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跟老婆討論:「在什麼狀況下會離婚?」
(就像所有合夥事業要以拆夥為前提規劃、買房子之前就要想好賣掉的那一天)
經過一段時間的討論,我們共識的答案是:「當對方不愛他自己的時候。」,意思是如果我不愛自己了,或是她不愛自己了,就是離婚的時候。
為何?
我們不相信「因為你讓我更完整」這種邏輯(你不覺得聽起來就像缺一角的拼圖或破掉的瓷器需要放大鏡或三秒膠? 啊我們是人又不是拼圖或瓷器😆😆😆)
我們相信的是「我本就完整,婚姻關係是兩個完整的人持續成長的場域」
PS :請不要誤以為這就從此幸福快樂了。人所有的持續成長都會必須經歷各種歷練;關鍵是從每一個歷練當中都能有所學習。 畢竟如果你在一段關係當中學不到的東西,在下一段的關係當中還是會遇到(這個道理有沒有很眼熟?😄就像你從一個公司離職之後如果有沒有處理完的問題,到下一個公司還是會遇到類似的狀況 )
因此我們確認了彼此關係中的重要原則:「我會永遠承諾讓自己處於持續完整的狀態,但無法承諾跟你永遠在一起。」
可以有【永遠的承諾】,但無法【承諾永遠】。
- 很無趣嗎?童話裡都是騙人的啊~如果結婚應該已經成年,別再相信童話了
還有什麼比能夠見證自己所相信的「我本就完整,婚姻關係是兩個完整的人持續成長的場域」更開心的呢~~(就像你能夠見證你相信的佛祖、上帝、宇宙、老天、真神、梵天、穆罕默德...是真的,一樣開心)
讓我晒一下20年來我們持續在努力實踐、簡單而不容易的內容(結婚證書上的誓詞)
我們相信,唯有自身時時浸潤著愛的人,才能滋潤對方。
我們承諾,從此刻起,全心全意地悅納自己,悅納對方;支持對方,去全力以赴。
如同兩個圓並肩而行,我們擁有的,
是完全的信任,以及慷慨的分享。沒有需索,更不虞匱乏。
我們樂於循著生命的節奏,攜手笑看人生路上,每一刻的風景。
2003~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