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跟幾個陌生的臉友見面,他們聊著各自喜歡的韓團,粉絲們的各種追星文化等等,聽著聽著覺得離自己很遙遠。不久後,工作關係接觸了音樂創作者,實際見面、合作前反覆聆聽對方的作品、閱讀相關訪談資料,默默地被圈粉,經過現場演出的氣場洗禮下更是著迷得無以復加。卻是在追星的甜蜜裡面感到害怕。
不是真的從來沒追過星,只是當自己從中得到快樂、沉浸其中地花數天、數週地蒐集偶像資訊時,會意識到這種依賴的癮並不合宜,而選擇在某次進入「聖人模式」時切斷癡迷。因為害怕「期待對方會努力演出、創作來回報你的支持」終將迎來失望,追星又尤其是單方面的,偶像不需要對你付出的感情負責任,受傷的心更是可預期地求償無門。
看過不少單方面依賴的戀情,把伴侶當生活重心、優先事項,盡心盡力地犧牲自己、維護關係,最終被分手時只剩下了無處可去的不甘心,怎麼還能承受「你的努力方向錯了」的責怪,作為旁觀友人,看見事實與問題往往難以開口去談。雖然我們會說願打願挨、什麼鍋配什麼蓋,但還是會對於友人的戀情悲傷收場感到心疼。
草壁:「(我的)全部都可以給你喔」
佐条:「不……一半就好」
- 節錄自中村明日美子《卒業生》
我想,不只是因為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承擔不起全部的對方,更是因為之所以傾慕對方,是對方在沒有我的時候,那個活出自己、閃閃閃閃發亮的模樣。
我也不是六根清淨,還是會忍不住地盲目愛上、完全是個有欲有求的凡人,只是會有意識地避免把自己的重心依賴在他者身上。我認為健康的自我狀態,應該是一個人原本就能夠獲得快樂,知道自己的需要、懂得和自己相處,也懂得照顧好自己。
而一個人的日子變成兩個人的生活應該是「1變2」,獲得更大的快樂或是不同(於一個人)的快樂,而非「0變1」—一個人不是快樂,兩個人才快樂。
就像巴奈唱著〈你快樂所以我快樂〉時,所說的:
雖然我一直唱著「你快樂、我快樂」,可是如果有一天,有一個愛情,是因為要建築在另外一個人、就是說,要你快樂了之後,我才可以快樂。我覺得……很好嗎?我覺得那不是快樂,我覺得、可能也是啦,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