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在其中:以「我選擇要... 因為我想要...」為生活準則 (暴力溝通C9)

2023/10/10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以自己為出發點

在生活中若能以自己為出發點,並以「這件事是否能讓生命更美好」作為判斷標準,便能享受其中的樂趣。這個簡單的心態轉變,不僅讓我們更加快樂,也能夠使我們的努力更加有意義。

當我們嘗試做一些事情時,是否感到興奮和熱衷,是最重要的評估標準之一。若是以恐懼、歉疚、羞恥、責任、義務為出發點,往往會讓我們感受到沉悶和無趣。這樣的心境無法持久,也難以為我們帶來真正的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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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察行為背後動機

我們也需要覺察自己行為背後的動機。只要我們清楚地知道一個行動能滿足哪些需求,即使途中辛苦,我們仍然能夠樂在其中。然而,我們也需要警惕一些可能會帶來問題的動機。

賺錢固然重要,但不應該是我們唯一的目的。我們有許多其他的選擇,可以讓我們獲得更多的滿足感和成就感。同樣地,被認可也應該是一種附加價值,而不是我們唯一的追求。如果我們只是為了避免受罰或避免羞愧而去做某件事,長此以往,我們將會失去其中的樂趣。

最後,讓我們想像一名負責執行毒氣室殺人的執行士兵。他是否真的「不得不」殺人呢?或許,如果他能夠以一種更加自主的心態來看待這個選擇,他會發現其中的答案。也許,他會發現自己能夠以一種更加堅定的信念來做出選擇,而不僅僅是出於責任感或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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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選擇要... 因為我想要...」

要改變這種情況,我們可以嘗試將「不得不」轉變為「我選擇」。

首先,列出那些你認為自己必須要做的事情,然後嘗試將其改寫成「我選擇要... 因為我想要...」的形式。這樣一來,我們就能夠更清楚地意識到自己為何要去做這些事情,而不是僅僅為了滿足外在的壓力或期待。

例如,如果工作只是為了賺錢,我們或許還有其他更好的方式可以實現這個目的。相反,如果我們將工作視為一個為了擁有更多陪伴家人的時間、獲得安全感、以及不斷學習的途徑,那麼我們就能夠更加熱衷地投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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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來說,以「我選擇要... 因為我想要...」為生活準則,讓我們能夠在生活中找到更多的快樂和滿足感。讓我們放下恐懼、歉疚、羞恥,轉而追求真正讓我們生活更美好的事物。這樣的心態轉變,不僅會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更有意義,也會使我們變得更加快樂和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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