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議題,不只是關乎經濟,更是關乎人權。如果要為其下一個定義,我認為應求的不是精準,而是能夠在生命各方面指認出貧窮的影響。我很認同《窮忙》一書所述:
「貧窮是一個逐漸寬闊而無標記邊界的區域,這片艱困區比社會上的一般認知更為廣大。……我盡可能以應有的、不精確的方式來使用「窮人」這個詞,指個是經濟能力在最底層,以及隨之而來的所有問題。」
貧窮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是世界各地人們的真實生活。而認知不是憑想像,《真確》中提出的四個收入水平分級,還有dollar street網站能夠使我們清晰地看見
第一級:赤貧階級,每天能賺1美元。需要走一小時取水,以木柴生火,土地貧瘠、沒錢讓小孩打抗生素。(現約10億人)
第二級:每天能賺4美元。取水只要半小時,能夠買雞生蛋,以及涼鞋、腳踏車、塑膠桶,有桶裝瓦斯(不必撿柴),小孩能去讀書,晚上能趁有電時看書,但電力不夠穩定到能供給冷凍櫃。萬一不幸生病可能得賣東西治病,因此落回第一級。(現約30億人)
第三級:每天有16美元。有水龍頭,不必去打水。供電穩定,可以有冰箱保存食物,能買摩托車通勤上班,可以存更多錢,即使生病買藥也不會落回第二級。小孩中學畢業後可以做比自己更好的工作,也許到海邊旅行。(現約20億人)
第四級:每天能賺超過32美元。接受國民教育,每月可以吃大餐,能買車,家中有熱水,可以搭飛機出國度假。(現約10億人)
而現在身處臺灣,正在這篇文章的你我,其實處於全球的前七分之一。其實在科技發達的現代,我們擁有冰箱、手機,簡直比50年前的人類「富裕」太多。然而,如同《真確》作者所說,「不公平一直存在著,我們永遠都要對抗不公平。」雖然生活品質已經有所提升,然而資源分配無法達到平等,也沒辦法真正實現正義。
而社會福利制度對於資源重分配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讓我們思考
絕對貧窮:以維持最低生活水準所需的金額做為貧窮線,根據人的生存需要,如飲食、居住、衣物等基本日常開銷來計算,會因應通膨、隨時間與環境變化。
相對貧窮:能夠維持生計,不代表有夠好的生活品質。目前臺灣是根據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的中位數,劃定出相較於大眾,個體在社會中的經濟狀況標準。
現今,以全球的格局來看,各國致力於打擊赤貧(第一、二級,絕對貧窮)。而臺灣的社會福利政策,則是旨在縮小貧富差距(相對貧窮)的問題。
接著,你可能會問,我們對抗不公平的原因是什麼?要如何著手?
社會學有幾個理論/觀點來解釋貧窮的成因,可分為兩種:
微視觀點:即聚焦於討論個人的特質。
鉅視觀點:也就是關注整體環境、結構面的問題。
以個人歸因來解釋貧窮,主要探討的焦點在於個體本身的能力、態度等,例如「人力資本論」便是認為個人缺乏足夠的工作能力,知識或技能等,因此無法取得足夠薪資的工作。而另一觀點「性格缺陷論」則認為落入貧窮是因為缺乏動機,不夠勤奮或者有不當的態度或價值觀等等。然而這樣的現象在非貧窮者身上亦能觀察到,因此不能作為唯一的原因,仍須把格局放大來檢視結構性的問題。
以環境歸因來解釋貧窮,是認為個人的貧窮是受其成長的環境、社會經濟結構因素所影響。
首先,社會資源由少數菁英掌握,貧窮者對資源分配沒有影響力。「機會限制論」指出自由市場與資本主義的社會經濟制度,使特定階級、性別、年齡等成為從事產業的限制。
而「貧窮文化論」則解釋貧窮家庭之中,較低的人力資本使下一代缺乏適當機會,進入好的學校、工作,進而獲得高所得。而教育投資不足易造成造成階級複製的現象。最後,長期無法取得主流價值成就,也使貧窮家庭產生因應無助的文化與價值觀,這些皆使出身於貧窮家庭的人難以脫離經濟困境。然而,這些問題的脈絡環環相扣,難以解釋這樣的文化是原因,抑或是結果。
對於社會問題的認知常常是困難而相互矛盾的,因此在不同觀點間轉換才是更全面的作法。無論是關注個人面的微視觀點或是探討社會結構面的鉅視觀點,都能延伸出能夠推動改變的切入點,既要填補結構面的缺陷,也要考量個人面的心理、思維。
很多貧窮高危險族群具有多面向特質交織,在生活中被各種面向的匱乏宰制,使其雖然已經很努力想改變但還是無法脫貧,如單親家戶(沒有時間教養下一代,唯一經濟支柱)、高齡(可能缺乏健康與工作的人力資本)、居住條件不佳(影響健康或工作狀態)等等。最後,我想說,貧窮有時候像滾雪球,可能一開始只是不小心失足滑了一跤,在高速下墜時做出當下可以做的最佳決定,可能正確,可能錯誤,但都是當下取捨過的了。目前的社會安全網也許還不夠穩穩接住這些家戶的所有需求,但醫療、治安、社會的合作關係,如果能在這些方面指認出經濟條件的影響,並給予多一些支持,要停下龐大的雪球,就不會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