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日記「故事行銷」⋯原來該這樣寫!
這是台灣作家「李洛克」寫的書,同樣他也是名小說家跟編劇,所謂的故事行銷大家會想到什麼呢?應該是很多企業故事吧!但這些企業故事能否打動人心呢?他們的用詞精準嗎?能讓讀者感同深受嗎?很多都用自己懂的語言,譬如:週轉困難⋯沒了!誰知道「週轉困難」有多困難!他在本書中有指導許多意見,個人覺得受用無比,至少我覺得寫小說用得到,還有一些產品銷售一樣會用到故事,這些產品往往有複數功能,如何能表達清楚呢?最經典的範例就是「賈伯斯」的例子,比起介紹新產品的功能以及它的強大,用長達一千字的故事內容敘事,倒不如用簡短的故事⋯譬如:「用這個產品你將能把一千首歌曲放進口袋中」,用簡單的故事內容⋯你已經了解這個產品小到能放口袋!這產品的容量很大⋯能放進一千首歌曲!短短一句話已經讓人對產品有想像,還有很多東西我覺得很適合用在小說中使用⋯