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以無差別殺人為背景,描述加害者、被害人家屬的心理狀態,涉獵的範圍還包括媒體間接殺人、精神病患者康復問題等等,議題龐大卻沒有失焦,每部份都有條不紊地既牽動觀眾的心,又留有思考空間,的確是近年「不可不看」的台劇。
坊間對《我們與惡的距離》的宏觀省思有很多,不過個人對劇中的親人死亡議題更感興趣,畢竟雖然我們不像宋喬安或李大芝,要面對摯親被殺/殺人,但喪失摯親後經歷的心情變化,應該是共通的。
宋喬安:沉溺於可憐當中就會被討厭?
可謂全劇軸心的宋喬安(賈靜雯),一直讓觀眾覺得「可憐的人必有可恨之處」,為什麼?雖然她痛失兒子很無辜,但喪親之痛明明不只她一個(劇中最少還有她丈夫劉昭國),然而她酗酒度日,個性亦變得尖酸、暴躁,在私未能處理好與丈夫及女兒的關係,在公亦變得不近人情,對同事及工作態度強硬霸道。
當她知道下屬李大芝(陳妤)是殺死兒子兇手李曉明(王可元)的妹妹之後,甚至借新聞自由之名動用私刑,指派記者獨家跟拍李大芝處理哥哥後事,並曝光李家人的住處,令她一度成為觀眾的黑特對象,果然「可憐的人必有可恨之處」!
不過透過劇情安排,觀眾知道宋喬安「可恨又可憐」的原因——她一直走不出兒子死亡的陰影,案發當天她因為嫌電影沉悶,借外出聽電話為理由把兒子留在戲院,還對他撒了一個小謊「媽媽當然會回來啦!」沒想到這樣的謊言卻成永訣…相比劉昭國,宋喬安的喪子之痛還包括內疚自責:
「可憐又可恨」的宋喬安的情緒創傷根源在兒子遇害的戲院
【摯親過世,就算只是自然生老病死,對親人來說也猶如「被殺」,然後我們會把過去的一些小事找出來,覺得自己做得不夠好,甚至是做錯了,當時不應該這樣做,如果我們沒有做錯就好了…這樣的「人生不可以重來」的後悔,在摯親過世會被彰顯出來,而且會形成一種傷口,處理不好就會像前期的宋喬安,一直靠防禦及抑制情緒來維持狀態。】
雖然劇中礙於篇幅,情節安排比較急促及理想化,但像宋喬安那樣,透過親人(丈夫)及情緒咨詢,直接面對傷口來源, 正視傷痛,學習與自己和解,就是治療因摯親離世帶來情緒創傷的最好辦法。
李大芝:可以跟親人的選擇切割嗎?
同樣面對喪親之痛的李大芝(李曉文),卻因為哥哥是「無差別殺人」案件中的兇手,結果背負著比一般喪親者更多痛楚,父親在案發後只能酗酒度日,母親亦因為家裡經營的麵攤被砸,無法生存之下選擇搬離原住處,戴起口罩販賣肉粽維生,甚至要女兒改名、跟自己(及殺人犯哥哥)斷絕關係。
《我們與惡的距離》可能是近年少數從加害者家屬角度出發的華語劇
而李大芝亦陷入「哥哥真的害了人」的思維當中,回憶到哥哥犯案前跟自己閒聊,他說「明天他要去做一件大事」,自己卻因為沉浸於心儀的學長約自己看戲的喜悅,沒有多問兩句,事後她就一直自責:如果當時有追問下去的話,是否一切都不一樣呢?這樣也成為她心中永遠的傷痕。
縱使你未必會成為殺人犯的兇手,但死去的親人做的一些「不能理解」的決定,可能是自殺、死前選擇了某條「不歸路」,甚至可能只是聽了某個人的話選擇令他們死亡的交通工具、班次、道路…無論是自決或非自決的死亡,也會令在生的親人背負一輩子的痛。
殺人犯可恨,但家屬呢?《我們與惡的距離》提到他們背負的傷痕不比一般人少
《我們與惡的距離》全劇對李大芝一家的態度貫徹始終,溫柔又諒解 — —
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一個二十年去養一個殺人犯!
我哥是殺了很多人,但我跟我的家人就沒有活下去的權力嗎?
【因為「死者為大」,然而我們未能控制死者的決定,只能就在生者角度碎嘴,將怪責的壓力轉嫁到在生的死者家屬身上。其實他們很無辜,在承受喪親的傷痛同時,也要把死者的一切揹上身。】
縱使我們真的很喜歡「找戰犯」,死者家屬無論如何不應該被歸為「戰犯」,亦不應在他們的傷口上灑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