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我最近半夜一直被『未顯示號碼』電話奪命連環call,接起來對方又不講話,一下就掛掉了,我懷疑是先前追求不成的人在騷擾我,能怎麼辦?」
這是於2022年《跟蹤騷擾防治法》施行前,我在一次諮詢時被問到的問題,當時只能遺憾地告訴來諮詢的人,不好查是誰打的,查到了也很難處理這個人。
過去沒有跟騷法的時候,追求者以未顯示號碼的無聲電話進行騷擾,還能心存僥倖這類型的騷擾似乎無法可管,甚至還竊喜被害人難以查到他是誰,進而追究。
但現在跟騷法施行了,追求者這類騷擾的行為,就是違反被害人的意願,反覆、持續以電話進行干擾,當然屬於跟蹤騷擾行為中的「通訊騷擾」,依據跟騷法第18條第1項,是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的。
另外,過往這類騷擾不是重罪,即便檢察官、警察想幫忙查未顯示號碼背後的藏鏡人,也無法調取通聯紀錄。
但現在依據跟騷法第18條第4項,針對跟騷罪,被害人也可以請檢察官、警察協助調閱通聯紀錄,讓騷擾者是誰得以無所遁形。
跟騷法第18條第4項規定:「檢察官偵查第一項之罪(跟騷罪)及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情形、蒐集證據,認有調取通信紀錄及通訊使用者資料之必要時,不受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十一條之一第一項所定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限制。」
寫完這篇,誠心希望先前向我諮詢的人已經順利擺脫騷擾,如果還沒有,至少希望他已經透過跟騷法找出那個一直打電話給他的人,並且透過書面告誡、提告成功嚇阻行為人。
如果你對目前已施行一年多的跟騷法想有更多的認識,歡迎閱讀我之前發布的兩篇文章,也歡迎轉給身邊需要跟騷法守護的朋友:
跟騷法週年:回顧立法重點 / 被害人能做什麼跟騷法週年-2:過去沒有被接住的被害人&當前的未竟之事
期許大家都能互相尊重,遠離騷擾!我們下篇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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