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的列治文(Richmond)是個繁榮的城市,所見之處皆是人群。
我們途經於此,在等待前往碼頭的公車上,偶然有隻加拿大雁大搖大擺地走在馬路上,我不停地低聲催促牠趕快離開,牠不為所動,以為自己是台汽車行走在車水馬龍的大馬路上。
好在來往的車子願意為牠停留,願意等牠離開,汽車的速度變得緩慢甚至停下,過程中,我沒有聽到任何喇叭聲、催促聲,所有的人都在等待牠,彷彿牠才是這條馬路上的主人,掌舵著所有車輛行進的速度。
我不禁替牠捏了一把冷汗,若在台灣,牠早已死於非命。
我在台灣看過太多的路殺了。
那些血肉模糊的蛇、青蛙、各式各樣的野生動物等等,不忍直視,又不能不否認牠的存在。為了防止路殺案件的發生,以前我們總會拿出條尺,放在被車子輾過的屍體旁拍照,然後上傳網路,希望大家來往時,能放慢腳步,多留意下動物的蹤跡。
Vickie笑說:「在加拿大,動物的命比人命值錢多了」。
至少在加拿大,人們的耐心真的比較多了。在這個並非國家公園,而是眾人聚集的大城市裡,路殺這件事彷彿不存在似的,所有人都有耐心等待一隻動物的經過,任由牠行走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