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閒聊到我筆下人物都是沒有名字的,多用以稱謂,因為懶得想名字,而且也可能這是你我或是身邊的人的故事,除了懶得想人名外,每一個故事要想名稱也會讓我覺得傷腦筋,所以也是使用覺得適合或喜歡的歌曲名稱。
自己本身沒什麼特長,寫作和一張很會說的嘴算是自認唯二還行的,記得國中作文課,老師總要我們先打草稿,我就會覺得為什麼要打草稿,就按照題目,把想寫的寫出來就好啊,然後我就會趴著休息,起初會被老師叫起來問幹嘛不動手寫?我就會回嘴說有在想了啦,然後勉為其難假裝要寫了,我的作文分數都能95分以上。
順帶一提因為媽媽是小學老師,我從小學到大學,都能和多數師長們保持很好的關係,甚至能夠如同朋友般,習慣進出老師們的辦公室,也甚至常被餵食。
不知道自己還能寫出多少個甜蜜愛情小故事,我會努力想把妹招式的,但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愛情故事,多看多想像應該沒什麼問題,就像偵探推理小說般,犯罪殺人手法也是層出不窮地吧(笑)
P.S.像是看到女性幫男性繫領帶,我都會想說是不是要勒斃他啊?反過來男性幫女性項鍊也會這麼想,不過項鍊可要粗一點才有用吧。或者飲料裡面下毒啦、兩人接吻或是床上運動時一方拿出手槍或刀子...
對不起推理偵探看多了我本身真的沒那麼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