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完全沒有想過會有寫下這篇文章的一天,但這件事居然發生了。
這是關於一個和認識二十年的朋友絕交的故事,是一個人生嶄新體悟的過程。因為二十年不算短,但這個決定我認為很正確,所以想用文字把它記錄下來,希望可以給在生活中遇到類似問題的人一些參考。
光從二十年這個數字,就可以知道我和這位曾經的朋友(以下代稱A)「相識於微時」。這種友情,通常很純粹、歷久彌新,確實曾經也是如此。
A是藝人,我們是那種可以一個月見面好幾次都不膩的朋友,而且也幾乎每天傳訊息分享各種大小事,好笑的瑣事、買東西前的意見交流、相同興趣的資訊分享等等,一起吃飯不用一直講話也不會尷尬,彼此的個性互補,懂的東西也互補,多年來沒什麼吵架,只有出遊好幾天時會有一些爭執,但基本上無傷友情的本質。很多外人不知道的秘密,也都為彼此保守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