家和吸引力法則導師。
無論是在講座上,還是在書籍裡,Jerry & Esther Hicks都是在和“Abraham / 亞伯拉罕” ── 「一群非物質界的意識群體」 ── 對話。這個概念見仁見智,有些人認同所謂的「非物質界能量」,有些人則覺得這就是潛意識。就像有人相信上帝存在,有人相信媽祖存在,純看個人信仰,沒有什麼對錯。
我剛開始在YouTube上看講座的影片時還有點霧煞煞,好奇為什麼Esther都是用第三人稱來稱呼她自己,後來才知道原來她是在和“Abraham”對話。
回歸正題。
「吸引力法則」有個幾乎眾所皆知的三步驟:
要求(ask) → 相信(believe) → 接收(receive)
會講得很複雜嗎?
整合一下,吸引力法則的流程是──
就像磁鐵一樣。以Abraham Hicks的說法是“alignment”,直翻是對準、校直的意思。
我這邊先調整好振動頻率,調整到符合和高富帥結婚的「情緒」比如說七級(我打個比方而已),然後和情緒七級相符的人事物會和我互相吸引,但是這其中不一定只有高富帥,可能一個幸福的矮富帥也會與情緒七級符合。所以,我便需要做點“篩選”來縮小範圍。
這樣看起來好像很容易,只需要調整振動頻率就行了.... 是嗎?
是就好了!
所謂振動頻率,指的是情緒能量表,也有人稱之為意識能量層級表。
若先將情緒做大分類,可分成「正面」和「負面」。正面等於高頻,負面等於低頻;能量越高表示越高頻,能量越低表示越低頻。正面/高頻裡又有許多不同的能量層級,比如說滿意的能量高於勇氣、喜悅的能量高於寬恕...等。在負面/低頻的情緒裡也是一樣,比如說憤怒的能量低於輕蔑、恐懼的能量低於憤怒...等。
假設我現在正處在焦慮之中,但是和高富帥結婚需要調頻到喜悅,所以我需要從焦慮轉換到喜悅。然而,焦慮過的人應該都明白,喜悅是我說調就能調的嗎?
因此,若要使吸引力法則有效,真正的重點是在於──
滑回去上面看一下三步驟,先「相信」之後才是「接收」。如果我不相信我會實現願望,我的振動頻率就會和我本來想要的人事物對不上,無法互相吸引,那麼我也就會接收不到。
所以,運用「相信」來調整振動頻率。因為我相信我會實現願望,所以我自然能夠,也會慢慢地從焦慮轉換到喜悅。
正好可以呼應Abraham Hicks曾經在一次講座上說到的:
代表人物是Neville Goddard,這論點就是從他開始大力宣導的。
Neville Goddard(1905-1972)是新思維運動(New Thought)和神學領域的作家和導師,其著作和演講稿至今仍流傳在網路上,深刻地影響著後人。他非常推崇「想像創造現實 / Imagination creates reality」,認為我們只需要運用想像力,就能創造我們想要的現實。
這也就是「假設法則」的核心。想像願望已經實現,
假設(願望)已經完成、已經實現了;假設(願望)是真實的。
所以,在假設法則裡並沒有在管什麼情緒能量表,也不需要在乎所謂的振動頻率。Neville Goddard甚至強調過,你要生氣要傷心要快樂要激動都可以──
我們再以高富帥來舉例:
我想要跟高富帥結婚,所以我從產生這個願望開始,就要假設我已經實現願望和高富帥結婚了,假設「我已經和高富帥結婚了」的這件事是真實的。我的一切言行舉止,都要符合「已經和高富帥結婚」的樣子。根據Neville Goddard,這個「假設願望已經實現」的行為,就叫做──
Live in the end的live是動詞,在這裡是指活著、生活、過活的意思;end指的是end result,也就是願望已經實現的那個樣子、結果。所以live in the end就是活得、過得像願望已經實現的樣子。
這裡要注意的是:
就算是同個願望,遇到不同的許願者就會有不同的end result,因為每個人對於願望實現以後的樣子,會有著不同的定義。因此,不同的許願者,對於同個願望的live in the end就會有不同的設定。
比如說,我和你都想跟高富帥結婚,我的設定可能是我超得意被全家人讚嘆嫁得有夠好,而你的設定可能是不敢讓同事們知道你老公的條件免得被覬覦。(我只是舉例)
這也就是為什麼Neville Goddard並不強調,甚至說不在乎振動頻率,因為在假設法則裡,振動頻率的高低並不是影響到願望能否實現的關鍵。
真正會影響到願望能否實現的關鍵是在於 ──
有許多推崇Neville Goddard的英美人士認為,我們不需要相信願望會實現,也還是可以實現願望,只要我們“assume it's already done”,假設這個願望已經實現了。
但是,根據我自己的經驗,我並沒有像Neville Goddard那樣有著穩定的心態。如果我不相信我的願望會實現,我根本無法假設這個願望已經實現。我再怎麼假設我已經和高富帥結婚,再怎麼每晚睡覺時都假裝旁邊睡著一個高富帥,如果我不相信這個願望會實現,我只會越假設越覺得自己有神經病。
反而當我相信我會實現願望的時候,或是說,當我相信我的願望有機會實現的時候,我才能夠開始做到live in the end。
一旦我開始活得、過得像願望已經實現的樣子,我離實現願望的那一天就會越來越近。
代表人物是巴夏(Bashar),他的名字沒有造型來得讓人記憶深刻。如果你曾經在YouTube上被推到一個光頭且穿著花襯衫,喜歡閉著眼睛分享一些激勵人心的真理的外國男子,他就是巴夏。
其實「巴夏」不是一個人,他說他是來自愛莎莎尼星球(Planet Essassani)的外星實體,並透過地球上的一位叫做Darryl Anka的人來傳遞理念。(Darryl Anka就是那位光頭先生)
巴夏有個論點叫做「興奮三公式」或是「興奮公式三階段 / 三部曲」。詳細的三公式這裡不說,會沒完沒了,有興趣的人請自己google。這裡只講「興奮」。
所謂「興奮」,據巴夏所說,就是我們的「高我」在引領、引導我們採取行動。而當我們跟著高我採取行動之後,會出現同步性現象,然後我們的振動頻率也會因此跟著提高,然後我們想要實現的願望就會被顯化、顯現出來,形成一個正向循環。
稍等一下,出現了振動頻率這個字,難道巴夏的論點是和吸引力法則走同個核心概念嗎?
意思是──
當我們顯化了某個人事物,其實是因為我們調整了自己的內在,使其達到一定的振動頻率,所以才會讓一直存在的那個人事物,被顯現出來被我們看見。我們並沒有把那個人事物從別的地方吸引過來,我們生活中所需要的一切,任何跟我們的生活相關的人事物,早已經存在於我們身邊。只有這裡,只有現在,我們所需要的一切,都已經存在。
由此可知,巴夏的論點可以說是吸引力法則和假設法則的綜合版。
再以高富帥為例:
我的身邊已經有了一個高富帥,而且是會和我結婚的高富帥。但是我現在可能鬼遮眼還沒發現他的存在,他被隱藏起來了,但是他確實已經在我身邊了喔。所以我要提高我的振動頻率,讓這位會和我結婚的高富帥顯現出來,然後我就有機會實現願望了。
這就是顯化法則。
而既然顯化法則可以說是吸引力法則和假設法則的綜合版,那麼它就會跟另外兩個法則一樣,有個影響願望實現的關鍵是在於 ──
如果我不相信我的願望會實現,我就會很難提高我的振動頻率。那麼就算我認同我的願望早已經存在,只是被隱藏起來了,我依舊很難將它顯化出來。因為我的振動頻率並不符合。
曾經有一個聽眾A告訴巴夏,A認為在市區停車很容易,朋友卻覺得很難。A便告訴朋友,是因為朋友相信很難,所以才很難;反過來說,如果朋友相信很簡單,那麼在市區停車就會很簡單。巴夏聽了之後說:
三個法則落落長地介紹完畢,要迅速結尾了。
其實無論我們要運用什麼法則來許願,看是想藉由提高振動頻率去吸引相同頻率的人事物過來,還是提高振動頻率去把隱藏起來的人事物顯現出來,還是要假設願望已經實現,直接活得、過得像願望已經實現的樣子,都可以,也沒有什麼適不適合的問題。
因為影響願望實現的關鍵跟運用什麼法則無關,而是在於──
這個「相信」,當然會有層級的差別。例如:比起我說我相信我會中頭獎,我可能更相信我會嫁給高富帥。
這個「相信」,也會有程度的累積。例如:我現在可能只有50%相信我會嫁給高富帥,但是「我相信」,只要繼續努力繼續調整自己,我會變成70%、80%、甚至100%相信我會嫁給高富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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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
我並不是說只要我相信,我就一定會實現願望,而是「有機會」。因為到底相不相信,其實會牽涉到我的潛意識認定。這部分是另一個專題的主力,歡迎有興趣的人連過去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