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法條知多少

更新於 2023/04/30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今天(112年4月30日)的聯合報A2版《黑白集》,對於某弒親案被告經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引用被告還有矯治及再社會化可能性的鑑定結論,認為沒有判處死刑的必要,質疑鑑定報告有成為法官卸責或被告尋求免死金牌的高度可能性。此項評論意見,反映了一般民眾的觀點。
您知道死刑法條有多少嗎?現行法律規定可判死刑各罪的條文,合計有五十條,分散在九個法律之中。按照條數多寡,依序排列如下:陸海空軍刑法、刑法(含第272條弒尊親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民用航空法、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殘害人羣治罪條例。其中,從民用航空法以下六個法律,從來沒有判處被告死刑的紀錄,而殘害人羣罪,更無起訴的案例。
死刑問題所涉因素甚為複雜,與一國刑事司法制度、經濟社會發展情形,以及歷史文化背景,相互關聯。上述各個死刑法條,除死刑外,都還有徒刑的規定。死刑與徒刑之間,法官們怎麼樣去衡量取捨,最高法院在十年前的102年度台上字第170號刑事判決中,已有詳盡闡釋。判決理由指明應當審酌有利與不利於犯罪行為人的科刑因素,尤須逐一檢視刑法第57條所例示的十款事由;如果認為犯罪行為人顯無教化矯正的合理期待可能性,而不得不施以極刑對待時,必須考量犯罪行為人的人格形成及其他相關背景資訊,以實證調查方式進行評估(例如科刑前之調查報告),必須已達無從經由終身監禁手段防禦其對社會的危險性,且依其犯罪行為及犯罪行為人的狀況,科處死刑並無過度或明顯不相稱的情形,方可判處死刑。
某弒親案判決所論被告具有矯治及再社會化可能性,也就是一般慣稱的「教化可能性」。教化一詞,參考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可說是教誨、感化的意思。暫且把專業詞句放在一邊,直白地說,假如評估犯罪行為人能夠接受教導、訓誨,因而有所感受,可能會變化氣質棄惡從善,便可以說他還有教化可能性,沒有判處死刑的必要。由此觀之,究竟有沒有教化可能性,無法訂出具體標準,必須個案評估研判。在此舉出二例來作說明:(例一)某越南籍婦女遠嫁來台,故意放火燒燬房屋造成三人死亡,法院認伊與異國夫家生活,適應困難,且乏親友慰藉疏導,因一時衝動而觸犯重罪,未判死刑。(例二)某毒販販運海洛因磚多達185塊,在羈押看守所期間,吃齋唸佛,勤讀心經,有遷善改過之望,且其海洛因磚未及售出即被查獲,尚未危及國民健康,未判死刑。
我國尚未廢除死刑。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191號刑事判決指明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嚴厲刑罰,應當儘可能謙抑適用。從110年到現在為止,沒有死刑定讞的案例。歐陽修在《瀧岡阡表》敘述他父親「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的辦案態度,法官們都應當深切體悟。_
即將進入廣告,捲動後可繼續閱讀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avatar-img
14會員
43內容數
配合法律時事新聞,提供簡要解說,普及法律常識。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度樸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據媒體報導,美軍已派遣百名現役軍官來台,多數進駐陸軍新兵訓練中心及後備旅給予建議。國防部表示樂觀其成,細節不便說明。究竟在台現役美軍的地位如何界定,本文提供探討方向。
立法院三讀修正刑事訴訟法,聲請回復原狀及準抗告期間,延長為十日。此一修正案的兩條條文,僅僅各改一個字而已, 竟然用了一年半的時間,簡直是立法蝸牛步化。
對於「從速執行死刑」的公投提案,提出評論、分析意見,以供各界參考。
前總統馬英九在中國大陸,昨天(民國112年3月29日)上午率團參訪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並應館方之請,題了「歷史絕不可遺忘」七個字。本文略述此一悲慘事件涉案日本戰犯接受審判的結果,補充新聞報導的不足。
某報頭版及A3版,刊登以「M化車」蒐證侵害隱私、立法迫在眉睫為主題的新聞報導。這是怎麼一回事呢?特撰短文提供解說。
您知道嗎?金門水域不叫做領海,這是怎麼一回事呢?本篇短文就其在法律上的定位問題提出探討。
據媒體報導,美軍已派遣百名現役軍官來台,多數進駐陸軍新兵訓練中心及後備旅給予建議。國防部表示樂觀其成,細節不便說明。究竟在台現役美軍的地位如何界定,本文提供探討方向。
立法院三讀修正刑事訴訟法,聲請回復原狀及準抗告期間,延長為十日。此一修正案的兩條條文,僅僅各改一個字而已, 竟然用了一年半的時間,簡直是立法蝸牛步化。
對於「從速執行死刑」的公投提案,提出評論、分析意見,以供各界參考。
前總統馬英九在中國大陸,昨天(民國112年3月29日)上午率團參訪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並應館方之請,題了「歷史絕不可遺忘」七個字。本文略述此一悲慘事件涉案日本戰犯接受審判的結果,補充新聞報導的不足。
某報頭版及A3版,刊登以「M化車」蒐證侵害隱私、立法迫在眉睫為主題的新聞報導。這是怎麼一回事呢?特撰短文提供解說。
您知道嗎?金門水域不叫做領海,這是怎麼一回事呢?本篇短文就其在法律上的定位問題提出探討。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合作聲明與警語: 本文係由國泰世華銀行邀稿。 證券服務係由國泰世華銀行辦理共同行銷證券經紀開戶業務,定期定額(股)服務由國泰綜合證券提供。   剛出社會的時候,很常在各種 Podcast 或 YouTube 甚至是在朋友間聊天,都會聽到各種市場動態、理財話題,像是:聯準會降息或是近期哪些科
今年發生的死刑釋憲的事件,除了引發對死刑立場不同的雙方激烈的爭辯,也暴露了人性險惡的鬧劇,首先法律存在的原則就是揚善懲惡,殺人者死古之常例,豈能在法律上竭盡所能的去開脫惡人?美其名「修復性司法」,但國法的威信何在?受還仁及其遺族的撫慰又該如何?這場死刑釋憲的事件注定是一場在受害者遺族傷口上灑鹽的鬧劇
我想討論死刑這個議題 或多或少大家對於支不支持死刑都有各自的看法 我先來簡單分類支持與不支持的原因 再來我會舉一些案例 我相信大多人會支持死刑 原因有下列幾點 1.殺人犯罪不可赦 2.被害者的家屬的心情難以平復 3.殺人犯必須償命 4.防止犯罪 5.浪費人民繳稅的錢去養殺人犯
廢死刑的條件是什麼? 國泰民安。 民生富庶。 夜不避戶。 盜賊不起。 國家興盛。 民享安康。 世代和樂。 歡迎訂閱本沙龍專題。 過去本沙龍專題文章有寫過。 大家一再忽略又忽略 現在還在說。版主已經無言可寫。 2024/04/25謝立婷寫於方格子及臉書 https://www.
Thumbnail
目前台灣刑法還存有死刑,但是要判死刑需要具備哪些必要條件呢?律師又該如何為其辯護呢?這本《與死刑拔河─死刑的辯護經驗與建議》是上個月在台北公共冊所書店,NGO團體舉辦的公民書展時買的,除了因為是廢死聯盟出版的、又剛好有特價之外,最讓我感興趣的,是法官到底需要依據哪些條件、證據,最後有「理由」
Thumbnail
將來是否會再犯誰也說不準,畢竟是還沒發生的事。只能從過往的經驗來鑑定是否會再犯。梁育誌在這段過程中,無論是對警方、檢察官、法官,都不太願意說出自己內心的想法,態度相當封閉。對於自己犯下的罪刑也不願面對,完全沒有記取教訓或反省的跡象。這樣的人往後回歸社會後,還是有可能給他人帶來危害。
Thumbnail
日本漫畫《日本監獄官現身說法:死刑紀實》是本以日本監獄官的工作與特殊職務,職業導向類別的漫畫。藉由漫畫家訪談實際親身參與死刑執行的監獄官,將日本實行死刑和實際死刑犯的狀況,現身說法。透過漫畫的方式表達,也讓讀者更理解監獄官和被選為死刑執行者所倍感的壓力和職責的重要性。
Thumbnail
欲廢死刑,光明正大的做法便是依民主原則修改牽涉到的法律,法條上無死刑,自然無人被法律剝奪生命。當前國人反對廢死者占大多數,贊成方的執政黨和廢死團體理應提出論述,並與反對方詰辯,力求社會趨於共識,最後達成合乎多數民意的廢死修法目標。如此方為磊落坦蕩之舉。遺憾的是,我們罕見執政黨與廢死團體對國人闡論甚麼
Thumbnail
台灣最近因為殺警案,死刑存廢又被提上檯面。我看到一位警察朋友在臉書說,站在他的立場,他覺得在常執行死刑、或是殺警唯一死刑的國家,執勤會更危險,因為當逃亡中的犯人橫豎也是死,走投無路時的反撲力道會更可怕。
原文發表時間2017-03-29 07:10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3組在3月22日的第3次會議中,會議一開始陳重言委員提出臨時動議,希望能夠將死刑存廢的議題納入該組的議程中討論,到了會議結束前,經過一番討論後,表決結果僅5人同意將死刑相關議題列入議程,其餘委員均未贊成或反對,故死刑存廢議題再度被擱置。
Thumbnail
今天,我想跟妳分享的文章是顏厥安的〈毒藥與十字架〉。
Thumbnail
*合作聲明與警語: 本文係由國泰世華銀行邀稿。 證券服務係由國泰世華銀行辦理共同行銷證券經紀開戶業務,定期定額(股)服務由國泰綜合證券提供。   剛出社會的時候,很常在各種 Podcast 或 YouTube 甚至是在朋友間聊天,都會聽到各種市場動態、理財話題,像是:聯準會降息或是近期哪些科
今年發生的死刑釋憲的事件,除了引發對死刑立場不同的雙方激烈的爭辯,也暴露了人性險惡的鬧劇,首先法律存在的原則就是揚善懲惡,殺人者死古之常例,豈能在法律上竭盡所能的去開脫惡人?美其名「修復性司法」,但國法的威信何在?受還仁及其遺族的撫慰又該如何?這場死刑釋憲的事件注定是一場在受害者遺族傷口上灑鹽的鬧劇
我想討論死刑這個議題 或多或少大家對於支不支持死刑都有各自的看法 我先來簡單分類支持與不支持的原因 再來我會舉一些案例 我相信大多人會支持死刑 原因有下列幾點 1.殺人犯罪不可赦 2.被害者的家屬的心情難以平復 3.殺人犯必須償命 4.防止犯罪 5.浪費人民繳稅的錢去養殺人犯
廢死刑的條件是什麼? 國泰民安。 民生富庶。 夜不避戶。 盜賊不起。 國家興盛。 民享安康。 世代和樂。 歡迎訂閱本沙龍專題。 過去本沙龍專題文章有寫過。 大家一再忽略又忽略 現在還在說。版主已經無言可寫。 2024/04/25謝立婷寫於方格子及臉書 https://www.
Thumbnail
目前台灣刑法還存有死刑,但是要判死刑需要具備哪些必要條件呢?律師又該如何為其辯護呢?這本《與死刑拔河─死刑的辯護經驗與建議》是上個月在台北公共冊所書店,NGO團體舉辦的公民書展時買的,除了因為是廢死聯盟出版的、又剛好有特價之外,最讓我感興趣的,是法官到底需要依據哪些條件、證據,最後有「理由」
Thumbnail
將來是否會再犯誰也說不準,畢竟是還沒發生的事。只能從過往的經驗來鑑定是否會再犯。梁育誌在這段過程中,無論是對警方、檢察官、法官,都不太願意說出自己內心的想法,態度相當封閉。對於自己犯下的罪刑也不願面對,完全沒有記取教訓或反省的跡象。這樣的人往後回歸社會後,還是有可能給他人帶來危害。
Thumbnail
日本漫畫《日本監獄官現身說法:死刑紀實》是本以日本監獄官的工作與特殊職務,職業導向類別的漫畫。藉由漫畫家訪談實際親身參與死刑執行的監獄官,將日本實行死刑和實際死刑犯的狀況,現身說法。透過漫畫的方式表達,也讓讀者更理解監獄官和被選為死刑執行者所倍感的壓力和職責的重要性。
Thumbnail
欲廢死刑,光明正大的做法便是依民主原則修改牽涉到的法律,法條上無死刑,自然無人被法律剝奪生命。當前國人反對廢死者占大多數,贊成方的執政黨和廢死團體理應提出論述,並與反對方詰辯,力求社會趨於共識,最後達成合乎多數民意的廢死修法目標。如此方為磊落坦蕩之舉。遺憾的是,我們罕見執政黨與廢死團體對國人闡論甚麼
Thumbnail
台灣最近因為殺警案,死刑存廢又被提上檯面。我看到一位警察朋友在臉書說,站在他的立場,他覺得在常執行死刑、或是殺警唯一死刑的國家,執勤會更危險,因為當逃亡中的犯人橫豎也是死,走投無路時的反撲力道會更可怕。
原文發表時間2017-03-29 07:10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3組在3月22日的第3次會議中,會議一開始陳重言委員提出臨時動議,希望能夠將死刑存廢的議題納入該組的議程中討論,到了會議結束前,經過一番討論後,表決結果僅5人同意將死刑相關議題列入議程,其餘委員均未贊成或反對,故死刑存廢議題再度被擱置。
Thumbnail
今天,我想跟妳分享的文章是顏厥安的〈毒藥與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